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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 200 頁-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9條 票券金融公司經核准辦理外幣債券自營或投資後,得依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之規定,以客戶身分從事相關避險交易。票券金融公司經核准辦理外幣債券自營或投資後,得依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之規…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10條 票券金融公司經核准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業務,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完成新增營業項目之登錄後,始得辦理。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業務應依證券商相關規定辦理申報事宜。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票券金融公司經核准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後,如發現有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時,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限制其持有部位、廢止其核准或為其他必要措施。
- 行政票券商存儲保證金金額用途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票券金融公司經許可設立者,應於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前存儲保證金。申請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應於主管機關許可時規定之期限內存儲保證金。
- 行政票券商存儲保證金金額用途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票券商應存儲之保證金金額如下:一、票券金融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二、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千萬元。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增資時,應於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營業執照前補足保證金。票券金融公司辦理減資時,得請求依比例…
- 行政票券商存儲保證金金額用途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票券商應以現金、政府債券、經中央銀行認可之金融債券、公司債或其他債、票券,存儲於中央銀行或中央銀行指定之銀行作為保證金。前項保證金,以債、票券存儲者,其存儲額之計價方式,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 行政票券商存儲保證金金額用途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票券金融公司解散時,於向主管機關繳銷營業執照後,得取回保證金。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廢止其兼營票券金融業務許可後,得取回保證金。
- 行政票據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年齡、住所。其為機關、團體者,應於通知書上加蓋正式印信。其為公司、行號者,應加蓋正式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個人應記明國民身分證字號。票據權利人為發票人時,並應使用原留印鑑。付款人對通知止付之票據,應即查明,對無存款又未經…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過渡銀行屬非公司之組織;其營業項目以承受停業要保機構原有業務為原則。存保公司設立過渡銀行,應先載明下列各款,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為法人及核發營業執照:一、表明存保銀行字樣之名稱。二、總行及分支機構所在地及其法人圖記與負責…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業、資產及負債之審議。六、章程修訂之審議。七、其他應報請存保公司核准事項之審議。八、副理級以上職員任免、考核及獎懲之核定事項。九、各項章則及重大契約之核定。十、其他依本辦法或章程規定,應由理事會議決之事項。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理事會為前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決議,應報經存保公司核准。理事會會議紀錄應於會後十五日內送交存保公司備查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9條 過渡銀行設理事五人至九人、監事一人,由存保公司任免之。理事長應為專任。理監事得委聘具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專長之人員擔任,或由存保公司人員兼任。前項理監事由存保公司人員兼任者,存保公司應依其內規墊付差旅費,並由過渡銀行負擔之。…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經理之選任、解任及報酬,由其理事會為之,並報請主管機關及存保公司備查。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過渡銀行以承受停業要保機構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資產及存保公司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但書報經核准賠付之負債範圍為原則。但下列資產得不予承受:一、逾期授信。二、轉銷呆帳之授信。三、處分不易者。四、價值評估不易者。五、其他…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4條 過渡銀行應與停業要保機構及存保公司簽訂契約,明定過渡銀行承受之營業、資產及負債範圍。前項契約之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過渡銀行承受之營業、資產及負債範圍及標的。二、資產及負債之評價方式及程序。三、契約生效之條件及日期。…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存保公司就過渡銀行之經營及業務管理等事項,必要時得派員稽核。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7條 過渡銀行如發生流動性不足,得向存保公司申請提供營運資金。申請時應提出理事會會議紀錄,並檢附流動性需求分析資料、資金用途及還款計畫。存保公司於審核前項資料後,得以過渡銀行六個月營運資金之需求,一次或分次撥付,得免徵擔保,其…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工退休準備金如有不足支付全部員工依法核算之退休金資遣費,存保公司應全數補足,並按過渡銀行留用員工應提撥準備金額之比例,移轉至過渡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過渡銀行留用停業要保機構員工時,該員工於停業機構之工作年…
-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過渡銀行之營業、資產及負債以公開標售為原則,但經存保公司董事會同意後,得採比價或議價方式辦理。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0-1條 …機構簡化規定:(一)兼營電子支付機構之銀行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開戶金融機構時,得依本辦法之規定確認使用者身分,完成約定連結程序及交易程序,不適用第二款至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八款之規定。(二)兼營電子支付機構之銀行或中華…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7條 發行機構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為限;除本條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許可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外,應專業經營電子票證業務。依本條例專業經營電子票證業務之機構,應由發起人或負責人檢具下列書件各二份,向主管…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9條 …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一、營業執照申請書。二、公司登記證件。三、會計師資本繳足查核報告書。四、股東名冊。五、董事名冊及董事會會議紀錄。設有常務董事者,其常務董事名冊及常務董事會會議紀錄。六、監察人名冊及監察…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2條 …業經營績效,並提升負責人兼任職務之經營效率及制衡機制,以落實公司治理,爰訂定本準則。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4條 …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六、違反本條例、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會法…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6條 …構之股東。二、發行機構之關係企業。三、發行機構百分之百持股母公司之股東。四、發行機構百分之百持股母公司之關係企業。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7條 發行機構之經理人除得兼任發行機構投資子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外,不得兼任其他公司或機構之有給職務。發行機構之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時,其董事長、總經理不得相互兼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董…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3條 …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一、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4條 …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核准設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對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境外結構型商品或以之為投資型保單投資標的時,不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6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其未設有分公司者,應由下列規定之該商品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母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以下簡稱總代理人):一、發行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母公司、子…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7條 …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但如該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國外機構合作編製非以台股為主要成分股之指數,不在此限。(四)未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及未依境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