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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僑務委員會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15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為持續改善個人資料安全維護,其所屬個人資料管理單位或人員,應定期提出相關自我評估報告,檢視、修訂本計畫及處理方法等相關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並針對評估報告中有違反法令之虞者,規劃、執行改善及預防措施。前項自我評…
  2. 行政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6條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一、園區環境管理及安全維護。二、本處施政計畫及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及考核。三、秘書、總務、資訊、研考及法制。四、其他有關行政事項。
  3.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14條 …應行辦理事項,就本年度應興辦之事項,尤其應注意既有公共設施之安全維護,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鼓勵與促進等,通盤考量,妥為規劃,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按計畫優先順序,於行政院核定一百十六至一百十九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本年度可編報…
  4.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26條 證據及相關資料之提出、收受及保管,應注意採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避免毀損、滅失、遺失、偽造、變造、變質或其他無法回復原狀之情形。
  5.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26條 …。四、預計達成之成果。五、申請提供之個人資料種類及範圍。六、安全維護計畫及終止利用後個人資料處理辦法。七、善盡維護個人資料安全責任之聲明。司法院應於接獲第一項之申請後一個月內,回覆准駁結果、提供個人資料之方式及範圍。
  6.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48條 …定期辦理本辦法及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公務機密維護法令、資通安全維護法令,或其他與推動資訊保密措施相關主題之教育訓練。前項教育訓練可併同地方法院其他活動辦理,惟須包含本辦法所定內容。地方法院所屬人員因辦理業務而蒐集、處理…
  7.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60條 …執行情形,得向地方法院調取有關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情形、安全維護機制、保密機制、銷毀狀況、相關組織及人事等事項之資料。
  8.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45條 地方法院及審理本案之法院應採取必要之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後,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及財產安全受充分保障,而得以安心參與審判。
  9.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7條 …,平衡兼顧候選國民法官回覆調查表之便利性、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維護,及驗證調查表真實性及同一性之難易程度等目的,設計多元、便利之遞送管道,使候選國民法官易於回覆調查表。前項回覆調查表方式,得由司法院開發之。
  10.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辦法處理之相關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應分別指定專人保管及辦理安全維護措施,其存取應有安全加密機制,且應確實進行資訊安全稽核作業,防止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因職務而知悉前項個人資料之人,就其內容不得為非正當目…
  11.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職權行使辦法 第23條 …得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前項個人資料,應分別指定專人保管及辦理安全維護,其存取應有安全加密機制,且確實進行資訊安全稽核作業,防止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為造具複選名冊而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除另有規定…
  12. 司法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第8條 少年前案資料保存機關(構)應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少年前案資料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使少年個人資料洩漏、被竊取、竄改、毀損或滅失。
  13. 司法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第21條 …運用後立即回復原狀。前二項事務委託他人或團體辦理時,應以適當安全維護措施傳送與歸還少年前案資料,受委託者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副本,並不得洩漏知悉或持有之少年事件或其他個人資料及秘密。
  14. 行政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處務規程 第6條 …融法規之取締及處分。六、農業金融機構重大突發缺失事件之處理及安全維護。七、農漁會信用部整頓、合併及賠付專款之執行。八、農業金融機構資料之蒐集、分析與金融預警措施及防制洗錢作業之擬定、推動。九、全國農業金庫公股股權之管理、…
  15. 行政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宗教團體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以下簡稱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宗教團體依前項規定訂定本計畫及處理方法時,應…
  16. 行政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落實,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資源之合理分配,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稽核機制,並指定適當人員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本計畫及處理方法執行情形之檢查。前項檢查結果應向宗教團體負責人或管理組織提出報告,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
  17. 行政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祭祀團體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解散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以下簡稱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祭祀團體依前項規定訂定本計畫及處理方法時,應視其…
  18. 行政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落實,應依其組織規模及特性,衡酌資源之合理分配,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稽核機制,並指定適當人員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本計畫及處理方法執行情形之檢查。前項檢查結果應向管理人提出報告,並留存相關紀錄,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祭祀團體依…
  19.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郵政業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與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計畫應包括第三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之相關組織、程序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事項…
  20.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郵政業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應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人或專責組織之任務如下:一、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本計畫相關事項。二、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將其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依據、特定…
  21. 行政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3條 郵政業為持續改善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應依業務執行現況、社會輿情、技術發展、法令變化等因素,檢視本計畫,必要時允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