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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4條 內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內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內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內科之醫療及教學業務。四、其他有關內科醫療事項。
  2.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5條 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外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3.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7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婦女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4.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8條 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小兒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小兒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小兒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小兒醫療事項。
  5.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9條 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精神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精神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精神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精神醫療事項。
  6.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0條 …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全身各器官組織系統之放射線與相關醫學影像檢查、診療、教學、研究及訓練。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放射線之醫療及教學。三、其他有關放射線醫療事項。
  7.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1條 家庭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家庭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家庭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家庭醫學醫療事項。
  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2條 高齡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高齡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高齡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高齡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高齡醫學醫療事項。
  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3條 眼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眼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眼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眼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眼科醫療事項。
  1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4條 耳鼻喉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耳鼻喉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耳鼻喉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耳鼻喉科醫療事項。
  11.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6條 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口腔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口腔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牙科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牙科醫療事項。
  12.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8條 復健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復健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物理、職能、語言、心理治療、職能鑑定之復健醫學有關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復健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復健醫療事項。
  13.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急診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急診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急重症醫學、災難醫學、創傷醫學與到院前醫療之服務、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急診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急診醫療事項。
  14.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20條 皮膚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皮膚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皮膚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皮膚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皮膚科醫療事項。
  15.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辦事細則 第24-1條 …事項如下:一、職業災害防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督導與推動自動檢查、環境業務規劃及督導。二、辦理員工健康檢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三、辦理員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四、其他有關職業安全及衛生事項。
  16.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4條 內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內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內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內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內科醫療事項。
  17.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5條 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外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1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7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婦女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1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8條 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小兒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小兒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小兒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小兒醫療事項。
  2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9條 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精神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精神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精神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精神醫療事項。
  21.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0條 …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全身各器官組織系統之放射線與相關醫學影像檢查、診療、教學、研究及訓練。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放射線之醫療及教學。三、其他有關放射線醫療事項。
  22.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1條 家庭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家庭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家庭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家庭醫學醫療事項。
  23.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2條 高齡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高齡醫學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高齡醫學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高齡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高齡醫學醫療事項。
  24.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3條 眼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眼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眼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眼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眼科醫療事項。
  25.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4條 耳鼻喉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耳鼻喉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耳鼻喉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耳鼻喉科醫療事項。
  26.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6條 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口腔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口腔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牙科醫學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牙科醫療事項。
  27.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8條 復健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復健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物理、職能、語言、心理治療、職能鑑定之復健醫學有關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復健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復健醫療事項。
  28.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急診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急診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急重症醫學、災難醫學、創傷醫學與到院前醫療之服務、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急診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急診醫療事項。
  29.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20條 皮膚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皮膚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二、皮膚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皮膚科之醫療及教學。四、其他有關皮膚科醫療事項。
  30. 行政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第24-1條 …事項如下:一、職業災害防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督導與推動自動檢查、環境業務規劃及督導。二、辦理員工健康檢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三、辦理員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四、其他有關職業安全及衛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