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計畫」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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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4-1條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審核程序、實施監督、水土保持施工許…
  2.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8條 特定水土保持區應由管理機關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報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層轉或逕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實施之。前項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每五年應通盤檢討一次,並得視實際需要變更之;遇有特殊需要,並得隨時報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層轉或逕請中央…
  3.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9條 經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各類地區,其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之擬定重點如下:一、水庫集水區:以涵養水源、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淨化水質,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重點。二、主要河川集水區:以保護水土資源,防治沖蝕、崩塌,防止洪水…
  4.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3條 未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所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除依第三十三條規定按次分別處罰外,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水土保持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應令其停…
  5.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3條 …保持技術規範者。二、違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或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前項各款情形之一,經繼續限期改正而…
  6.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8-1條 …二日本法施行細則生效前,已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核定尚未完工之水土保持計畫,得依原核定計畫繼續施工。但原核定計畫有變更時,仍應依本法規定辦理。
  7.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8-2條 …,其水土保持義務人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依本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水土保持義務人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或其實施未依本法相關規定者,應依本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前項水土保持計畫在提送及審核期間,…
  8. 行政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第2條 水土保持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依主管機關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總工程造價之一定比例額度計算;其應繳納之比例額度如下:一、探礦、採礦及其鑿井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為百分之三十。二、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取土石:為百分之三十。三、於…
  9. 行政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第3條 保證金由水土保持義務人於申領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時,向水土保持計畫核定之主管機關一次繳納;分期施工者,保證金於申領各期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時繳納。
  10. 行政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第5條 水土保持計畫由各級政府機關、國營事業機構或公立學校興辦者,免繳納保證金。
  11. 行政水土保持保證金繳納及保管運用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撤銷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並認定無必要代為履行者。四、水土保持計畫廢止,經主管機關認定無必要代為履行,且由水土保持義務人繳還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者。五、水土保持計畫失效,經主管機關認定無必要代為履行者。
  12.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13.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3條 …為,且挖方及填方加計總和或堆積土石方分別未滿二千立方公尺,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種類及規模如下:一、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路基寬度未滿四公尺,且長度未滿五百公尺者。二、從事農、…
  14.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4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請主管機關審核:一、實施農業經營所需之開挖植穴、中耕除草等作業。二、經營農場或其他農業經營需要修築園內道或作業道,路基寬度在二‧五公尺以下且長度在一百…
  15.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5條 水土保持計畫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查核定之分工如下:一、在直轄巿或縣(巿)行政區域內者,由該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查核定。二、跨越二以上直轄巿、縣(巿)行政區域者,由水土保持計畫所占面積較大之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16.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6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格式,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六份及主管機關要求抄件份數,並檢附下列文件,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後,送請主管機關審核:一、目的事業開發或利用之申請文件。二、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
  17.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7條 水土保持計畫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查程序如下: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受理前條第一項申請後,應確認其土地為合法使用,並將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請主管機關審核。二、主管機關認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無第…
  18.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8-1條 …後,如有變更,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列出差異比較說明對照表,連同水土保持計畫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後,轉主管機關審核。
  19.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副知相關機關:一、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二、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三、審定水土保持規劃書。四、同意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20.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19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並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一、變更開發位置及範圍。二、增減計畫面積。三、各單項水…
  21.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0條 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審查或同意免辦理變更設計後,始得繼續施工。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其停工對工程…
  22.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2條 水土保持義務人應於水土保持計畫核定後三年內,檢附下列資料,向主管機關申領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並申報開工: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發或利用許可文件。二、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本。三、繳納水土保持保證金證明文件。以銀行開立之…
  23.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4條 水土保持計畫需分期施工者,應於計畫中敘明各期施工之內容,並按期申領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24.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5條 …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25.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5-1條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期間,水土保持義務人應於每年五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按週於次週週三起,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填報前一週監造紀錄及按月於次月五日前,填報前一個月監造月報表。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期間,…
  26.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28條 …專業技師監造或經承辦監造技師函告主管機關終止監造者。三、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部分,應即時停工而未停工者。四、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之虞者。五、未申領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而逕行…
  27.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3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原審定或核定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一、未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施工,情節重大。二、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令其停工而未停工。三、…
  28.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31-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發生之日,原審定或核定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失其效力,其已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完工證明書者,一併失其效力:一、未於第二十二條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工。二、未於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
  29.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33條 …證明書,並退還已繳之水土保持保證金。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替代水土保持計畫者,經主管機關實施完工檢查合格,得免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
  30.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35-1條 …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已審定、核定之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第三十一條之一規定辦理:一、未於本辦法修正生效日起四年內,依第二十二條規定申報開工。二、未於本辦法修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