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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法 第291條 …帶債權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受其利益。
  2. 行政民法 第293條 …為給付。除前項規定外,債權人中之一人與債務人間所生之事項,其利益或不利益,對他債權人不生效力。債權人相互間,準用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
  3. 行政民法 第310條 …權人者為限,有清償之效力。三、除前二款情形外,於債權人因而受利益之限度內,有清償之效力。
  4. 行政民法 第312條 …償者,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5. 行政民法 第318條 …部清償之權利。但法院得斟酌債務人之境況,許其於無甚害於債權人利益之相當期限內,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給付不可分者,法院得比照第一項但書之規定,許其緩期清償。
  6. 行政民法 第358條 …壞者,買受人經依相當方法之證明,得照市價變賣之。如為出賣人之利益,有必要時,並有變賣之義務。買受人依前項規定為變賣者,應即通知出賣人。如怠於通知,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7. 行政民法 第373條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8. 行政民法 第379條 …,另有特約者,從其特約。原價金之利息,與買受人就標的物所得之利益,視為互相抵銷。
  9. 行政民法 第487條 …服勞務所減省之費用,或轉向他處服勞務所取得,或故意怠於取得之利益,僱用人得由報酬額內扣除之。
  10. 行政民法 第520條 著作人於不妨害出版人出版之利益,或增加其責任之範圍內,得訂正或修改著作。但對於出版人因此所生不可預見之費用,應負賠償責任。出版人於重製新版前,應予著作人以訂正或修改著作之機會。
  11. 行政民法 第542條 受任人為自己之利益,使用應交付於委任人之金錢或使用應為委任人利益而使用之金錢者,應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12. 行政民法 第551條 前條情形,如委任關係之消滅,有害於委任人利益之虞時,受任人或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於委任人或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能接受委任事務前,應繼續處理其事務。
  13. 行政民法 第563條 …或代辦商,有違反前條規定之行為時,其商號得請求因其行為所得之利益,作為損害賠償。前項請求權,自商號知有違反行為時起,經過二個月或自行為時起,經過一年不行使而消滅。
  14. 行政民法 第571條 …利於委託人之相對人之行為,或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者,不得向委託人請求報酬及償還費用。
  15. 行政民法 第581條 …委託人所指定之價額賣出,或以低於委託人所指定之價額買入者,其利益均歸屬於委託人。
  16. 行政民法 第582條 …約定或習慣請求報酬、寄存費及運送費,並得請求償還其為委託人之利益而支出之費用及其利息。
  17. 行政民法 第584條 …紀人時有瑕疵,或依其物之性質易於敗壞者,行紀人為保護委託人之利益,應與保護自己之利益為同一之處置。
  18. 行政民法 第648條 …隱蔽,或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運送人不得主張前二項規定之利益。
  19. 行政民法 第652條 …用,並應將其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如應得之人所在不明者,應為其利益提存之。
  20. 行政民法 第667條 …之契約。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
  21. 行政民法 第676條 合夥之決算及分配利益,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為之。
  22. 行政民法 第677條 …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受損失之分配。
  23. 行政民法 第684條 …於合夥存續期間內,就該合夥人對於合夥之權利,不得代位行使。但利益分配請求權,不在此限。
  24. 行政民法 第699條 …合夥債務及返還各合夥人出資後,尚有賸餘者,按各合夥人應受分配利益之成數分配之。
  25. 行政民法 第700條 …當事人約定,一方對於他方所經營之事業出資,而分受其營業所生之利益,及分擔其所生損失之契約。
  26. 行政民法 第707條 …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計算營業之損益,其應歸隱名合夥人之利益,應即支付之。應歸隱名合夥人之利益而未支取者,除另有約定外,不得認為出資之增加。
  27. 行政民法 第709條 …契約終止時,出名營業人,應返還隱名合夥人之出資及給與其應得之利益。但出資因損失而減少者,僅返還其餘存額。
  28. 行政民法 第727條 利息、年金、及分配利益之無記名證券,有遺失、被盜、或滅失而通知於發行人者,如於法定關於定期給付之時效期間屆滿前,未有提示,為通知之持有人得向發行人請求給付該證券所記載之利息、年金、或應分配之利益。但自時效期間屆滿後,經過…
  29. 行政民法 第728條 無利息見票即付之無記名證券,除利息、年金及分配利益之證券外,不適用第七百二十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七百二十五條之規定。
  30. 行政民法 第749條 …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