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第3條 法規: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3條 主管機關應於審查會議召開前,將創新實驗審查相關資料,函送審查會議成員進行書面審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