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隔」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95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7 頁
  1.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5條 …花板)、地板及四壁(水泥牆面、隔板或其他建材)與其他室內空間區隔。二、用於隔間之材料需為不透氣、防火之建材,且不得有鏤空致菸煙逸出之設計,並應符合消防法令之規定。三、人員出入口須為平行移動式設計且能自動封閉,除人員出入時…
  2. 行政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第7條 …菸酒及其相關用品之販賣場所。二、國際航空站管制區域內,以獨立區隔空間供專賣菸酒及其相關用品者。
  3.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23條 …床數不得逾單元總床數二分之一,二人或多人以上之寢室應備具明確區隔個人生活空間之屏障物。(二)每一寢室應設簡易衛生設備。(三)每間寢室之出入口必須與走廊、客廳相通,與其他寢室明確區隔,不得僅以屏風、窗簾等隔開。二、護理站:…
  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8條 …應有適當標示,第一款應依收托規模、兒童年齡與發展能力不同分別區隔,第三款及第四款應與第六款及第七款有所區隔。第一項各款空間,得視實際情形,依下列規定調整併用:一、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七款,得設置於第一款之室內空間。二、第二…
  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3條 …措施、處理設施有效運轉及二次災害防止措施。(五)人員搶救及災區隔離方式。(六)環境復原,包括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妥適處理及環境污染物之清除處理。(七)重大災害或事故地區執行緊急疏散避難作業方式。
  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4條 …一)運作場所外之相關通報機制。(二)運作場所外之人員搶救及災區隔離方式建議。(三)運作場所外之環境復原。(四)運作場所外之鄰近地區疏散及避難方式建議。已依職業安全或消防規定提送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消防防護計畫或消防防災計…
  7.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2條 …他物質隔離;貯存環境用藥成品、半成品者,應與其他物質予以明顯區隔。
  8. 行政科學園區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害人體健康之情事發生。不同再生資源項目,應以分車或使用容器等區隔方式進行清運。
  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9條 …風險管理之政策及程序。三、公司應訂定其與各子公司間,包括業務區隔、訂單接洽、備料方式、存貨配置、應收應付帳款之條件、帳務處理等之政策及程序。四、公司應訂定其監督與管理各子公司重大財務、業務事項,包括事業計畫及預算、重大設…
  10. 行政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構委託產生之信用評等,須採取適當標示及說明該標示之意義,以為區隔,並應公告下列事項:一、結構型商品之信用評等,應併同公布其關鍵性假設之敏感性分析、損失測試與現金流量分析,及該信用評等事業作為評估依據之盡職調查程序。二、非…
  11.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3條 …得與受益人或客戶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期貨經理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未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許可證照者,廢止其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
  12.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9條 …得與受益人或客戶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未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許可證照者,廢止其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
  13.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6條 …得與受益人或客戶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信託業得同時申請已設立之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其申請許可及許可證照之書件及相關程序,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14.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4條 …。(二)傘型期貨信託基金:應分別敘明各子基金之投資範圍、主要區隔及異同分析;其應記載事項之內容為各子基金所共通者,得標註各子基金皆同,免重複列示,其應記載事項之內容為各子基金不同者,應分別列示,並比較其差異。(三)外幣計…
  15.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集期貨信託基金與現有期貨信託基金之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未有適當區隔或其交易、投資標的顯有不當。十二、違反期貨、證券及信託管理法令或期貨信託契約,情節重大。十三、前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或申報生效追加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其申請(…
  16.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28條 …業當年度與其次年度之財務預測。四、具備經營證券及期貨業務風險區隔與利益衝突之操作規則。五、股東會或董事會議事錄。六、董事及監察人名冊。七、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八、符合第二十四條第六款規定之證明文件。九、已依…
  17.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30條 …業當年度與其次年度之財務預測。四、具備經營證券及期貨業務風險區隔與利益衝突之操作規則。五、股東會或董事會議事錄。六、經營期貨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但與前次申請分支機構兼營期貨業務檢具之內部控制制度相同者免附。七、最近期經會…
  18.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36條 …年度與其次年度之財務預測。五、具備經營金融業務及期貨業務風險區隔與利益衝突之操作規則。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文件。七、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紀錄。八、董事或理事及監察人或監事名冊。九、董事或理事及監察人或監事無第四條規定…
  19.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1條 …其次年度之財務預測。五、具備經營證券或金融業務及期貨業務風險區隔與利益衝突之操作規則。六、其本國政府准許該分支機構兼營期貨業務之證明文件。七、外國金融機構經目的事業主管機構核准之文件。八、董事會對於申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
  20.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第19條 …事業之業務發生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客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第一項所定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未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許可證照者,廢止其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
  21.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6條 …人追求最高利益,並以公平合理原則對待每一委任人。四、建立職能區隔機制,維持業務之獨立性及機密性,不得將全權委託資產之運用情形傳遞予非相關業務員、股東或關係企業。五、從事資訊交互運用不得損害委任人之權益。六、不得為意圖影響…
  22.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9條 …事業之業務發生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客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第一項所定事業兼營期貨顧問事業,未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兼營期貨顧問事業許可證照者,廢止其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
  2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第2條 …最高利益,並以公平合理原則對待每一受益人或客戶。四、建立職能區隔機制,維持業務之獨立性及機密性,不得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全權委託投資資產之運用情形傳遞予非相關業務人員、股東或關係企業。五、從事資訊交互運用不得損害受益人或…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第6條 …營、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者,其場地設備應視業務需要作適當區隔,建立門禁管制並留存進出紀錄備查。前項兼營業務共用營業場所時,應於營業場所明顯適當位置設置營業項目之告示。
  2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7條 …得與受益人或客戶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未於第一項期間內向本會申請換發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營業執照者,廢止其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本會申請展延一次,並以三個月…
  2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4條 …得與受益人或客戶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其權益之行為等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期貨信託事業未於第一項期間內向本會申請換發期貨信託事業營業執照者,廢止其兼營許可。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本會申請展延一次,並以三個月為限。期…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計算公式。(三)傘型基金:應分別敘明各子基金之投資範圍、主要區隔及異同分析;其應記載事項之內容為各子基金所共通者,得標註各子基金皆同,免重複列示,其應記載事項之內容為各子基金不同者,應分別列示,並比較其差異。(四)外幣計…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4條 …資信託基金與現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未有適當區隔或其投資標的顯有不當。十二、違反證券管理法令或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情節重大。十三、前向本會提出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請(報)書件內容正確完整聲明書之…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24條 …基金即不成立。二、子基金得依資產配置理念,選擇某一種類基金為區隔配置或交叉組合各種類基金。三、每一子基金應簽訂個別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並敘明下列事項:(一)當任一子基金未達成立條件時,該傘型基金即不成立。(二)子基金間不得…
  30.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活動或提供研究分析報告等經營業務有關之利益衝突防範作業及風險區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