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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 81 頁- 行政船員法 第84-7條 …幣八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立即改善;未改善者,處違法船舶三十日以下之停航;一年內違反三次者,處違法船舶六個月以下之停航。遊艇或動力小船所有人有包庇、唆使或以其他非正當方法使遊艇、動力小船駕駛或助手偷渡人口者,處新…
- 行政船員法 第85條 外國船舶運送業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定期禁止在中華民國各港口入出港;其已僱用未經核准上船工作之中華民國船員應強制下船。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船舶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氣體及附表十四所列之貨品者,其構造與設備應符合本規則規定。但船舶係計畫專用以載運附表十四「a」欄標有「*」號之一種或多種貨品時,則應適用主管機關所發布「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規定。船舶係計畫同時載運本規則所包括之貨品…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量計船長之水線應與設計之水線平行。二、船寬(W):金屬船殼之船舶,指舯部兩舷肋骨模線間最大寬度。非金屬船殼之船舶,則指舯部兩舷船殼板外表面間之最大寬度。其單位為公尺。三、氣體危險性:指包括火災、毒性、腐蝕性、反應性、低溫…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條 …裝備之項目或型式應予裝配或攜備於船上,或應為特別規定者,得由船舶所有人檢具經驗船機構審核認可之圖說文件申請航政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審議准許後,以具有等效者替代。總噸位未滿一百五十者,前項圖說文件得由造船技師簽證認可。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9條 當船舶發生意外事故或發現缺陷,可能影響船舶之安全、效能、安全設備或其他設備之完整性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立即向航政機關、驗船機構或港口國之有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個別貨品所需之船型依附表十四「c」欄之規定。如船舶係用以載運兩種以上貨品,其受損標準應依該貨品之最嚴格船型規定。但其貨艙櫃位置仍依個別貨品之有關船型而定。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2條 船舶之乾舷與穩定應依左列規定:一、最小乾舷得依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勘劃。但與該勘劃有關之吃水不應超過本規則所允許之最大吃水。二、在所有航海狀況及在裝卸貨期間之穩度應達認可之標準。三、在計算各種載重狀況下消耗性液體之自由液面…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3條 …甲板上裝有風雨密門之船艛或甲板室內經由船殼外板排洩之管,應依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之有關規定裝閥,除非閥之選擇符合左列之一規定:一、一個自動止回閥,附有由乾舷甲板上有效關閉之措施。二、由夏期載重線至排洩管舷內端之垂直距離超過…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4條 船舶受損之殘存能力,應依據所有預期裝載狀況與各種不同之吃水與俯仰差之基本裝載資料予以考慮。如留存於竹船上之貨物僅供冷卻、循環或燃料之用,則殘存要求不必適用於船舶在壓載狀態。且估算壓載狀況時,在甲板上小型獨立沖洗櫃內之貨物…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5條 船舶因受外力致船體受損,應在左列假定之受損最大範圍正常浸水後殘存:一、舷側受損(一)縱向範圍-1/3L2/3或一四.五公尺,二者以較小者為準。(二)橫向範圍-在夏朝載重線平面自側與船體中心線成直角之方向向內測量為B/5或…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6條 船舶在假定情況受損後,其浸水之假定如左:一、各空間假定受損之浸水率,庫房以○.六○計、起居艙間以○.九五計、機艙空間以○.八五計、空艙空間以○.九五計,至於裝載消耗性液體與其他液體之艙櫃,則應依該艙櫃所載液體之滿載程度,…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7條 船舶在下列假定位置受損至第十五條假定之最大範圍,並依前條之假定浸泛後,應能依第十八條規定殘存:一、一G型船:在其長度之任何部分。二、二G型船(一)船長超過一百五十公尺者:在其長度之任何部分。(二)船長在一百五十公尺以下者…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8條 船舶在第十五條之假定受損範圍及前條受損標準下,仍應能殘存於左列之穩度平衡狀況:一、在浸泛之任何階段(一)考慮及下沉、傾側及俯仰後之水線,應位於可能漏泛之任何開口下緣之下方。該等開口包括通氣管及以風雨密門或艙蓋關閉之開口。…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9條 船舶之貨艙櫃位置應符合左列規定:一、一G型船之貨艙櫃應在舷內距舷側外板不小於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目規定之橫向受損範圍,及在中心線距船底殼板模線不小於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目規定之垂向受損範圍,且在任何部位距船殼外板至少為七六○…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0條 船舶貨物區域隔離之一般規定如下:一、貨艙空間應與機艙空間、鍋爐艙空間、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控制站、錨鏈艙、飲用水艙、生活用水艙及儲存室隔離。