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7 / 106 頁- 行政國籍法 第14條 依第十一條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未取得外國國籍時,得經內政部之許可,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 行政國籍法 第20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直轄市政府、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
- 行政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4條 …日。前二項居住期間之計算,以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所持本國護照、外國護照入境時間合併計算之。下列情形所定期間,不列入前項居住期間計算:一、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返國就學者並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二、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因災害防救法第…
- 行政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5條 …臺或以書面方式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一、本人本國護照。二、本人外國護照(或海外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三、效期內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但之前返國已上傳或提出且仍於效期內者,免再上傳或提出。四、返國前四個月內,入境僑居地之護照…
- 行政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7條 持外國護照入境之歸國僑民,具有役齡男子身分者,適用本辦法有關歸國僑民之規定。原具香港、澳門僑民身分之男子,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經僑務主管機關出具證明者,適用本辦法有關歸國僑民之規定:一、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前自香港、…
- 行政人民團體法 第51條 政治團體不得收受外國團體、法人、個人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之團體、法人之捐助。
- 行政土地法 第17條 左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一、林地。二、漁地。三、狩獵地。四、鹽地。五、礦地。六、水源地。七、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前項移轉,不包括因繼承而取得土地。但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 行政土地法 第18條 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
- 行政土地法 第19條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一、住宅。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三、教堂。四、醫院。五、外僑子弟學校。六、使領館…
- 行政土地法 第20條 外國人依前條需要取得土地,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亦同。其依前條第一項第八款取得者,並應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前項之准駁,應於受…
- 行政土地法 第24條 外國人租賃或購買之土地,經登記後,依法令之所定,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40條 …項登記義務人未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提出下列身分證明文件:一、外國人應提出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二、旅外僑民應提出經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中央地政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及其他附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三、大陸地…
-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41條 …置及使用作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設置土地登記印鑑。七、外國人或旅外僑民授權第三人辦理土地登記,該授權書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八、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授權第三人辦理土地登記,該授權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
- 行政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第2條 …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前項規定於外國人,準用之。
- 行政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42條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不動產估價師考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之外國人,適用本法及其他有關不動產估價師之法令。
- 行政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43條 外國人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執行不動產估價師業務者,其所為之文件、圖說,應以中華民國文字為之。
- 行政外國人未依規定使用其投資取得國內土地及其改良物逕為標售辦法 第2條 外國人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八款取得之土地,除經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展期並獲同意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未依核定期限及用途使用者,應函請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三年內出售。土地…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38條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或參加營業員訓練。前項領有及格證書或訓練合格並依第十三條第二項登錄及領有證明之外國人,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中華民國一切法令,始得受僱於經紀業為經紀人員。外國人經許可在中華民…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經紀業僱用之經紀人員為外國人者,於依第五條、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申請備查時,並應檢附該外國人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取得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外國人請領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應檢附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及前條第一項各款文件,向居留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
-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14條 …國專屬經濟海域內外之魚種,中華民國政府具有養護及管理之權利。外國漁船在捕撈此類魚種時,應適當顧及中華民國對此類魚種之養護及管理措施。前項洄游魚種種類及養護管理措施,由行政院訂定公告之。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第10條 所有人為外國人者,其申請路線勘測或劃定許可,應經由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轉請外交部函轉主管機關辦理之。但所有人在中華民國設有分支或代理機構者,得由該分支或代理機構,取得所有人授權書,逕向主…
- 行政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3條 外國人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申請取得土地,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其為外國法人者,應加附認許之證明文件。二、投資計畫書。三、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 行政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認許之證明文件,係指該外國法人依我國法律規定認許之證明文件。
- 行政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6條 …關機關所出具載明該國對我國人民得取得同樣權利之證明文件。但該外國有關外國人土地權利之規定,係由各行政區分別立法者,為我國人民在該行政區取得同樣權利之證明文件。
- 行政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7條 外國人依第三條規定申請時,其投資計畫涉及二以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申請人應依其投資事業之主要計畫案,向該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判定者,由行政院指定之。
-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42條 外國人得依第二十六條規定參加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前項測驗合格並登錄及領有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者,得受僱於租賃住宅服務業為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充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者,其有關業務上所為之文件及圖說,應以…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條 …益人之規定:一、我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私立學校。二、外國政府機關。三、我國上市、上櫃公司或其子公司。四、於國外掛牌並依掛牌所在地規定,應揭露其主要股東之股票上市、上櫃公司或其子公司。五、我國金融機構或於我國設立分…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1條 …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二、前款辦理情形應予留存或記錄,保存期間同前條第六項規定。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9條 …證明文件。四、客戶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合理懷疑客戶可能涉及洗錢或資恐行為:(一)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均為影本。(二)提供文件資料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