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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 200 頁-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軍醫政策及制度之規劃。二、軍醫人員訓練、考核及經歷之管理。三、國軍醫院診療作業、人力、獎助之規劃及其經營、管理。四、國軍醫療保健與研究發展之規劃及督導。五、國軍衛生勤務與衛材補給之規劃及督導。六、國…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 第6條 …,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處之處長或副處長其中一人,必要時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相當級別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 第7條 本局因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2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構及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4條 …軍軍醫軍官、士官經歷管理政策之擬訂及督導。二、本局與所屬機構人員人事業務之督導及執行。三、本局對國防部各種會議指(裁)示事項之回報及管制業務。四、本局與所屬機構文書、檔案、法令之研擬及督導。五、本局與所屬機構一般進修教育…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6條 …。二、國軍各項體檢與選兵醫學業務之規劃、審議及督導。三、軍醫人員專業教育、進修、講習與參訪之規劃、核議及督導。四、國軍軍陣醫學政策、醫學研究、醫療科技之規劃、核議及督導。五、國軍預防保健全般業務之規劃、核議及督導。六、國…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8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局與所屬機構主計人員任職之管制。二、本局與所屬機構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四、本局與所屬機構附屬單位概(預…
- 行政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7條 本部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2條 院長綜理院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院及所屬分院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3條 …及決定書之審閱。五、編制預算及長期概算案之指導。六、本院所屬人員工作監督指導、獎懲及考核。七、重要行政文件之判行。八、院務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之主持。九、其他有關院務之處理。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5條 院長為徵詢本院行政事務意見,得召集庭長、軍事審判官及相關人員開會研商。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6條 …擬裁判書及決定書之審閱。五、本庭軍事審判官、書記官及其他配屬人員之考核、指導與獎懲之擬議。六、有關軍法業務改進建議。七、本院新聞稿發布及其他公共關係聯繫事項。八、其他經院長交辦事項。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8條 …如下:一、襄助院長及庭長處理本院行政事務。二、各書記官及所屬人員之指揮監督及工作調整擬議。三、其他經院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院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書記官之權責事項如下:一、人員差勤、值日(夜)、獎懲、考績、退伍(休)、保險、撫卹、福利、風紀維護、權益保障、救濟案件、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24條 …判官代理次序。三、合議審判軍事審判官之配置。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之意見後決定之。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25條 本院及其分院應指定人員輪流值勤,辦理規定之事項。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條 檢察長綜理署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署及所屬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檢察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指定之主任軍事檢察官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3條 …擔任視察或調查事務。檢察長視察後或據報認為該應受監督或指揮之人員,辦理事務著有成績或廢弛職務者,得依法分別予以獎懲。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6條 …檢察官承辦案件行政文稿之審核或決行。四、本組軍事檢察官及其他人員之工作、操守、學識、才能之考核、指導與獎懲之擬議。五、檢察長交辦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務之處理。主任軍事檢察官在二人以上,其中有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其他主任軍…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6條 …助檢察長及主任軍事檢察官處理本署行政事務。二、各書記官及所屬人員之指揮監督及工作調整擬議。三、其他經檢察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7條 書記官之權責事項如下:一、人員差勤、值日(夜)、獎懲、考績、退伍(休)、保險、撫卹、福利、風紀維護、權益保障、救濟案件、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4條 …代理次序。三、各組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之配置。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檢察長決定之。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5條 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應指定人員輪流值勤,辦理規定之事項。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8條 值勤人員承辦之案件,應填具值勤簿,於翌日上午送請檢察長核閱。
- 行政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第7條 本部依業務需要,得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2條 院長綜理院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並應隨時考查本院、所屬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3條 …及決定書之審閱。五、編制預算及長期概算案之指導。六、本院所屬人員工作監督指導、獎懲及考核。七、重要行政文件之判行。八、院務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之主持。九、其他有關院務之處理。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5條 院長為徵詢本院行政事務意見,得召集庭長、軍事審判官及相關人員開會研商。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6條 …擬裁判書及決定書之審閱。五、本庭軍事審判官、書記官及其他配屬人員之考核、指導與獎懲之擬議。六、有關軍法業務改進建議。七、本院新聞稿發布及其他公共關係聯繫事項。八、其他經院長交辦事項。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如下:一、襄助院長及庭長處理本院行政事務。二、各書記官及所屬人員之指揮監督及工作調整擬議。三、其他經院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院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