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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30條 …其子女成立之公立學校海外攬才子女專班,其學區劃分、班級編制與教師員額編制、課程、教科書選用、編班、正常教學及學習評量,得不適用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其設立、入學資格…
  2.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50條 學校進修部置主任一人,並得置組長若干人,由該校專任教師或職員兼任;教師依法由校內外合格人員兼任,職員得專任或兼任。
  3.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0條 …編制如下:一、校長:一人。二、秘書:一人,由校長就編制內專任教師聘兼之。三、主任、組長:各處、室置主任一人;各組置組長一人。四、教師:幼兒部及國小部,每班置教師二人;國中部、高中部及高職部,每班置教師三人。五、導師:(一…
  4.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2條 …構人員設置有關規定辦理。私立特殊教育學校人事人員,得由校長就教師聘兼或由職員專任之;會計人員,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遴用之。
  5.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3條 …有其他特殊需求,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增加進用全時或部分工時教師助理員及住宿生管理員,並得以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進用;其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督導考核及報酬,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所稱部分工時,指工作時…
  6.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4條 …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組成之,並應邀請學生代表列席會議;其組成及運作方式,由各校定之。特殊教育學校為推展校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由校務會…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2條 …。二、有第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三、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四、有教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五、有教師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3條 …之身心障礙疑似生,學校應依學生輔導法之規定提供服務,特殊教育教師亦應提供協助,並進行觀察及學習特殊需求評估;必要時,應為身心障礙疑似生提報鑑定。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4條 …機會,推動融合且適性之教育,以提升學習成效。二、整合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行政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教學及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三、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進行課程調…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6條 …集與分析、依相關測驗結果進行輔導、諮商與生涯規劃,及結合相關教師、專業人員對具情緒與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學生實施三級輔導,並共同執行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四、總務處:無障礙校園環境建立、軟體與硬體設施改善,及最少限制學習環境之…
  1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7條 資源班教師、巡迴輔導班教師及特殊教育方案負責之教師,除每週基本授課節數外,應負責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諮詢與有關特殊教育教學、輔導及轉銜事務之處理。
  1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9條 學校應提供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教師有關教學、評量、輔導及其他支持服務之支援,並規劃進修研習活動。學校應鼓勵校內教師,每學年接受特殊教育知能在職進修課程。
  1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10條 學校應主動邀請家長、社區人士、教師及學生擔任志工,在教師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輔導,並促進其人際關係及社會適應能力。前項志工表現優良者,學校得予以獎勵。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11條 學校應每學期評估對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工作之實施成效。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表現優良者,學校應依法令規定予以獎勵。
  15. 行政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第2條 …目及核算基準如下:一、人事經費:(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費,依身心障礙學生(幼兒)人數、障礙程度及人員類別核算。(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主管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人事費,補助每校每年…
  1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教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一、兼任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二、代課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
  1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3條 學校聘任兼任教師,應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學校藝術才能班因課程安排需要聘任兼任教師,得由校長就校外具藝術專長者聘任之,不受前項規定資格之限制。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
  1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4條 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前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
  2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5條 …,得由學校報請各該主管機關核定酌予放寬資格後聘任為代課、代理教師。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5-1條 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應以聘約約定授課、聘期、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保險、退休金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2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5-2條 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其聘期由學校依實際需要定之。學校聘任代理教師,實際需要為一學期或一學年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聘期為一學期者,其聘期應自當學期起日至當學期訖日止。二、聘期為一學年者,其聘期應自當學年起日至…
  2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6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終止聘約,且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
  2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7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終止聘約,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一、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令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聘約之必要。二、受兒童…
  2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8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以終止聘約:一、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二、違反聘約情節重大。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期在三個月以上,有前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
  2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已聘任者,學校應予以終止聘約:一、有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二、有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三、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情形。…
  2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0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條第一項及前條規定之情形者,學校應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前,應查詢其有無前條規定之情形,已聘任者,應定期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
  2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1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然暫時予以停止聘約之執行: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2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2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於聘約有效期間內,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免報主管機關核准,暫時予以停止聘約之執行六個月以下,並靜候調查;必要時,得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3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3條 …依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停止聘約之執行之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停止聘約之執行期間不發給本薪(年功薪)或鐘點費。依第十一條第一款、前條第一項規定停止聘約之執行之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於停止聘約之執行期間不發給本薪(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