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2條 法規: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2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為強化發行機構負責人之專業經營績效,並提升負責人兼任職務之經營效率及制衡機制,以落實公司治理,爰訂定本準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