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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 123 頁-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7條 …市發展模式土地使用配置策略。五、都市水資源及其他各種資源之再利用土地使用發展策略。
-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23條 …地之需求。(二)檢討原則:1.有增設學校用地之必要時,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並訂定建設進度及經費來源。2.已設立之學校足敷需求者,應將其餘尚無設立需求之學校用地檢討變更,並儘量彌補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之不足。3.已設立之…
-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24條 …需求面積,檢討規劃之。有增設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之必要時,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並訂定建設進度及經費來源。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規模達五公頃以上之整體開發地區,除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外,應再劃設不低於該等地區整…
-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34條 …活環境發生不良影響時,得予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三、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工業區,應依實際發展需要,會同工業主管機關訂定工業區活化再發展策略。四、計畫工業區實際上已較適宜作為其他使用分區,且變更用途後,對於鄰近土地使用無妨礙者,…
-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5條 …:一、非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三、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四、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
- 行政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 第5條 警察機關對於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預防,除應利用巡邏查察等各種勤務經常注意勸導、檢查、盤詰、制止外,於週末、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並應協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集學校、社會團體派員組成聯合巡邏查察隊,加強實施上開工作。學校、社會團…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損失基地:指重要濕地因開發或利用行為所損失之範圍。二、復育基地:指實施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補償之範圍。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3條 於重要濕地或周邊地區範圍內同時有二個以上開發或利用行為申請審查者,主管機關得合併進行審查評估。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4條 …經審查須予補正者,主管機關應詳列補正所需資料並通知申請開發或利用者限期補正。申請開發或利用者得於補正期限屆滿之日前,申請展延三十日,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不予許可。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6條 …勘察後,認有補正必要者,應詳列補正所需資料,並通知申請開發或利用者限期補正,並以補正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不予許可。主管機關收受前項補正資料後,得依前條規定再辦理現場勘查。主管機關完成現場勘查後,應於六…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審認申請案之迴避確有困難者,應就申請開發或利用者自行評估提出之衝擊減輕措施或替代方案進行審查。如該濕地影響說明書未載明衝擊減輕措施或替代方案者,不予許可。前項衝擊減輕措施或替代方案經審查應予補正者,主管機關應詳列…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準(附件一)期間內恢復濕地生態功能達開發前基準者,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應依審查結論修正濕地影響說明書送主管機關同意,並繳交濕地影響費後,主管機關始得核發許可並予公告。如涉及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者,主管機關應納入重要濕地保…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0條 …案,無法恢復該重要濕地生態功能至開發前基準者,應就申請開發或利用者自行評估提出之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補償措施進行審查。如該濕地影響說明書未載明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補償措施者,不予許可。前項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4條 …償措施經主管機關審查認該復育基地符合復育基準,應於申請開發或利用者繳交代金及必要之濕地影響費後,始得核發許可。前項許可如涉及擬定或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者,主管機關應於核發許可前完成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事項。第…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5條 …第九條第一項或前條第一項許可前,如涉及擬定或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者,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應依修正同意之濕地影響說明書內容,提送擬訂或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草案送主管機關。前項擬訂或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得與異地補償同…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提出之異地補償措施,有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無法於開發或利用前達成生態復育基準情形者,始得以下列方式之一實施生態補償:一、依附件三審酌提高異地補償面積比率。二、提高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復育基準。三、其他方式實施生態補…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8條 …關於申請案經主管機關核發許可後,依其主管法規同意或許可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副知主管機關。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9條 已許可之濕地影響說明書涉及重要濕地或周邊地區開發或利用行為應擬具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與細目及民眾參與準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七款及第九款內容變更時,開發或利用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變更:一、僅變更申請主體…
-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20條 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未於濕地影響說明書審查許可期限內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或許可開發或利用期限內,完成開發或利用行為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原許可。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機關之營造業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與營建有關之事業。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添加物、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三、公告再利用:指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技術成…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者,得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屬公告之事業,應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核准後,始得於廠(場)內自行再利用。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廢棄物除於廠(場)內再利用者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一、事業自行清除或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二、再利用機構清除或再利用機構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三、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依本辦法進行事業廢棄物之清運及再利用者,應將其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留供查核。前項紀錄之申報,其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公告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事業與再利用機構得逕依公告之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非屬公告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共同提出個案再利用申請,經本部許可後始得再利用。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個案再利用許可之申請,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再利用申請表及計畫書一式十份,向本部為之。前項再利用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運方式。三、再利用方式。四、污染防治計畫,包含再利用後剩餘廢棄物之清理計…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無前條第二項第五款之再利用可行性相關佐證資料或國內外實績者,得共同提出試驗計畫,經本部指定機構試驗並認可,或經本部核准後,進行再利用試驗計畫。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並得以試驗結果作為國內實績,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正。經審查合格者,由本部核發許可文件,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條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種類(代碼)、名稱、許可再利用數量及用途。四、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五、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記…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再利用許可期限為五年。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於許可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內,得依第七條規定向本部提出展延之申請,每次展延不得逾五年。逾期應重行申請許可。未於前項規定期間內提出展延之申請者,本部得不受理予以駁回。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取得個案再利用許可之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部得廢止其許可:一、應申報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者。二、未依許可文件及計畫書內容進行再利用者。三、許可期間內違反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經本部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四、其他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