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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 42 頁-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0條 …虛偽文件,係指申請前項許可文件時所需之各項書件、必要之公證或認證文件或章戳,及與國外文件原意背離之中文翻譯。
-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機關代為清除處理未回收廢物品及容器之清除及處理支出。六、稽核認證廢物品及容器之回收量或處理量之支出。七、廢物品及容器回收宣導之支出。八、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委託金融機構收支及保管之支出。九、查核業者申報之營業量、回收量、處理…
-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29條 …辦法所定之相關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但提供之文件為英文者,得免附中文譯本。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2條 …機構:指依本辦法取得領取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資格之機構。二、稽核認證量:指經稽核認證,得領取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之應回收廢棄物數量。三、補貼費率:指每單位稽核認證量之回收清除處理補貼金額。四、補貼費:指依稽核認證量乘以補貼費率…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3條 …,並依本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成為受補貼機構後,始得接受稽核認證及申請補貼費。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5條 …金數額。四、應回收廢棄物之處理效能。五、再生料市場價值及稽核認證作業成本。六、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財務狀況。七、其他相關因素。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6條 …程之說明文件。六、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明文件。七、標示稽核認證作業區域之廠(場)區配置圖及說明文件。八、緊急應變措施計畫。九、遷廠(場)、停業、歇業、宣告破產時或經撤銷、廢止登記後,對廠(場)區尚未清除完竣之廢棄物之清…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7條 …處理效能。九、實廠運轉報告。十、現場勘查運轉計畫。十一、稽核認證設施及其運作方式之說明文件。十二、標示稽核認證設施與區域之廠(場)區配置圖及說明文件。十三、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十四、遷廠(場)、停業、歇業、宣告破產時,或經…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9條 …六、污染防制(治)措施變更。七、廠(場)區配置變更。八、稽核認證設施及其運作方式變更。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內容變更。前項變更之辦理期限及應檢具文件規定如下:一、第一款變更者,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檢具變更事項相…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停止補貼,並撤銷或廢止稽核認證量及追繳已領取之補貼費:一、有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一項情形,而未依規定辦理變更者,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辦理,屆期仍未辦理者,自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完成變更日…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14條 …記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五、連續六個月以上未申請回收處理量稽核認證。六、處理業連續一年未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處理效能。七、應回收廢棄物項目經公告廢止。八、自行申請廢止受補貼機構。九、經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認定為…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稽核認證量核發補貼費。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16條 …關申請補貼費。前項統一發票及收據應註明應回收廢棄物項目、稽核認證量及補貼費金額,所載稽核認證量或補貼費金額有錯誤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受補貼機構於一定期限內補正。受補貼機構未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於當期核發…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21條 受補貼機構之稽核認證量證明文件及其他申請補貼費相關文件,應保存五年備查。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四條之證明文件為外文者,申請人應檢附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但證明文件為英文者,免附中文譯本。
-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2條 …:為國外文件者,應經當地國公證人或公證機構公證,並經駐外單位認證;且應譯成中文,由外交部證明中外文文意相符或國內翻譯人出具切結書經國內法院公證。為大陸地區者,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國內外無商業運轉實績者,應檢附…
- 行政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八、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訓練、認證、管理及執行。九、全國性環境教育之調查、資料統計及執行成果報告之製作。十、全國性或直轄市、縣(市)間環境教育之協調、合作及執行。十一、直轄市、縣(市)環境教…
- 行政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環境教育資訊系統,登錄經認證之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前項資訊系統得蒐錄環境教育課程方案、教材、研究與統計資料、研究發展及交流合作等資訊,提供查詢。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設施場所認證,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書。二、證明文件影本:(一)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證明。(二)申請人依法須取得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者,其核准設立、登記證明。(三)設施場所依法須取…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到申請文件及審查費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設施場所認證審查。經審查應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完全或無法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前項審查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之,合計不得逾六個月;補正日數不計入審…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設施場所之認證,應邀集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參與審查,並得成立審查會辦理相關作業。前項審查會開會前,得徵詢有關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意見,召開初審會議,初審結果提報審查會審查。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認證證明文件之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設施場所名稱及地址或座落位置。二、申請人名稱、負責人姓名。三、核發機關。四、核准日期、字號。五、有效期限。前項認證證明文件應陳列於設施場所明顯處。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9條 設施場所之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前三至六個月期間內,得檢具申請書、經營管理規劃、最近一次評鑑建議回覆表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並繳交展延審查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五…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設施場所申請認證所送文件有異動時,除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目之文件應於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變更外,應於異動後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認證之設施場所應於每季依中央主管機關要求之格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一季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訪查認證之設施場所,並命其就環境教育實施狀況提供必要資料。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於通過認證或展延之日當年起算第三年,對認證之設施場所實施評鑑。受評鑑單位需提出評鑑自評報告;其自評報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第九條第一項檢送之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認證。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設施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證:一、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內容不實。二、無正當理由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之訪查或提供必要資料。三、申請人喪失對該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四、申請人之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
- 行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設施場所認證之核發、撤銷或廢止,應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