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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管理辦法 第3條 …女性者,檢查身體應由女性人員為之。收容處所應將受收容人以男女區隔方式收容之;收容處所發現性別變更或跨性別之受收容人,得依其證件所示性別、性別不安診斷或醫療等證明,個別收容於獨居房間。
  2. 行政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第3條 …女性者,檢查身體應由女性人員為之。收容處所應將受收容人以男女區隔方式收容之;收容處所發現性別變更之受收容人,得依其證件所示性別,個別收容於獨居房間。
  3.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倉庫:(一)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倉庫,應分別設置或予適當區隔,並有足夠之空間,以供物品之搬運,且應採用不透水材料建築。(二)倉庫內所設之棧板須足以配合存貨及生產作業之需要。九、廁所:(一)設置地點應防止污染水源。(二…
  4. 行政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7條 …以標示。基於安全性與衛生考量,前項各區域應個別設置或加以有效區隔,其中製麴區及內包裝區應與其他區域有效隔離。
  5. 行政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12條 …三、所有用具、刀具、砧板、容器、冷凍冷藏庫,應依生、熟食完全區隔。其中刀具及砧板須明顯標示顏色,以利區分。四、刀具及砧板使用後,應立即清洗消毒。五、生、熟食食品嚴禁交互污染。六、熟食食品應立即加蓋熱存或迅速冷藏。加蓋熱存…
  6.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38條 …相關設立、管理法規規定辦理;其辦理之場地,應與補習班場地明確區隔。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第19條 …本保險保險費收入及理賠支出狀況,並與保險人之其他保險業務明確區隔。保險人應於本保險生效後,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時間,將本保險之保費收入、理賠支出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提送至各該主管機關。保險人應配合各該主管機關之…
  8.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87條 …停止執行。監獄為調查受刑人違規事項,得對相關受刑人施以必要之區隔,期間不得逾二十日。
  9.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七條第四項規定,為調查受刑人違規事項,對相關受刑人施以必要之區隔者,其區隔期間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區隔期間,相關受刑人之教化、給養、衛生醫療、接見通信及其他處遇,仍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10. 行政羈押法 第79條 …得停止執行。看守所為調查被告違規事項,得對相關被告施以必要之區隔,期間不得逾二十日。
  11.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為調查被告違規事項,對相關被告施以必要之區隔者,其區隔期間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區隔期間,相關被告之生活輔導、給養、衛生醫療、接見通信及其他處遇,仍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12. 行政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製造、包裝、儲存及其他相關區域,應明確區隔及標示;其原料、物料、半成品及成品之儲存,亦同。
  13. 行政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第4條 …並應在四百平方公尺以上。檢驗場所應與儲油槽區、加油區及卸油區區隔六公尺以上。四、機車修理業其專供檢驗場所面積在六十平方公尺以上,得申請機車檢驗。前項第三款,加油站申請受委託辦理小型車檢驗,其專供檢驗場所面積標準,該管公路…
  14.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49條 …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或作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界線,用以區隔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進範圍。(二)黃虛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
  15. 行政網際網路位址及頂級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輔導辦法 第3條 …):指依網際網路標準,由文字、數字或特定符號組成,並由「.」區隔形成之階層式名稱體系。三、國際組織:包括網際網路名稱及號碼指配機構(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umber…
  16.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3條 …該階式及凹入部分之結構,亦應以A-60級隔艙構成。二、主垂直區隔艙之絕熱值應符合第十六條規定。三、位於艙壁甲板以上之主垂直區界限隔艙,應儘可能與緊鄰該艙壁甲板下之水密艙區劃分艙壁成一直線。四、主垂直區隔艙應自一甲板延伸至…
  17.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7條 …需要適度氣密之門外,所有位於梯道、公共空間與逃生通道內主垂直區隔艙壁之A級門,應裝設自閉式消防皮龍小口。八、通風導管需貫穿主垂直區域隔艙時,應在該隔艙附近裝設自動關閉之擋火堰板。該堰板並應能自隔艙之任一側以人力操作關閉。…
  18.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8條 …應設置延伸至艙壁甲板之水密艙壁,將機器空間與其前後貨物及住艙區隔開。客船並應設置延伸至艙壁甲板之水密艉尖艙艙壁。於不降低船舶艙區劃分安全程度之情形,艙壁甲板下方之艉尖艙艙壁可為階梯狀設計。
  19. 行政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 第4條 …七十公尺至九百七十公尺及距跑道中心一千一百八十公尺至三千公尺區隔,分別成為距機場標高六十公尺及九十公尺等二種不同高度範圍,二種高度範圍間以高距比為一比七之傾斜面銜接。外層橢圓帶狀平面之高度並依一○跑道端中心點之二三三方位…
  20.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10條 …敏感性作業如噴漆、清洗、焊接、航電工作、電器工作及機工應予以區隔,以供適當施工且不影響其他維修作業。(三)具適當之物架、吊掛、置物盒、工作檯及其他分隔方法,以儲存及保護維修或預防性維修中之所有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
  21.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定之營業處所;其營業處所與其他營利事業共同使用者,應有明顯之區隔空間。
  22. 行政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第11-1條 觀光旅館之客房與室內停車空間應有公共空間區隔,不得直接連通。
  23.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條 …二、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部分地面路線以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僅在路口、道路空間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形時,不設區隔設施,而與其他地面運具共用車道。大眾捷運系統為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者,其共用車道路線長度,以不超過全部路線長…
  24.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2條 …緣石、圍籬、植樹、護欄或其他固定設施等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有效隔離路權。二、共用車道:不設區隔設施而與其他地面運具共用之車道。
  25.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職業工會會員所具有之職業技能、工作性質,未能與其他職業工會相區隔者。
  2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41條 …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
  2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87-1條 …頭,應明顯標示其種類及用途;相鄰管線之接頭,應以不同規格予以區隔。
  28. 行政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1條 …法規辦理。前項機構辦理庇護工場之場地,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
  29.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0條 …前項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之場地,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
  30.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0條 …前項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場地,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