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11 頁- 考試國家考試報名及申請案件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2條 …法所稱電子送達,指辦理各種考試報名及申請案件時,以電傳文件、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其他電子文件方式通知應考人,並視為自行送達。前項報名及申請案件,指下列各款:一、報名各種國家考試。二、申請各種國家考試複查成績、閱覽試卷。…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 第18條 …會前五日以書面送達復審人、有關人員或機關;必要時,得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通知之,並應作成紀錄附卷。非前項受通知之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場。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之視訊陳述意見進行前,保訓會得確認可配合之視訊處所後,通知列席…
- 監察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及查閱辦法 第4條 …場所,並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按時到場查閱。前項通知,得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之方式為之。申請人或代理人未於指定之時間到場查閱者,應另案重新申請。
- 行政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 第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得以下列方式之一為之:一、書面。二、傳真。三、電子郵件。四、資通系統。五、其他適當方式。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2條 機關公文傳真作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但總統府及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四院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辦法之規定,於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適用之。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傳真,係指送方將文件資料,以電話等通訊設備,透過電信網路傳輸,受方於其通訊設備上,即可收受該文件資料影印本之傳達方式。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4條 各機關應指定單位或指派適當人員,負責辦理公文傳真作業。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5條 傳真之公文,以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六款所定之公文為限。但左列公文,非經核准不得傳真:一、機密性公文。二、受文者為人民、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公文。三、附件為大宗文卷、書籍、照(圖)片,或超過八開以上圖表之公文。…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6條 各機關對於內容涉及重要事項,須迅予處理之公文,得以先行傳真,事後應即補送原件之方式處理,並於文面註明。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7條 承辦人員對於擬傳真之公文,應於公文原稿適當位置註明;並依規定程序陳核、繕校、蓋用印信或簽署及編號登記後始得傳真。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8條 公文傳真應以原件為之;如係影印本,應經核准,其附件亦同。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9條 公文傳真作業發文程序如左:一、登錄傳真公文登記表(簿),記載受文者、發文字號、案由、傳送日期、時間、頁數及承辦單位(人員)等。二、加蓋傳真作業辦理人員名章,於公文末頁適當位置。三、撥通受方傳真電話,確認接收者身分後,開始…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文單位傳真作業辦理人員收到傳真公文時,應於文面加蓋機關全銜之傳真收文章,註明頁數及加蓋騎縫章,並按收文程序辦理。前項傳真公文,如有頁數不全或其他有關問題,傳真作業辦理人員應通知發文單位補正。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1條 各機關收受傳真公文用紙之質料及規格,均應照規定標準使用。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2條 各機關因處理傳真公文需要之章戳,得自行刻用之。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3條 各機關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得依本辦法及有關規定,訂定公文傳真作業要點。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4條 傳真公文之保管、保密及其他未盡事宜,依事務管理規則及其手冊等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2條 …而訂立之契約。十、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十一、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
-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影片、幻燈片、報紙、雜誌、傳單、海報、招牌、牌坊、電腦、電話傳真、電子視訊、電子語音或其他方法,可使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之傳播。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6條 …由地政士簽章或不動產經紀業蓋用戳章,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調查局申報。不動產買賣交易未完成者,亦同。屬重大或緊急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案件,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立即依前項方式填具申報書表,以…
-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因不可歸責之事由致無法於每月十日前完成申報者,應於一日內以傳真方式向本部報備並作成紀錄;並於修復完成一日內補行連線申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第一項規定申報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一、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產製依商品檢驗法第三條…
-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權人(以下簡稱被徵用人)或被徵購人。但情況急迫者,得以電話、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後,再行補發徵調書、徵用書或徵購書。前項徵調書、徵用書或徵購書,必要時,得協調被徵調人、被徵用人或被徵購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代為送…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常運作,檢查紀錄(如附表八)保存至少一年;有故障時,立即書面傳真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及當地消防機關。八、每年依檢驗及安全設施定期維護紀錄表(如附表九)維護保養容器檢驗儀器設備並校正檢驗器具,隨時保持設施堪用狀態,維護保養紀錄…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或通知其在臺指定之親友,得依當事人提供之資料,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科技設備等方式為之,並製作紀錄附卷。
-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23條 …、詰問或對質,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利用聲音、影像傳真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方式將被害人與被告隔離。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境外時,得於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內,利用聲音、影像傳真之科技設備為訊問、詰問。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7條 …明理由、所需資料類別、內容及使用目的。但情形急迫者,得以電信傳真方式為之,並於事後補送書面正本。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4條 …容聲請事件聲請於受收容人所在之收容處所為遠距審理者,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向行政法院提出。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5條 …向行政法院提出。移民署就第一項書狀及其相關卷宗資料,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向行政法院提出。
- 行政收容聲請事件移送及遠距審理作業實施辦法 第8條 …,經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由受訊問端將筆錄及其他文書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回行政法院。陳述人依法應於訊問前或訊問後具結者,由受訊問端將結文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行政法院。受訊問端應於遠距審理後三日內,將簽名後…
- 行政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4條 移民署為便利舉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實,應設專用電話、傳真機、郵政及電子郵件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