貨艙空間應位於甲種機艙空間之前方。但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船舶安全或航行所必…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1條 船舶之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機艙空間與控制站之佈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或控制站不應位於貨物區域內。且該等空間面向貨物區域之艙壁,其位置應能避免氣體由貨艙空間經由船舶要求具有次屏壁圍護系統甲板或艙壁之受…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2條 船舶貨泵室與貨物壓縮機室之佈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位於露天甲板上方之貨物區域內。但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特別許可者不在此限。二、經准許在最後貨艙空間後端或最前貨艙空間前端之露天甲板上方或下方設置時,第三條第十八款貨物區域…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3條 船舶貨物控制室之佈置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其位置應在露天甲板上方並得位於貨物區域內。如能符合左列條件,並得位於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或控制站內:(一)該控制室為氣體安全空間。(二)其進口如能符合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該控制…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4條 船舶貨物區域各空間之出入口應符合左列規定:一、應在不移除任何固定結構與裝具之情況下,能由船殼內板結構之一側施行目視檢查。不論該目視檢查是否與本項第二款、第四十條第五款或第四十三條第十九款規定之檢查合併施行。如僅能在船殼內…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5條 …有聽覺與視覺警報系統,以指示自關閉位置開啟之門超過一扇。四、船舶載運可燃貨品者,其以氣閘防護空間內之非認可安全型電力設備,應當該空間發生過壓損耗時切斷電源。供操縱錨泊與繫泊設備及應急滅火泵用之非認可型電力設備,並不設裝置…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6條 船舶泌水、壓艙水與燃油裝置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如貨物係載運於不要求有次屏壁之貨物圍護系統內,貨艙空間應具有不與機艙空間連接之適當洩除裝置及探測任何洩漏之設施。二、如有次屏壁,應具有適當之洩除裝置以處理經由鄰接之船體結構漏入…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7條 船舶艏或艉裝卸裝置之佈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並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核准始得裝設,並不得採用可攜式裝置:一、其管路系統除依第四節規定外,尚應增加下列適用於貨物管路及有關管路設備之規定:(一)在貨物區域外之貨物管路及有關之管路…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8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船舶用以圍護貨物之貨艙櫃,其型式如下:一、整體艙:指構成船體一部分之艙,並以相同方式與鄰接之結構承受同樣負載之影響。其設計揮發氣壓(Po)通常不應超過零點二五巴。但構材尺…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0條 …,應考慮左列負載之適當組合:一、內部壓力。二、外部壓力。三、船舶運動所生之動負載。四、熱負載。五、液體幌動之沖激負載。六、船體撓曲所生之負載。七、艙櫃與貨物重量及在支撐件部位之相對作用力。八、絕熱材重量。九、在塔架或其他…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1條 …艙櫃之內部壓力包括由設計揮發氣壓P○肇致之內部壓頭heq與由船舶運動所引起貨物重心加速度所產生之內部液體壓力heq,但不包括液體幌動之沖激影響。其計算應依左式為之。但內部壓頭heq之計算得採其他等效之計算方法:heq=P…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貨艙櫃因船舶運動所產生之動負載依下列決定之:一、在確定貨艙櫃因船舶運動所產生之動負載時,應計及該船在作業壽命期間該船所受船舶運動之長期分布,包括在不規則海象中之縱盪、橫盪、起伏、橫搖、縱搖及平擺等之影響(通常取相當於10…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4條 當貨艙櫃準備作部分注滿時,應考慮前條第六款任一種船舶運動所引起之重大幌動之沖激危險性。當發現有重大幌動誘發沖激負載之危險時,應要求作特別之試驗與計算。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6條 …驗應確使老化不致妨礙材料發揮其預期之功能。為進行該試驗,應對船舶與貨物圍護系統之各別運動、加速度與反應作完整之分析。但此等數據可由相似之船舶獲得者不在此限。由於屏壁間之超壓、貨艙之真空、幌動之沖激影響及船體振動影響,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