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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 65 頁- 行政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 第3條 …育種。二、種子、苗木繁殖。三、種子、苗木輸出。四、種子、苗木輸入。五、種子、苗木銷售。六、基因轉殖植物種苗之繁殖、輸出入或銷售。
- 行政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第2條 製造、加工或輸入寵物食品之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之寵物食品種類,為犬、貓類之寵物食品(以下簡稱寵物食品)。
- 行政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第3條 …責人或代表人姓名、性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其為自然人者,應輸入姓名、性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住址及電子信箱。二、在國內以工廠製造或加工寵物食品者,應提供工廠登記證字號、名稱、地址、聯絡人姓名、電話、電子信箱…
- 行政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第5條 輸入寵物食品之業者,應於單項商品首次輸入之日起三十日內,至系統申報下列資料:一、品名。二、淨重、容量。三、所使用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四、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五、最後製造或加工業者之名稱、電話、國家及地址;該國家有省、州…
- 行政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第6條 業者應於每季首月底前,申報前一季各單項商品製造、加工或輸入之總數量。
- 行政畜牧法 第19條 …指定之種畜禽、種源,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始得輸出或輸入。
- 行政畜牧法 第37條 製造或輸入之乳製品訂有國家標準(CNS)者,應符合該標準。
- 行政畜牧法 第38條 …使人誤認其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五、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製造或輸入不符合國家標準(CNS)之乳製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擅自於屠宰場外屠宰家禽或於屠宰場屠宰未經…
- 行政畜牧法 第40條 …二、違反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者。三、違反第十九條規定擅自輸出或輸入種畜禽、種原者。
- 行政漁業法 第7-1條 …漁業證照。二、漁船經沒收或沒入。三、船舶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輸入。四、依第十條限制或停止漁業經營之期間內。五、依本法或遠洋漁業條例收回漁業證照處分尚未執行完畢。六、依本法或遠洋漁業條例所處之罰鍰尚未繳納。七、漁業人變更前…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3條 …飼料:兩種以上之飼料調配製成品。前項飼料因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造成之安全或品質差異,有檢驗之必要者,其詳細之品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3-1條 …且不含藥品之非營養性物質。前項飼料添加物因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造成之安全或品質差異,有檢驗之必要者,其詳細之品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飼料添加物之使用對象、用量、用途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6條 …本法所稱飼料販賣業者,係指經營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但飼料製造業者將其產品批發出售者,得免辦理販賣登記。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8-1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彙整飼料、飼料添加物製造登記證、輸入登記證、基因改造飼料、飼料添加物查驗合格、販賣登記證、輸入查驗之結果等資料,建置飼料、飼料添加物來源與流向之追溯及追蹤系統資料庫,並予公開。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就飼料製造業者…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1條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品目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該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經檢驗合格,發給輸入許可登記證(以下簡稱輸入登記證)後,始得輸入。但經許可製造補助飼料或配合飼料並取得製造登記證者,為供自有工廠…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1-1條 …申請許可,經完成安全性評估等查驗合格發給許可證明文件後,始得輸入、於國內販賣或使用。國內依法完成田間試驗並經審查或審議通過之基因改造動、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應由其研發業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飼料用途核准,經完成安全性評估等…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2條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製造登記證或輸入登記證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仍須繼續製造或輸入者,應先期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展延,展延期限每次不得超過四年。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登記證或輸入登記證遺失或損壞時,應敘明理由,並繳納證書費,向原核…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3條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登記證及輸入登記證之類別、品目、成分、適用對象等登記事項,不得變更;其餘登記事項,應事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變更。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4條 …六、用途、使用方法及使用時應注意事項。七、淨重量。八、製造或輸入登記證字號。九、製造、加工或分裝之年、月、日。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5條 輸出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按照國外買方之要求,符合輸入國之規定,經中央或所在地直轄市主管機關發給製造登記證者,得不受第四條第二項成分標準之規定。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19條 經核准輸入飼料、飼料添加物樣品或贈品或自製自用,或受委託製造、加工、分裝供試驗用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不得出售。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20條 …或加工專供試驗研究之用外,不得製造、加工、分裝、販賣、輸出、輸入、供自己或他人使用:一、所含之有害物質超過標準,間接危害人體健康,或含有依其他法規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得使用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物質。二、依第十條第一項、…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22-2條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始得由海關通關放行。前項查驗不合格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退運、銷毀,或沒入該飼料、飼料添加物之全部或一部;經退運者,不得再次申請輸入。前…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25條 …外,並為下列處分: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製造、加工、分裝、輸入第二十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應廢止其有關登記證。二、製造、加工、分裝、輸入第二十條第六款、第七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經處罰二次以上且情節重大…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26條 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二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未遂犯罰之。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29條 …款、第四款、第五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三、製造、加工、分裝、輸入第二十條第四款至第七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四、輸入未經查驗或經查驗不合格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或申請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令退運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
- 行政飼料管理法 第39-1條 …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製造、加工、分裝、輸入、輸出、販賣、陳列、貯藏或使用,且無修正前第二十條各款所列情形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於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視為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一項或第三條之一第一…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名錄。三、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第二點附表之准許輸入一般類野生動物物種名錄。園區事業進口保稅貨品應依海關相關規定,設立保稅帳冊,並指派專職人員辦理保稅業務。園區事業尚未辦妥公司登記而需自國外進口保稅貨品者,得…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事業之帳冊以電子資料處理者,應將進出廠之有關資料,依規定期限輸入建檔,按月印製替代帳冊之表報;於次月二十日前印妥備查,並得以電子資料儲存。第一項保稅帳冊之建立,管理局得依實際情形,要求園區事業設置電腦及相關連線設備,以電…
-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經海關核准以電子資料代替紀錄卡者,應隨時將保稅貨品進出倉資料輸入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