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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 85 頁-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17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處理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之作業時,於作業完畢後,應供給肥皂使其洗淨雙手及身體被污染之部分。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18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應將下列規定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中顯明之處,使作業勞工週知:一、四烷基鉛對人體之影響。二、處置四烷基鉛應注意事項。三、發生四烷基鉛中毒時之緊急措施。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19條 雇主應禁止非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有關勞工進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之場所或儲存裝有四烷基鉛之儲槽、桶等之場所,並將有關禁止事項揭示於顯明易見之處所。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0條 …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發生下列事故致有發生四烷基鉛中毒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勞工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之情形下,亦得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一、因設…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1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依下列規定:一、作業期間應對四烷基鉛作業之作業場所、儲槽、船艙及坑井等每週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四烷基鉛使用情形等確認一次以上,有四烷基鉛中毒之虞時,應即採取必要…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2條 雇主依本規則規定供給勞工使用輸氣管面罩時,面罩之空氣入口應置於新鮮空氣之位置。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3條 雇主使勞工戴用輸氣管面罩之連續作業時間,每次不得超過一小時。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4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對於防護具依下列規定:一、每天作業前應確認防護具之狀況,發覺防護具有異常時應予整補或更換。二、有機氣體用防毒面罩之吸收罐應保持有效。三、作業完畢時,應確認勞工使用之防護具、工作衣、器具等之狀…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5條 雇主於處理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作業之場所,應置備下列規定之藥品材料等:一、肥皂或其他適當清洗劑。二、洗眼液、吸附劑及其他急救藥品等。三、氧化劑、活性白土及其他防止擴散之材料等。四、整補材料。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6條 雇主於儲藏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時,應使用具有栓蓋之牢固容器並使桶蓋向上以避免四烷基鉛或加鉛汽油之溢出、漏洩、滲透或擴散,該儲藏場所應依下列規定:一、防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之設施及標示。二、將四烷基鉛蒸氣排除於室外。三、防止…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7條 雇主應將曾儲裝四烷基鉛之空容器予以密閉或放置於室外之一定場所,並予標示。
-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8條 雇主使勞工於隔離室以遙控方式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僅適用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1條 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透過規劃、實施、評估及改善措施等管理功能,實現安全衛生管理目標,提升安全衛生管理水準。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2-1條 …一、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單位。前項第一款專責一級管理單位之設置,於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自中華…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雇主或其代理人經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得擔任該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但屬第二類及第三類事業之事業單位,且勞工人數在五人以下者,得由經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三條…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1條 …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二、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對雇主擬訂之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審議、協調、考核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三、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事業單位置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管理事項: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單位。三、第三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千人以上者,應設管理單位。前項規定所置管…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7條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除第四條規定者外,雇主應自該事業之相關主管或辦理職業安全衛生事務者選任之。但營造業之事業單位,應由曾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者選任之。下列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條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適當代理人。其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其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離職時,應即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1條 委員會置委員七人以上,除雇主為當然委員及第一款規定者外,由雇主視該事業單位之實際需要指定下列人員組成:一、勞工代表。二、事業內各部門之主管、監督、指揮人員。三、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四、勞工健康服務人員。五、其他與安全衛生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條 委員會應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辦理下列事項:一、對雇主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二、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三、審議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四、審議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及採行措施。五、審議健康管理…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1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前,應就工作場所內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可能引起之危害因素實施風險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及措施。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及前項風險評估結果,訂定職…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2條 下列事業單位,雇主應依國家標準CNS45001同等以上規定,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據以執行: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2-3條 …之風險,並依風險評估結果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及措施。前項變更,雇主應檢討與更新相關安全衛生文件,使勞工充分知悉及接受相關教育訓練。前二項執行紀錄,應保存三年。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3條 雇主對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電車、蓄電池電車、內燃機車、內燃動力車及蒸汽機車等(以下於本條中稱電氣機車等),應每三年就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雇主對前項之電氣機車等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4條 雇主對一般車輛,應每三個月就車輛各項安全性能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5-1條 雇主對高空工作車,應每年就下列事項實施檢查一次:一、壓縮壓力、閥間隙及其他原動機有無異常。二、離合器、變速箱、差速齒輪、傳動軸及其他動力傳動裝置有無異常。三、主動輪、從動輪、上下轉輪、履帶、輪胎、車輪軸承及其他走行裝置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5-2條 雇主對高空工作車,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制動裝置、離合器及操作裝置有無異常。二、作業裝置及油壓裝置有無異常。三、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16條 雇主對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每年就該機械之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雇主對前項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制動器、離合器、操作裝置及作業裝置之有無異常。二、鋼索及鏈等之有無損傷。三、吊斗及鏟斗之有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