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5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二章 會長之考核獎懲 第5條 會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表揚之:一、執行政府重大政策或經建計畫,圓滿完成,績效卓著者。二、任期內,使會務推展順利圓滿,功績卓著,並連續三年業務考核甲等獲前三名者。三、其他對農田水利事業有特殊貢獻,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