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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 35 頁- 行政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機關首長及主管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總目錄,應分別以所屬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編造之財物事務總目錄及清冊,彙總移交,不另彙編。機關首長移交之財產總目錄,應加彙截至交代月份前一個月之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
- 行政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各級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清冊總目錄,如經發現錯誤或不清者,移交人員應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查明補正,或函復說明。如逾期不照辦,得退回其錯誤或可疑之清冊或總目錄,並會同監交人員,報請上級機關或本機關首長核辦。
-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處務規程 第10條 …成立之財團法人會計決算相關事項。八、內部審核、政府採購監辦及財物會計事務等相關法規之擬訂。九、各機關辦理會計、決算業務人員之指揮及監督。十、其他有關政府會計、決算及內部審核事項。
-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年度施政計畫截至交代日止之執行情形。六、各直屬主管人員主管之財物事務總目錄。但該總目錄如有錯誤時,各直屬主管人員應負其責任。七、其他應行移交之事項。
-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辦或未了案件。三、所屬次一級主管人員或經管人員,主管或經管之財物事務總目錄。但該總目錄如有錯誤時,所屬次一級主管人員或經管人員,應負其責任。四、其他應行移交之事項。
-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就經管業務、事務、財物等編造移交清冊。
-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管人員及經管人員編造之清冊,彙總移交,不另彙編。主計長移交之財物事務總目錄,應加彙截至交代月份前一個月之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
-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或陳報單位主管核准展期;其展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各級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清冊總目錄,如經發現錯誤或不清者,移交人員應至遲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查明補正,或函復說明。如逾期不照辦,得退回其錯誤或可疑之清冊或總目錄,並會同監交人員,…
-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者,以從事意見宣傳為目的,向不特定人募集財物或接受其捐贈之行為。
- 行政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案件清冊。六、當年度施政或工作計畫、業務計畫及其進度表。七、財物事務總目錄。八、其他有關本行業務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 行政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造具下列清冊:一、單位章戳清冊。二、未辦或未了案件清冊。三、財物事務總目錄。四、其他有關主管業務或財物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 行政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就經管業務、事務及財物編造移交清冊。
- 行政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總裁及主管人員移交之財物事務總目錄,應分別以各直屬主管人員及所屬次一級主管人員或經管人員編造之財物事務總目錄,彙總移交,不另彙編。總裁移交之財產總目錄,應加彙截至交代月份前一個月之國有財產增減結存表。
- 行政會計法 第5條 …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三、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
- 行政會計法 第6條 …謂公庫關於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二、財物經理之會計事務:謂公有財物經理機關,關於所經理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三、徵課之會計事務:謂徵收機關,關於稅賦捐費等收入之徵課、查…
- 行政會計法 第7條 …業上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四、營業財物之會計事務:謂營業上使用及運用之財產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
- 行政會計法 第23條 …五、票照等憑證結存表。六、徵課物結存表。七、公債現額表。八、財物或特種財物目錄。九、固定負債目錄。動態報告應按其事實,分別編造左列各表:一、歲入或經費累計表。二、現金出納表。三、票據出納表。四、證券出納表。五、票照等憑證…
- 行政會計法 第44條 …計報告明細表為主要目的而設者,如歲入明細帳簿、經費明細帳簿、財物明細帳簿及其他有關於特種事項之明細帳簿。設有明細分類帳簿者,總分類帳簿內應設統制帳目,登記各該明細分類帳之總數。但財物明細分類帳簿,除依第二十九條應列入平衡…
- 行政會計法 第50條 管理特種財物機關,關於所管珍貴動產,應備索引、照相、圖樣及其他便於查對之暗記紀錄等備查簿;關於所管不動產,應備地圖、圖樣等備查簿;其程式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定之。
- 行政會計法 第52條 …。三、薪俸、工餉、津貼、旅費、卹養金等支給之表單及收據。四、財物之購置、修繕;郵電、運輸、印刷、消耗等各項開支發票及收據。五、財物之請領、供給、移轉、處置及保管等單據。六、買賣、貸借、承攬等契約及其相關之單據。七、存匯、…
- 行政會計法 第55條 …、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出納事務人員。五、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經理事務人員。六、製票員。七、登記員。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人員,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
- 行政會計法 第59條 大宗財物之增減、保管、移轉,應隨時造具記帳憑證。但零星消費品、材料品之付出,得每月分類彙總造具記帳憑證。
- 行政會計法 第60條 公營事業有永久性財物之折舊,與無永久性財物之盤存消耗,應以成本為標準;其成本無可稽考者,以初次入帳時之估價為標準。
- 行政會計法 第62條 …時帳簿僅為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者,得直接過入總分類帳簿。公務財物、特種財物,應就其明細分類帳簿按期結算,以其結數造具轉帳傳票,過入另設之統制帳簿。
- 行政會計法 第71條 …之報告書表。三、應留待將來使用之存取或保管現金、票據、證券及財物之憑證。四、應轉送其他機關之文件。五、其他事實上不能或不應黏貼訂冊之文件。
- 行政會計法 第87條 …第二級機關單位時,應按其需要,分別報告該級政府之主計、公庫、財物經理及審計等機關。
- 行政會計法 第88條 各單位會計機關得以其報告逕行分送各該政府之主計、公庫、財物經理及審計等機關。但有必要時,亦得呈由上級單位會計機關分別轉送。
- 行政會計法 第90條 各該政府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及特種基金等主管機關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並製表解釋之。
- 行政會計法 第96條 …範圍如左:一、財務審核:謂計畫、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二、財物審核:謂現金及其他財物之處理程序之審核。三、工作審核:謂計算工作負荷或工作成果每單位所費成本之審核。
- 行政會計法 第98條 …內部審核職權,向各單位查閱簿籍、憑證暨其他文件,或檢查現金、財物時,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細之答復。會計人員行使前項職權,遇必要時,得報經該機關長官之核准,封鎖各項有關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並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