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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 59 頁-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8條 …者,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後,於前項指定期間內以書面向申訴會及廠商說明理由。廠商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時,亦同。當事人未於第一項期限內為同意與否之意思表示,經申訴會再酌定一定期間命其為同意與否之意思表示,逾期仍未回…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2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招標文件應訂明下列事項:一、廠商得提出替代方案之技術、工法、材料或設備之項目。二、替代方案應包括之內容。三、替代方案標封於主方案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後,再…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3條 廠商依前條規定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應單獨密封,標封外標示其為替代方案,且每一項目以提出一個替代方案為限,並須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主方案。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5條 依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替代方案不予審查之情形如下:一、廠商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主方案者。二、主方案經審查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三、廠商提出之替代方案與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提出替代方案之項目無關者。四、廠商提出之替代方…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6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採用。但招標文件規定得協商更改之項目或廠商提出之替代方案經綜合評估各有利不利情形,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不在此限。一、降低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原有功能條件。二、延長主方案之工期。三、增加主方案之經費…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7條 依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採用替代方案決標者,廠商於決標後須提出之資料及提出時限,應預留機關所定審查作業之時間。廠商履行替代方案所需之調查、研究、試驗、設計等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包含於標價中。機關實施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亦…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8條 得標廠商未能依投標時提出之替代方案履約,或履行替代方案有第六條第二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機關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廠商願以替代方案之標價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主方案履約,且原決標係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9條 機關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者,招標文件應訂明下列事項:一、替代方案應包括之內容。二、替代方案不予審查之情形。三、採用替代方案之條件。四、採用替代方案後,廠商應遵循之事項。五、廠商未能依替代方案履約之處置方式。六、廠…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10條 廠商依前條規定提出替代方案者,應於使用前提出,並預留機關所定審查作業所需時間。其提出、審查、採用或不採用替代方案所費時間,不得因而延長履約期限。機關審查替代方案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12條 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而未能依替代方案履約,或履行替代方案有第六條第二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機關應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廠商願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主方案或其他對機關更有利之方式履約者,不在此限。前項改依主方案…
- 行政替代方案實施辦法 第13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以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 行政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第4條 …監辦,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前項會同監辦,不包括涉及廠商資格、規格、商業條款、底價訂定、決標條件及驗收方法等採購之實質或技術事項之審查。但監辦人員發現該等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仍得提出意見。
- 行政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第5條 …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前段或招標文件所定家數規定流標。十三、無廠商投標而流標。
- 行政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第6條 …之一且尚未解決者,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不得為前條之核准:一、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二、廠商申請調解、提付仲裁或提起訴訟。三、經採購稽核小組或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承辦採購單位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時…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4條 …以統包辦理招標,應依其屬工程或財物之採購,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屬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二、屬負責細部設計或施工之廠商。三、屬負責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之廠商。四、屬負責細部設計或供應及安裝之廠…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5條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得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關於設計之履約能力資格。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6條 …規定、設計準則及時程。四、主要材料或設備之特殊規範。五、甄選廠商之評審標準。六、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須提出之設計、圖說、主要工作項目之時程、數量、價格或計畫內容等。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7條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應包括廠商之技術能力、設計與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8條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下列事項:一、得標廠商之設計應送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審查後,始得據以施工或供應、安裝。二、設計有變更之必要者,應經機關同意或依機關之通知辦理。其變更係不可歸責於廠商者,廠商得向機關請求償付…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9條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設計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前項權利,機關得視需要取得部分或全部權利或取得授權。
- 行政統包實施辦法 第10條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並規定廠商於投標時提出設計圖者,得就審查達一定分數或名次之未得標廠商,依招標文件之規定,發給獎勵金。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2條 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其廠商評選與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4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可行性研究,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服務項目擇定之:一、計畫概要之研擬。二、初步踏勘及現況調查。三、研究工址相關範圍既有地形圖、測量、地質、土壤、水文氣象、材料等資料蒐集及其他調查、試驗或勘測…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5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規劃,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服務項目擇定之:一、勘察工程基地。二、繪製工程基地位置圖。三、可行性研究結果之檢討及建議。四、測量、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土壤調查及試驗、水文氣象觀測及調查、材料…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6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設計,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服務項目擇定之:一、基本設計:(一)規劃報告及設計標的相關資料之檢討及建議。(二)非與已辦項目重複之詳細測量、詳細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及招標文件所載其他詳細調查、…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7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監造,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服務項目擇定之:一、擬訂監造計畫並依核定之計畫內容據以執行。二、派遣人員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三、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8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第四條至第七條之服務,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擇定下列服務項目,併案招標,或另案辦理招標:一、有關專業技術之資料與報告之研究、評審及補充。二、替代方案、工程設計及施工可行性之審查及建議。三、各階段環境影響…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9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服務項目擇定之:一、可行性研究之諮詢及審查:(一)計畫需求之評估。(二)可行性報告、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之審查。(三)方案之比較研究或評估。(四…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0條 機關因專業人力或能力不足,需委託廠商辦理前條專案管理者,應先擬具委託專案管理計畫,載明下列事項,循預算程序編列核定後辦理:一、計畫之特性及執行困難度。二、必須委託專案管理之理由。三、委託服務項目及所需經費概估。四、廠商資…
-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1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其招標文件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服務之項目、工作內容及需求計畫。二、廠商所應具備之專任技術人員及此等人員所應持有之證照或資格,或其他與提供服務有關之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