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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 80 頁-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80條 …六十公分之處所。僅航行內水航線之客船,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應船舶所有人之申請,將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面積列入計算。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87條 各部乘客定額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後,應由船舶所有人揭示於各明顯之處所。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03條 …沐浴設備之房艙乘客定額人數。總噸位未滿一千或有特殊航線條件之船舶,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者,得免設置公共浴室。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16條 客船兼載貨物時,其船舶之穩度,應符合第三章規定,並不得影響逃生動線及船舶設備之取用操作。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47條 …航行中保持關閉之各水密門、舷窗、舷門、防火門及其他開口,應於船舶離港前關閉,其關閉與開啟之時刻,均應記入記事簿內。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56條 船舶所有人應於客船安全證書期限屆滿前,或客船安全證書內規定事項有變更時,以書面申請換發證書,該船營運計畫有變更時,應檢附計畫書及必要之圖說。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57條 國際客船之客船安全證書有效期間於國外屆滿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向本國驗船機構申請施行檢查合格後換發。
- 行政客船管理規則 第159條 船舶所有人申請核發、換發、補發客船安全證書,應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三百元。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船舶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條 …螺槳、水下螺槳或其他經航政機關認可之推進方式在水面航行之特種船舶。該船舶以一個或數個空氣墊自水面昇起航行或駐停時,應至少能支持其本身滿載負荷百分之七十五之重量。二、氣墊客船:指搭載乘客超過十二人之氣墊船。三、氣墊非客船:…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3條 氣墊船之檢查、查驗、丈量、發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辦理。氣墊船在國外建造、取得或改建者,其檢查丈量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申請辦理。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1條 …氣墊船有左列情事之一時,應申請特別檢查:一、新船建造時。二、船舶購自國外時。三、變更使用目的或改建時。四、特別檢查時效屆滿申請換發證書時。五、適航性有嚴重損害時。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3條 氣墊船之定期查驗包括下列二種,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施行:一、經特別檢查後於每屆滿四個月之前後一個月內施行一次查驗。二、依輪機裝備之類別經航政機關事先核定按使用小時數所施行之查驗。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4條 …應申請臨時檢查:一、遭遇海難者。二、船身或機器需修理者。三、船舶設備遇有損失者。四、適航性發生疑義者。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18條 …)航行燈光音號佈置圖。(三)碇泊及拖帶設備圖。前項各種圖說、船舶所有人有特殊理由無法全部檢送時,應以書面說明理由申請免送。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4條 氣墊船建造中特別檢查或施行首次特別檢查時,船舶所有人應將「氣墊船操作及保養手冊」連同試航紀錄送經審查後交予船長,並責由船長依手冊規定操作保養。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6條 …、各項裝備應予檢查試驗,隨時備便達到有效可靠之情況。六、核閱船舶日誌,確認氣墊船之操作保養符合規定,並已隨時詳實記載。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27條 …別檢查。改建工程完成後應施行試航,並將改建工程試航結果記載於船舶日誌。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55條 乘客用椅應固定裝設於甲板,不得因船舶之搖擺而移動。但位於通道旁者得採用摺疊式堅固座椅。各椅並應適當裝設人員安全帶或相當設施。自任一座椅中心點至通道邊之距離不得超過二公尺。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56條 乘客定額由航政機關視船舶設備、穩度,水密艙區等情況核定,並按乘客艙室內乘客坐椅數量,每人一椅計算之。不得因臨時或季節上之需要申請增加乘客定額。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58條 氣墊船各項救生設備,應能符合船舶設備規則救生設備編第二章有關之規定。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60條 …備易固定於船舷並能迅速取用之有效救生浮繩一條。及落水人員攀登船舶之設施。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63條 氣墊船機艙之消防設備規定如下:一、應裝設有符合船舶設備規則消防設備編第二章第八節規定之自動火警警報與偵測系統。二、應裝設有符合船舶設備規則消防設備編第二章第三節規定之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三、前款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應能在機…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64條 起居艙空間應依其甲板面積每四十平方公尺備有符合船舶設備規則消防設備編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輕便液體、泡沫、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一個,面積不足四十平方公尺者,以四十平方公尺計。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66條 …客、駕駛室之間,應以防火艙壁及甲板相互隔離,所採材料應能符合船舶防火構造之規定。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77條 氣墊船船員或駕駛之資格及配額,由船舶所有人檢送船員或駕駛航行當值、進出港、繫泊、損害管制、求生、滅火等佈署文件,向航政機關提出申請,由航政機關邀集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中華民國船長公會、中華海員總工會指派之資深人員組成審…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82條 氣墊船證書遇遺失、滅失、破損或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應自發覺或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航政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氣墊船證書換發時,應將原領證書繳銷。氣墊船證書補發或換發時,應依規定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83條 氣墊船向航政機關申請檢查者,依其總噸位分別由申請人依船舶檢查規則動力船舶檢查費費率表或小船檢查丈量規則小船檢查丈量規費表動力小船之規定加倍繳納檢查費。
-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1條 本規則所稱海事,指船舶沉沒、擱淺、碰撞、強制停泊或其他意外事故及有關於船舶、貨載、船員或旅客之非常事變。
-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船舶,依海商法之規定。但不適用海商法之船舶,除軍事建制之艦艇外,得比照本規則之規定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