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7條 法規: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7條 外國人依第三條規定申請時,其投資計畫涉及二以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申請人應依其投資事業之主要計畫案,向該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判定者,由行政院指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