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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19條 申請人應於創新實驗核准決定送達日之次日起,開始辦理創新實驗,並於創新實驗開始執行測試前,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測試起始日期。
  2.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20條 申請人辦理創新實驗,於實驗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一、逾越主管機關核准之範圍。二、未依主管機關核准決定辦理。三、有不利於交通服務、公共運輸或造成環境災害之情事。四、有危害參與實驗者或實驗利害關係人之…
  3.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21條 申請人於經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應將創新實驗報告,函報主管機關。前項報告,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創新實驗歷程及結果。二、風險發生及事故通報紀錄。三、人為介入無人載具控制權次數及原因紀錄。四、其他主管機關指定…
  4.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22條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於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之範圍內辦理創新實驗者,其創新實驗行為不適用核准決定載明排除適用之法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規定。但不包括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前項法律包括下列規定:一…
  5.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23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創新實驗進行之必要,應依創新實驗核准決定,於創新實驗期間內排除該等法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全部或一部之適用。
  6.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 第2條 申請人應於創新實驗開始執行測試前,於媒體或電子網站公告下列資訊:一、創新實驗之宗旨及目的。二、創新實驗之範圍、路線、期間、時段及規模。三、申請人及主要管理創新實驗者。四、無人載具主要規格、照片及數量。五、實驗利害關係人應…
  8.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 第3條 …實驗利害關係人受傷或死亡,或致其他動力載具或財物毀損之事故。創新實驗安全事故之處理,依各該事故本應適用之法令。
  9.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 第5條 …條第二項之安全事故發生後,共同召集並成立評估小組,負責評估該創新實驗得否續行,並得邀請相關機關(構)代表及專家參與。評估小組於作出創新實驗應予續行或終止之認定後解散之。
  10.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 第6條 前條評估小組為評估創新實驗得否續行,得要求申請人、無人載具所有人與相關機關(構),於限期內提供下列紀錄及資料:一、無人載具於事故發生後之維修紀錄。二、事故原因排除後足供證明無人載具安全性之紀錄或資料。三、無人載具裝載情形…
  11.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 第7條 …估結果為續行實驗無安全性疑慮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准予續行創新實驗並敘明暫停實驗之期間,且該期間不計入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
  12.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2條 …推動等領域具備三年以上經驗,並協助主管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創新實驗可行性之評估。二、創新實驗之申請及法規諮詢。三、審查會議之召開。四、創新實驗計畫之管理。受委託之法人團體協助辦理本條例相關事宜期間,應配合主管機關之要求…
  14.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辦理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以下簡稱創新實驗),應檢具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請文件一式三份及其電子檔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申請文件不完備經通知補件逾期未完成補件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
  15.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對於創新實驗之申請,經召開審查會議審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以駁回:一、申請文件內容有虛偽不實。二、未符合本辦法第三章所定審查基準。
  16.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依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展延創新實驗期間,應檢具申請書並記載下列事項:一、創新實驗辦理情形及已達成具體成效。二、實驗期間所生問題及處理情形。三、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要求限期改善者,應說明其辦理情形。四…
  17.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7條 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但書所稱重要事項,指創新實驗下列事項:一、申請人。二、主要管理創新實驗者。三、無人載具及其形式。四、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十三款所定之確保無人載具與監控操作人員間之通訊連結不發生中斷,及於發生預期故障或危…
  18.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人依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創新實驗計畫,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變更前、後之創新實驗計畫及其對照表。三、因變更創新實驗計畫而應重新檢具之文件。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之文件。前項申請書應包含下…
  19.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9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所稱創新性,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運用未於國內公開發表、實施或取得專利之無人載具科技。二、將既有或已取得專利之無人載具科技,以具差異性之服務、營運模式或實驗場域,應用於創新實驗業務。
  20.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0條 …人曾於模擬或封閉性場域測試之相關經驗及數據分析資料,足以證明創新實驗於開放性場域執行測試之安全性及達成效益之可能性。
  21.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2條 …例第七條第六款所稱已評估潛在風險並定有相關因應措施,及其他與創新實驗計畫相關之安全或風險控管措施,指下列事項:一、完整評估創新實驗對交通運輸、參與實驗者及實驗利害關係人可能造成之最大風險。二、訂定獨立有效風險管理機制,包…
  22.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4條 申請人應依創新實驗可能衍生之風險,建置下列管理機制:一、主要管理及執行創新實驗者之適任性。二、創新實驗重要內容與相關風險之告知及揭露。三、爭議處理。四、個人資料保護。五、資訊安全維護。
  23.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6條 申請人應於無人載具安裝資料紀錄器,並應於創新實驗執行測試全程維持運作,不論自動駕駛系統是否開啟。
  24.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9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九款之創新實驗計畫退場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可能觸發退場機制之原因。二、啟動退場機制之時點。三、通知參與實驗者之方式及時間。四、敘明退場機制之執行人員、程序或過程。五、與參與實驗者間權利及義務之處…
  25.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20條 創新實驗結束後,申請人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處理參與實驗者之個人資料。
  26.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應於審查會議召開前,將創新實驗審查相關資料,函送審查會議成員進行書面審查。
  28.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第6條 審查會議成員應以客觀、公正態度辦理創新實驗審查,不得接受任何請託或關說。審查會議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或由主管機關要求其迴避:一、創新實驗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二、本人或其…
  29.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第7條 …,於審查期間應負保密義務。審查會議結束後,前項成員及人員對於創新實驗所涉營業秘密,除公務上使用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負保密義務。
  30. 行政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產業創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