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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 61 頁-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10條 …避相關議案之討論,並於當次會議召開前,填具個案迴避聲明書提交保險人︰一、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二、前款以外之程序外接觸且自認對議案討論足生影響。三、前二款以外之其他特殊事由且自認對議案討論足生影響。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11條 保險人於辦理本辦法業務時,應將下列事項對外公開︰一、利益揭露聲明書。二、會議議程及併附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三、會議內容實錄。前項第二款事項應於開會七日前對外公開,並送交本會議代表。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條 …型、同含量及同規格藥品,歸類為相同之組別。其分組分類方法,由保險人參考醫藥相關專家學者意見定之。六、規格:指藥品每一包裝在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下之體積或重量。七、加權平均銷售價格(WeightedAveragePric…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4條 …品供應商(以下稱藥商)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依本辦法規定,向保險人申報市場實際交易價格,作為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之依據。前項藥商,指直接銷售藥品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所有藥商。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5條 …他與銷售有關之資料。三、時程:每季結束後第一個月二十日內,向保險人申報前一季之資料。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6條 …之本保險藥品代碼。(四)時程:每季結束後第一個月二十日內,向保險人申報前一季之資料。二、保險人指定藥品採購資料:(一)應申報特約機構:以特約醫院為限。但必要時,經保險人抽樣之特約診所與藥局,亦應申報。(二)範圍:依保險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7條 經檢舉有明確事證之案件,並符合下列四款條件者,保險人應進行機動性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以下稱機動性調查):一、藥商或藥局販售價格低於本保險支付價格百分之五十。二、同分組項目有三個以上。三、同分組最近一年保險醫事服務機…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8條 依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整藥品支付價格者,其申報資料經保險人採用之原則如下︰一、經重新調整支付價格之項目,其調整生效日前之銷售量不列入計算。二、公立醫院因合約規定無法調整售價者,自調整生效日後之銷售量資料,得不列入計算。前項…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9條 …B.該項目不列入藥物支付標準。C.上述項目處理方式之選擇,經保險人通知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後,自發文日期三週內未選擇者,該項目不列入藥物支付標準。3.前2之(1)、(2)所稱不實申報數量占率:(1)多家藥品經銷商不實申報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12條 …藥品價格之調整,依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一、罕見疾病用藥。二、保險人公告之不可替代特殊藥品。三、保險人認定之特殊藥品。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15條 保險人調整藥價時,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前項之基本價,規定如下︰一、錠劑或膠囊劑符合藥物支付標準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條件︰具標準包裝者,為新臺幣一點五元;具標準包裝且同時符合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16條 …、第一大類、第三大類及第四大類藥品:(一)當年度藥品費用超出保險人預先設定之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時,每年檢討及調整一次,於次年度依超出目標之額度調整支付價格,其新支付價格,於次年三月一日前公告,並自次年四月一日生效。(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17條 …(三)前目之調降幅度,以百分之四十為限。但當年度藥品費用超出保險人預先設定之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於次年度依超出目標之額度調整支付價格者,不在此限。二、依前款公式調整後,屬同藥品許可證持有者之項目,有低規格項目支付價格高…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2條 …藥品。符合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許可證持有藥商應依下列時程,向保險人提出主管機關核准或證明資料,保險人得依調整後之新支付價格再調增百分之十:一、第一大類、第三大類及第四大類藥品:新支付價格生效前一年之第四季。二、第二大類藥…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3條 當年度藥品費用經保險人審查後,核付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其支付之費用,超出保險人預先設定之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時,次年度應以超出目標之額度為限,調整第一大類、第三大類及第四大類藥品之支付價格。前項藥品及其同分組分類項目,符…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5條 罕見疾病用藥、保險人公告之不可替代特殊藥品或其他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藥品,其支付價格應每二年檢討調整。前項藥品調整原則,準用藥物支付標準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及第三目,並優先參考該項目或國外類似品之國際藥價;無國際藥…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6條 符合藥物支付標準第十七條規定之新藥,保險人經查有藥價之國家在五國以下者,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或最低價核價;並應自新藥列入藥物支付標準生效之次年起,於每年第四季依十國藥價檢討;檢討五年或檢討至有藥價之國家超過五國止。前項檢討方…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7條 …第二級管制藥品或抗蛇毒血清之支付價格,因成本變動而須調整時,保險人應依主管機關備查之價格調整,其新支付價格,自保險人同意日起算,次二季之一日生效。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8條 …in: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最低交易價格二、調整後之新支付價格,自保險人同意日起算,次二個月之一日生效。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9條 保險人與藥商簽訂價量協議之項目,依價量協議檢討調整後之藥品支付價格,自保險人同意日起算,次二個月之一日生效。前項藥品適用本辦法第二章藥價調查及調整之規定。
- 行政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2條 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被保險人,符合政府依本法第六十三條所定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核發有關死亡、失蹤、重傷,或安遷、淹水、住屋受災,或農田、魚塭、漁船(筏)、舢舨受災救助金規定者,其災後六個月期間內應負擔之保險…
- 行政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3條 災區受災國保被保險人於災害發生前有欠繳保險費情形者,自災害發生當月起六個月內,不予催繳;溢領或誤領之保險給付,亦同。災害發生當時未逾繳納期限之保險費,受災國保被保險人得自繳納期限屆至翌日起延後六個月繳納,該期間不計收利息…
- 行政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4條 災區受災國保被保險人溢繳之保險費,優先沖抵積欠之保險費或折抵後續各期應繳納之保險費;無積欠或無可折抵保險費者,保險人應將溢收保險費退還。
- 行政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5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受災國保被保險人資料,應由災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國保保險費補助事宜。保險人為辦理災區受災國保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事宜,得洽請相關機關提供所需資料,各該機關不得拒絕。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規定請領給付者或國民年金利害關係人,對保險人下列事項之核定發生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審議:一、申請人資格或納保。二、被保險人年資。三、保險費或利息。四、各項給付。五、身心…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3條 申請人就前條所定事項之核定不服時,應於接到保險人核定通知文件之次日起六十日內,經由保險人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申請審議;其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遲誤期間者,應自其原因消滅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5條 前二條申請,應填具審議申請書,並檢附保險人原核定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為之;委任代理人申請者,應檢附委任書;證據為文書者,應檢附繕本或影本。審議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一、被保險人及申請人之姓名、…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6條 保險人收到審議申請書後,應先行審查原核定是否合法妥當;其認申請審議為有理由者,應重新核定,並通知申請人及副知監理會。保險人不依申請人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核定者,應於收到審議申請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提出意見書,連同審議申請書及…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4條 審議會議開會時,得請保險人派員列席說明;必要時,並得通知申請人或相關人員列席說明。申請人亦得申請列席說明。前項人員於說明完畢時,應即離場。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5條 監理會於收到保險人意見書後,應即連同審議申請書交付審議。前項審議之決定,應自收到審議申請書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延長期間不得逾三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前項期間,於依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補送審議申請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