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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 59 頁- 行政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 第3條 …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情形下,得視案件性質及採購規模,規定投標廠商須為中小企業,或鼓勵廠商以中小企業為分包廠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中小企業無法承做、競爭度不足、標價不合理或有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
- 行政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 第5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規定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中敘明其是否係屬中小企業;非屬中小企業者,並應敘明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機關於必要時得查證廠商是否係中小企業。經濟部就機關查詢事項,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 行政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 第6條 機關傳輸決標結果之資訊予主管機關時,應標示得標廠商是否係屬中小企業。非屬中小企業者,應標示得標廠商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機關向中小企業採購,而未能依前項規定傳輸決標資訊予主管機關者,至遲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
- 行政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 第7條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新增或減少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得由機關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彙報,以調整當年度內由中小企業分包之金額。
- 行政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 第8條 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有中小企業者,其由中小企業承包之金額,以該中小企業主辦項目之金額認定之。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2條 …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3條 …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4條 …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物品: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5條 …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9條 …採購之預算金額未達前條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者,不適用巨額採購有關廠商資格之規定。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10條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前項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等情事,而不影響辨識其內容或真偽者,機關不得拒絕。第一…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11條 採購標的內之重要項目,有就該等項目訂定分包廠商資格之必要者,適用本法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規定。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12條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13條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14條 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應就廠商在我國或外國之商業活動為整體考量,不以其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所完成者為限。
-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15條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對於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應予以限制。對於外國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之限制,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3條 機關辦理採購,除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外,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繳納押標金、保證金或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繳納、退還及終止方式。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之採購,其得以等值外幣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者,應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外幣種類及…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4條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以投標廠商或得標廠商名義繳納。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5條 廠商得以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二種以上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其己繳納者,並得經機關同意更改繳納方式。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6條 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押標金者,應一併載明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至指定之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除現金外,廠商並得將其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擔保者,應一併載明繳納期限及收受處…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8條 保證金之種類如下:一、履約保證金。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二、預付款還款保證。保證廠商返還預先支領而尚未扣抵之預付款之用。三、保固保證金。保證廠商履行保固責任之用。四、差額保證金。保證廠商標價偏低不會有降低品質、不能…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9-1條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其押標金得予減收一定金額或比率。其減收額度以不逾押標金金額之百分之十為限。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0條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1條 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下列投標文件檢送。但現金應繳納至指定之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一、公開招標附於投標文件。屬分段開標者,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二、選擇性招標附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投標文件。三、限制性招標…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2條 投標廠商或採購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相關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予發還。但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予發還者,不在此限:一、未得標之廠商。二、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三、機關宣布廢標或因故不予開標、決標。四、廠商投標文…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3條 …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並以項目分別決標之採購,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前項合併繳納押標金者,得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發還之。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4條 得標廠商以其原繳納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者,押標金金額如超出招標文件規定之履約保證金金額,超出之部分應發還得標廠商。廠商繳納之押標金有不予發還之情形者,扣除溢繳之金額後全部不予發還。但採用複數決標之採購,廠商依其所投標之…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7條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廠商…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8條 …合理訂定之。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訂定十四日以上之合理期限。廠商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程式者,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機關應定期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受理。機關辦理簽約,得不以…
- 行政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19條 …情形者外,於符合發還條件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發還。其因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或暫停履約者,得提前發還之。但屬暫停履約者,於暫停原因消滅後應重新繳納履約保證金。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之採購,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