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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3條 監外作業受刑人在離監較近地區作業者,得視作業情形回本監或於監外用餐。監外作業受刑人在離監較遠地區作業,有於監外留宿必要者,監獄得指定其留宿處所,並報監督機關核准。前項留宿處所以監獄設置者為限。
  2.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4條 從事監外作業受刑人遇有急病或重大意外傷害時,在場監獄人員或作業協力單位應立即護送醫療機構治療,並即通知監獄。
  3.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5條 監外作業受刑人,監獄得依其管理需要配房。回監時,應檢查其身體、衣類及攜帶物品,並得實施毒(藥)物、酒精檢測及尿液檢驗。
  4.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6條 監外作業受刑人得酌增副食費,在監外作業支出項下開支。
  5.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7條 受刑人從事戒護監外作業,應就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遴選之:一、在監執行逾一個月。二、健康情形適於監外作業。三、最近六個月內無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而受懲罰。拘役或易服勞役之受刑人具有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條件,得遴選其從事戒…
  6.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8條 受刑人從事自主監外作業,應就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遴選之:一、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二、於本監執行已逾二個月。三、刑期七年以下,殘餘刑期未逾二年或二年內可達陳報假釋條件;或刑期逾七年,殘餘刑期未逾一年或一年內可達…
  7.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29條 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從事監外作業:一、執行中有脫逃行為或有事實足認有脫逃之虞。二、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所列之罪。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但初犯或犯同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之罪,不在此限。四、犯刑法第九十一條…
  8.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0條 實施自主監外作業時,應將訂立之契約書、受刑人名冊及相關文件,報請監督機關核准。
  9.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1條 …應與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單位保持聯繫,以利監獄及作業協力單位掌握受刑人狀況。如作業協力單位有需監獄協助處理之事項,監獄應派員前往處理。監獄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向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單位查訪受刑人在外行狀。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單位應協助…
  10.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2條 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二、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其監外作業事由不符之活動。三、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跟蹤、糾纏或其他不法行為。…
  11.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3條 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其監外作業,並報監督機關備查:一、發現其不符合第二十八條遴選規定。二、發現其有第二十九條不得遴選之情形。三、違反前條規定情節重大。四、其他不適宜從事監外作業之情形。
  12.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4條 監獄對於從事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應指定其每日在外時段,必要時得令受刑人向指定處所報到。前項指定時段,自當日上午六時至下午九時之間,由監獄斟酌實際需要規定之。但經監獄、作業協力單位及受刑人同意,不在此限。從事自主監外作業受…
  13.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5條 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應自理其出外期間交通及飲食,必要時監獄得給予協助。
  14.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6條 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向監獄申請核准於適當期日返家探視:一、於監外作業屆滿三個月。二、申請前三個月作業成績均達法定最高分數額百分之八十以上。三、申請前三個月無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而受懲罰。前項返家…
  15.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2條 監獄應將受刑人假釋審查資料填載於假釋報告表及交付保護管束名冊,並提報假釋審查會審議。
  16.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3條 前條有關受刑人假釋審查資料,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犯行情節:(一)犯罪動機。(二)犯罪方法及手段。(三)犯罪所生損害。二、在監行狀:(一)平日考核紀錄。(二)輔導紀錄。(三)獎懲紀錄。三、犯罪紀錄:(一)歷次裁判摘要或紀錄…
  17.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8條 …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決議:一、現為或曾為受刑人之配偶、四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二、現為或曾為受刑人之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三、現為或曾為受刑人之被害人、被害人之配偶、四親等內血親、三…
  18.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9條 …審查會委員對假釋案件,應參酌第三條及第四條有關事項,綜合判斷受刑人悛悔情形,並作成決議。出席委員、工作人員及列席人員,對於會議討論事項、決議內容、被害人身分及其意見,應確實保密。
  19.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12條 假釋案件經法務部不予許可時,監獄應速將處分書交由受刑人親自收受,並製作書面文件供受刑人簽名及載明收受日期。
  20.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13條 假釋釋放前,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注意受刑人另案接續執行情形、保護管束銜接措施、相關機關(構)之聯繫及通報機制。
  21.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16條 於少年矯正學校執行之少年受刑人,其假釋之實施,除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另有規定外,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22. 行政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監獄辦理各級教育得審酌監獄資源設備、監獄性質、受刑人行狀及其他因素,於每學年度招生簡章中訂定受刑人參與各級教育所需之條件,並擇適合者予以錄取。前項每學年度各級教育之招生簡章及錄取名冊應報矯正署備查。
  23.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3條 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定,調查與受刑人有關之資料範圍如下:一、名籍資料。二、身心狀況。三、犯罪前科及狀況。四、社會、心理及家庭狀況。五、職業及技能狀況。六、社會福利及保護需求。七、出監後住居所、未來共居者、家庭支持度、就業…
  24.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6條 受刑人資料調查,分為入監調查、在監複查及出監調查。入監調查於受刑人新入監後二十日內完成直接調查,間接調查及心理測驗之施測不得逾二個月。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人,其入監調查得以簡式方式行之。在監複查於受刑人入監後每二年複查一次…
  25.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7條 …第九款辦理入監調查。調查小組應就前項入監調查所得之資料,聽取受刑人意見並考量各監獄之條件及資源後,於受刑人新入監後三個月內,訂定其個別處遇計畫,並適時修正。受刑人有特殊處遇需求,因各監獄之條件及資源無法滿足者,應於個別處…
  26.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8條 調查小組應就入監調查資料及受刑人個別處遇計畫予以檢視或調查相關資料,依實際需求修正個別處遇計畫,作成在監複查資料,並提調查審議會議審議。
  27.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10條 …查,得由監獄長官先行指派相關監獄人員為之,並作成書面紀錄,由受刑人閱覽後簽名。受刑人有意見時,應予以更正或加註其意見;受刑人拒絕簽名者,應記明其事由。
  28.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11條 …會、法律、犯罪學、監獄學等領域之專家學者及社會團體之人士,就受刑人之調查資料、個別處遇計畫為必要之參與或協助。
  29. 行政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12條 調查審議會議審議事項如下:一、受刑人入監調查資料及個別處遇計畫。二、在監複查資料。三、出監調查資料。調查審議會議應每月至少召開會議一次。
  30. 行政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2條 …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收容人:指受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機關人員:指第一款機關之戒護、教化、輔導、衛生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