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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6 頁- 行政水利法 第60-5條 …其公司或商業登記:一、喪失營業能力。二、承辦未經申請核准興辦水利事業之鑿井工程。三、自行停業超過一年,未依限申請復業者。四、受停業處分,未依規定期限內將許可書、業務手冊及技工工作證繳還,經限期催繳不為者。五、一年受停業處…
- 行政水利法 第61條 因興辦水利事業影響於水源之清潔時,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之。
- 行政水利法 第63條 興辦水利事業涉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水利主管機關會商辦理之。目的事業機關興辦目的事業涉及水利者,應商得水利主管機關同意。
- 行政水利法 第84條 政府為發展及維護水利事業,得徵收左列各費:一、水權費。二、河工費。三、防洪受益費。前項所稱各費,除依法支付管理費用外,一律撥充水利建設專款,由主管機關列入預算,統籌支配。
- 行政水利法 第89條 興辦水利事業人得依其興辦水利事業之成本及合理利潤,在兼顧公共利益之原則下,向使用人收取費用。前項收費之方式與計算基準,由興辦水利事業人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其由機關興辦者,由機關定之。
- 行政水利法 第89-1條 …業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中央主管機關興辦水利事業、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河川區域或排水設施範圍之使用費收入。三、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水庫、河川或排水設施之疏濬,所得砂石之出售收入。四、基金之孳息。五、其…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所稱興辦水利事業人,指下列情形之一:一、涉及水利建造物建造、改造或拆除者,興辦完成前為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向主管機關申請水利建造物核准之人;興辦完成後為控制、運轉、維護或管理水利事業之人。二、未涉及水利建造物建造、…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興辦單目標或多目標水利事業權利人為水權取得登記時,每一用水標的申請登記之引用水量,以主管機關核准其興辦計畫之引用水量為準。但興辦水利事業權利人另有協議,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主管機關核准前項興辦水利事業計畫之引…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水利事業因強制執行或公用徵收而發生權利主體異動時,原取得之水權,應視強制執行或公用徵收之目的及內容,依本法分別為移轉、變更或消滅之登記。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移轉,指水權與其有關水利事業之繼承或全部、部分之讓受;變更,指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水權人不改變主體情形下,其姓名、名稱或其代表人之更改,與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至第十四款及第十六款原記載內容之更改。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定提出水權登記申請者,其申請人如下:一、水權取得登記,由興辦水利事業權利人或需取用水資源者申請之。二、水權移轉登記或設定其他權利之登記,由水權人及義務人共同申請之。三、水權變更登記,由水權人申請之。四、水權消滅登記,由水…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本法第四十六條水利建造物之核准,興辦水利事業人應向該水利建造物基地所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水利建造物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一、基地涉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二、基地涉及中央管之河川區域、…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所稱多目標開發之水利事業水權之登記,應由全體權利人會同商訂用水契約,推舉其中一人為總代表人就各權利人之引用水量分別提出申請,並辦理水權總登記。主管機關發給水權狀,應同時發予各個相關權利人及總代表人。水…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興辦水利事業申請時,認其具有多目標開發價值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辦理。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條第二項所稱水利建設專款,指專用於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管理及水利事業研究發展之款項,其項目包括調查測驗、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學術獎勵、人才培育及儀器製造。
-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4條 …,應備妥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書及其核定、審定函,或興辦水利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及屬緊急災害或重大事故致需辦理之公共工程等證明文件,供主管機關查核。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12條 …請之再生水開發案及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之取用案,不適用水利法水利事業興辦相關規定。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9條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之決議,違反政府政策、法令、影響水利事業或妨害公益時,主管機關得予糾正或撤銷其決議。
- 行政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第一項規定設置之灌溉管理組織,於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以下簡稱作業基金)設置前,其收入、支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核定之年度預算執行與辦理決算;有關會計報告、科目、憑證、內部審核程序及其他財務會計相…
- 行政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5條 …,功績卓著,並連續三年業務考核甲等獲前三名者。三、其他對農田水利事業有特殊貢獻,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
- 行政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16條 …位溝通協調,對維護農田水利會權益有具體貢獻者。四、其他對農田水利事業有特殊貢獻,事蹟具體,足資表揚者。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基準,劃設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一、本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灌溉或排水之受益地。二、考量當地水源條件、農業立地條件、農業發展與農田水利設施投資效益之相關條件,劃設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之範圍。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範圍之調查作業。必要時,得視需要辦理之。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範圍變更者,主管機關得辦理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變更;已無灌溉或排水受益事實者,得廢止農田水利事業區域。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基準,訂定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灌溉制度:一、本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所定灌溉制度。二、考量當地水源條件、區域水資源統籌調度、農業經營規劃及農田水利設施功能之相關條件,決定灌溉之順序、次數及水量。農田水利事業區…
- 行政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檢驗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灌溉水質並記錄。必要時,得視需要辦理之。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辦理搭排水質稽查,受稽查對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得視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地理環境、水源分配、灌溉排水設施及經濟效益,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內設置灌溉管理組織。前項灌溉管理組織定名為管理處,並冠以其所在地區、水系或埤圳之名稱。
-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3條 …害預防及搶救。五、灌溉管理組織內專任職員之人事管理。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所屬資產管理及收益。七、主管機關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交辦事項。
-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5條 …作站之監督指導。二、用水之調整。三、水利糾紛之處理。四、農田水利事業改善之建議。五、灌溉管理組織交辦事項。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分為下列五類:一、輔佐人員:處長、副處長、主任工程師、專門委員。二、灌溉管理人員:管理組長、管理師、副管理師、助理管理師、管理員。三、灌溉工程人員:工務組長、工程師、副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工程員。四、綜合…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除處長以外之職務等級分一等、二等及三等,各種職務之職等依附表二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職務等級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