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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9條 …用第十九條申請資格之規定。三、已商業運轉之電信服務。四、同一申請人曾獲准相同之商業驗證電信服務。不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同一申請人:一、申請人持有他申請人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他申請人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半數以上…
  2.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2條 …電臺架設許可期限最長不得逾六個月。第一項申請電臺架設許可時,申請人或設置者應檢具電臺設置清單,並依電臺編號填列。申請人或管理者未於電臺架設許可期間屆滿前完成架設者,應於期間屆滿一個月前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期…
  3.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4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完成電臺架設,經報請主管機關審驗合格後,核發電臺執照。申請人或管理者配合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要求變更無線電臺發射頻率時,應重新申請架設許可,經報請主管機關辦理電臺審驗合格後,換發電臺執照,主管機關並…
  4.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5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取得電臺架設許可或電臺執照後,應即將文件影本張貼於該電臺設備外觀明顯處,備供查核。
  5.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6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變更電臺之設置地點,其變更後電波涵蓋未超出核定實驗區域者,應檢具電臺設置申請表,並依下列情形之一辦理:一、電臺架設許可期間,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二、電臺執照有效期間,向主管機關辦理電臺執照註記變更。申請人或管…
  6.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8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電臺許可:一、經撤銷或廢止網路設置使用之核准。二、未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切結事項辦理或切結不實。三、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電臺執照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規定。申請人或管理者…
  7.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2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變更經核定之設置計畫時,應敘明理由並檢具變更後設置計畫書與對照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審核,經核准後,換發網路架設核准證明或設置使用執照。但變更事項僅涉遷移無線電臺位置,且其電波涵蓋範圍未逾越原核定區域,申請人或…
  8.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2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應按申請審查、審驗及證照等作業,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申請人或管理者應按其申請使用之頻率,自主管機關核配之日起,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9.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3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製造、輸入、設置、持有或公開陳列之電信射頻設備,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之。
  10.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6條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籌設;經審查核可者,由主管機關發給籌設許可:一、申請書。二、營運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及細項:(一)總體規劃,細項包含設臺宗旨、目標觀眾及其公共性或公益性之定位說明。(二)人事結構及行政組…
  11.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7條 申請人應於申請時繳交審查費。
  12.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應於取得籌設許可後,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頻率核配:一、籌設許可核准函影本。二、頻率指配申請表。
  13.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9條 …機關申請展期,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展期。前項申請展期,應經申請人之主管機關同意。
  14. 行政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第12條 …臺執照影本。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與核發電視執照有關之文件。申請人為已設立之財團法人,其設立目的與經營電視事業無關者,應於申請電視執照前,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之變更。
  15.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審查辦法 第2條 …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外,應就下列審查項目進行審查:一、申請人之資格及公司組織。二、工程技術。三、經營規劃。四、財務結構。五、頻道規劃。六、訂戶服務。
  16.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審查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申請人之資格及公司組織,審查基準如下:一、公司組織與人力配置:應包含內部治理及稽核制度。二、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編制:應足以因應其業務、技術發展及訂戶需求。三、定期增進員工知識、技能之培訓計畫:應依其組織內…
  17.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2條 …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或申請擴增經營地區之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以其申請經營地區之經營權數,計算其應繳交之履行保證金。第一項經營權數之計算,依內政部公告之前一年度申請人申請經營地區行政總戶數除以該年度臺閩地區行政總…
  18.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3條 申請人應繳交之履行保證金金額,為新臺幣一億一千萬元乘以經營權數,不足新臺幣二十萬元以新臺幣二十萬元計。
  19.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4條 申請人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繳交履行保證金之日起六十日內繳交。前項履行保證金應以下列方式擇一繳交:一、直接存入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帳戶。二、國內銀行之履行保證書。三、設定質權人為中央主管機關之可轉讓定期存款單。以國內銀行履行…
  20.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5條 申請人繳交之履行保證金,依下列規定分兩階段發還之:一、申請人於籌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籌設地區行政總戶數百分之十五以上之系統服務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後,得申請發還履行保證金之百分之五十,或申請通知保證銀行解除…
  21.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6條 申請人或系統經營者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籌設許可證者,不予退還履行保證金,或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保證銀行履行保證責任。
  22.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2條 …書或變更後之營運計畫資料不全或內容不完備,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2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3條 …,並得進行行政調查或專業鑑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申請案件,應於申請人提出完整申請資料之日起六個月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並應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
  2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4條 …進網路設置與技術升級之可能性。四、頻道上下架規章之規劃。五、申請人或其關係企業經營頻道供應事業或代理頻道之情形。六、形成市場進入障礙之可能性。七、其他可能影響市場競爭之因素。
  2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申請人變更後之營運計畫,除考量前三條事項外,另應審酌下列事項:一、維持適當之營運能力。二、原營運計畫承諾事項履行情形。
  2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2條 …反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六、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七、申請人因違反本法規定經撤銷、廢止籌設或經營許可未逾二年。八、申請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申請人為設立中公司,其發起人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對於第十一條…
  2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籌設許可證前,得命申請人繳交履行保證金;申請人未依規定籌設或未於籌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完成籌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退還履行保證金之一部或全部,並得廢止其籌設許可。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者…
  2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5條 …規定情形者,應駁回其投資之申請。主管機關就第一項之審查,應命申請人就下列事項提出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一、公眾接近管道之開放性。二、頻道內容之多樣性。三、消費者利益之保障與回饋。四、經營效率之提升。五、對於媒體相關市場之影…
  2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7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申請審核、查驗、核發、換發證照,應向申請人收取審查費、查驗費及證照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統經營者間或其與頻道供應事業間因爭議申請調處時,應以書面載明申請人及相對人、調處之事項、爭議之原因與事實及調處建議方案,並檢送相關文件。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五條進行調處,得另聘專家、學者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