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8條 法規: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8條 公文傳真應以原件為之;如係影印本,應經核准,其附件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