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7條 法規: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27條 雇主應將曾儲裝四烷基鉛之空容器予以密閉或放置於室外之一定場所,並予標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