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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 69 頁-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63條 …一百毫米或四英寸內之回填物,應為無損害電纜之材質。回填物應適當地夯實。直埋電纜保護層一百五十毫米或六英寸內不得使用機械夯實。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合理之報酬。第一項及第二項應檢具之各類證明文件屬外文者,應經當地公證或認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並檢具經駐外機構驗證之中文譯本。增資擴充之公司申請第一項或第二項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當次現金增資應以執行一個投資計畫為限。本部…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園區管理局為之。四、投資計畫之執行地點位於直轄市內之公司,向當地直轄市政府為之;位於直轄市以外之公司,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之。五、於前四款所定二區域以上執行投資計畫者,向機器、設備購置金額最高處之受理機關為之;如未購置機…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項第六款、第七款及第十八款所規定事項,得設作業單位,並得在適當地點設服務站所。前項作業單位及服務站所採自給自足方式作業,其設置管理及薪給標準,應報請經濟部核定後實施。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3條 …機構在大陸地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創設新公司或事業。二、對當地原有之公司或事業增資。三、取得當地現有公司或事業之股權。但不包括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四、設置或擴展分公司或事業。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投…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41條 …機關為開發產業園區,於該產業園區核定設置公告後進行開發前,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停止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之移轉,並停止受理建築之申請;其公告停止之期限,不得逾二年;已領有建築執照者,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 行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第4條 …、解散或歇業登記。園管局或分局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應副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並於核定後公告其登記事項。
- 行政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 第19條 …公證。依本辦法所應檢附在第三地區製作之文書,應先經第三地區之當地政府機關、法院或其駐臺使領館或辦事處,或經我國駐外機構予以公(認、驗)證,或依我國公證法規定予以公(認)證。依前二項規定所應檢附之文書為影本或外國文件者,必…
-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31條 …規定之要件者,其商品始准予輸出入。前項生產廠場在國外者,應由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之機構推薦,標準檢驗局並得派員赴廠場查核。前二項生產廠場應符合之要件、審查之申請程序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水災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第一項土地位屬森林區域者,其使用土地或伐採林產物,應先通知林業主管機關、管理人或所有權人派員會勘同意後施工,並於事後依森林法…
- 行政水災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許可之層棟戶數、各層面積、各層用途及建築物高度於原地建造,免請領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
- 行政水災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第一項土地位屬森林區域者,其使用土地或伐採林產物,應先通知林業主管機關、管理人或所有權人派員會勘同意後施工,並於事後依森林法…
- 行政水災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作業,得依河川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先行使用,並於三十日內報當地河川管理機關補辦申請許可。前項跨河建造物之辦理機關(以下簡稱跨河建造物機關)應將重建初步構想書送當地河川管理機關,其內容應包括重建工程所在位置、橋梁長度、最…
- 行政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第3條 …者,得准予使用正字標記:一、工廠取得標準專責機關認可之我國或當地國品質管理驗證機構(以下簡稱認可品管驗證機構)依CNS12681(ISO9001)評鑑核發之品質管理(以下簡稱品管)系統驗證證書,且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 行政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第10條 …廠商之測試實驗室符合國家標準CNS17025規定,並經我國或當地國簽署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承認協定之實驗室認證機構認可,且其認可項目及範圍符合產品適用之國家標準規定。五、其他特殊情況經標準專責機關核准。標準專責機關受理…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7條 …閱覽;中央管河川由水利署測定,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並函送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由有關鄉(鎮、市、區)公所揭示及公開閱覽。前項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在未經變更公告劃出前,管理機關應依本法及本辦法相關規定…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11條 …,負責河川巡防及違法危害河防安全事件之取締;必要時,並得會同當地警察機關辦理。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19條 …練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派員指導;其屬中央管河川者,並應通知當地河川分署派員指導。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20條 …時,由直轄市、縣(市)管理機關指揮;跨及二縣(市)以上時,由當地河川分署指揮;遇緊急情況時,應由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或縣(市)管理機關密切聯繫先行搶險。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23條 各級管理機關應於適當地點設置防汛搶險器材儲藏所,其地點得由管理機關會同相關機關查勘決定。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45條 …管河川之管理機關為疏濬或整理河道有辦理土石採取之需要時,得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擬訂計畫書報經該管管理機關核定後許可辦理之。前項許可範圍,不受第四十一條但書規定之限制。
-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將報驗之商品適度堆置,並應檢驗人員之要求,將抽中樣品搬移至適當地點以供查核或取樣。報驗義務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檢驗人員應停止取樣。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中央管理機關應將公告後之圖說,送交一份予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作為管理之依據。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4條 …分署修繕;第四款防汛搶險之各種器材、物料儲備不足時,應即通知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補齊。第一項第五款之使用行為,致妨礙海堤安全或防護功能者,應依本法第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廢止許可。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5條 …理機關為取締違規使用或其他危害海堤安全之事件,必要時,得商請當地海岸巡防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取締之。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6條 …)。前項防汛搶險以外之海堤構造物災害搶修,由中央管理機關所屬當地河川分署辦理。同一地區已有河川防汛搶險隊組織者,得兼辦海堤之防汛搶險工作,不另編組搶險隊;搶險時,得通知警政及消防單位為必要之協助,並維持秩序。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9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在海堤適當地點設置防汛搶險器材儲藏所,其地點應會同中央管理機關所屬當地河川分署勘查決定之。前項儲藏所應備之搶險器材及其他用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購置,分發各該鄉(鎮、市、區)公所妥為保管,並列入…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0條 …為調查登記。三、預洽重型機械廠商配合調度。前項第一款工作得洽當地河川分署協助辦理之。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1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防汛搶險事宜應受中央管理機關及其所屬當地河川分署之指導,並得請求其協助。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2條 海堤搶險人員不足時,得商請鄰近搶險隊,或當地軍警機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