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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環境用藥原體轉讓申請作業準則 第4條 個案申請原體轉讓者,應檢具下列資料:一、環境用藥製造業受讓人之環境用藥製造可證字號、品名、有效成分及含量、原體需求量。二、原體持有者所持有原體之許可證字號、品名、有效成分及含量、原體轉讓數量及原體製造日期。
  2.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 第3條 …或行政機關。二、專案防治:行政機關。三、申請登記用:環境用藥製造業或從事輸入行為之環境用藥販賣業。
  3.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 第4條 製造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所使用之環境用藥,應委託持有相同劑型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之環境用藥製造業者為之。
  4.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2條 申請製造、加工專供輸出環境用藥,以持有與該專供輸出藥劑相同劑型之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之環境用藥製造業者為限。
  5.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3條 申請製造、加工專供輸出之環境用藥,不得含有本法公告禁用之成分。
  6.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4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申請製造、加工專供輸出之環境用藥,應檢具下列文件或資料一、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影本。二、登載主要產品之工廠登記文件影本。三、國外買方訂購文件正本,內容包括外國廠商名稱及地址、藥劑外文品名、有效成分、數量、劑型…
  7.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5條 經核准製造、加工專供輸出環境用藥者,應按月記錄製造、加工、輸出量;其記錄及紀錄保存準用本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8. 行政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及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使用特殊環境用藥者。
  9. 行政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共同使用同一貯存場所時,應明顯區分並標明各業者之環境用藥貯存區。
  10. 行政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於營業場所置放環境用藥,其置放總量不得超過一百公升(公斤),並應設專櫥加鎖管理。病媒防治業於營業場所置放特殊環境用藥,其置放總量不得超過一千公升(公斤);未逾一百公升(公斤)者應設專櫥加鎖,…
  11. 行政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於貯存場所應備有下列安全防護設備:一、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防毒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個人防護設備。二、緊急沐浴、洗眼設備及通風設備。三、滅火器。
  12. 行政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環境用藥原體限由持有相同有效成分製造許可證之環境用藥製造業者使用。但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環境用藥歇業停業撤銷廢止許可證照藥品處理辦法 第2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者歇業、停業一年以上或經撤銷、廢止許可證或許可執照後,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將其庫存環境用藥數量及其處理方式,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前項環境用藥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4.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輸出、輸入、販賣及使用數量,應於次月十日前完成紀錄。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必要時,指有因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國內發生重大疫情。二、環境用藥污染事件。三、環境用藥…
  15. 行政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 第2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者(以下簡稱業者),登載或宣播環境用藥、病媒防治廣告(以下簡稱環境用藥廣告),以下列方式為限:一、影視(含電影、電視、錄影帶、光碟片等)。二、廣播。三、看板(含電子看板)。四、網…
  16.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2條 …級別分為甲級及乙級。(五)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1.環境用藥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2.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3.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六)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七)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八)健康風險評…
  17.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3條 …件。七、經公私場所、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使用及貯存場所推薦其從業人員或負責人,並具三年以上主管機關列管之公私場所或事業相當類別之環境保護管理或操作實務工作經驗,且有證明文件。八、領有各該類別之乙…
  18.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4條 …件。五、經公私場所、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使用及貯存場所推薦其從業人員或負責人,並具一年以上該公私場所或事業相當類別之環境保護管理或操作實務工作經驗,且有證明文件。參加乙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
  19.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9條 參加環境用藥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領有本國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工礦衛生、農藝、園藝、食品之技師證書、獸醫師或藥師證書。二、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
  20.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29條 …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環境用藥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合格證書者,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換發該項…
  21.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9條 …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條第一項及前項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之內容、申報時機、應檢具之文件、評估調查方法、檢測時機、評估調查人員資格、訓練、委託、審查作業程序及其他應…
  2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8條 …整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得對公告之物質,依其產生量及輸入量,向製造者及輸入者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並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前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之物質徵收種類、計算方式、繳費流程、繳納期限、委託專業機構審…
  23. 行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 第3條 …丁基醚)。(三)地下水檢測項目應視區內事業特性主動增加,石油製造或石油儲運行業,應增加檢測甲基第三丁基醚;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發光二極體(LED)或太陽能電池等製造行業,應增加檢測銦、鉬;農藥…
  24. 行政文化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3條 …料等資產;管理機關利用上開資產或透過相關計畫所研發創作或生產製造之產品及其他相關權利,亦屬之。
  25. 行政文化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4條 …所定提供利用之方式,包括出租、授權、委託發行、合作設計、代工製造及其他可發揮文化創意資產對外利用效益之方式。
  26.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 第2條 …用。三、前二款傳統技術操作上必要工具之製作修理、或材料之生產製造之傳統技術及知識。
  27. 行政博物館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出版品及無形資產等,以出租、授權、委託發行、合作設計、代工製造或其他可發揮博物館價值之方式所收取之費用。
  28.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條 …科學事業,指經核准在園區內成立從事高級技術產品或服務之開發、製造或研究發展之事業。前項科學事業應為依法設立或經認許之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商業組織;其投資計畫須能配合我國產業之發展、使用或能培養較多之本國科學技術人員,且投入…
  29. 行政科學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暨研究機構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3條 …理階層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具有從事科技產業投資、研究、開發、製造、行銷或技術服務二年以上之資歷。私法人申請投資設立育研機構者,其登記之財產總額或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並應設置獨立財務帳簿。
  30.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3條 …四、公司之主要產品原料(指占總進貨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且為製造產品所不可缺乏關鍵性原料)或主要商品(指占總營業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數量或總進貨金額來自他公司及其集團公司達百分之五十以上。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所稱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