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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8條 經營期貨信託事業之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一、違反第七條、第十三條或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一條規定。二、發起人之資格條件不符合第十二條規定。三、發起人有第五條規定情事或違反第六條規定。四、董事、監…
  2.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2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之經營原則、未來二年內期貨信託基金募集發行計畫及業務發展計畫、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二、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三、董事…
  3.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8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之經營原則、未來二年內期貨信託基金募集發行計畫及業務發展計畫、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二、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三、董事…
  4.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0條 …書:應載明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之經營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及未來一年財務狀況之預估。三、載明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四…
  5.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6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之經營原則、未來二年內期貨信託基金募集發行計畫及業務發展計畫、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二、載明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信託業為…
  6.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8條 …書:應載明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之經營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場地設備概況及未來一年財務狀況之預估。三、載明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四…
  7.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2條 …書:應載明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之經營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場地設備概況及未來一年財務狀況之預估。三、載明設置分支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及銷售業務決議之董事會議事錄…
  8.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者(以下簡稱證券交易輔助人)為證券服務事業,應經主管機關之核准。申請為證券交易輔助人,以經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期貨商為限。期貨商兼營證券經紀業務,不得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
  9.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相關機構共同訂定之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證券交易輔助人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第一項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變更,應…
  10.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0條 證券交易輔助人經營業務之場地及設備,應符合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場地及設備標準。
  11.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1條 …向主管機關申報:一、證券交易輔助人或其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因經營或從事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發生訴訟事件。二、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有本法第五十三條所定之情事。三、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有違反本法或主管機關依照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12.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2條 期貨商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三個月未曾受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或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處分。二、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證券投資信託…
  13.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3條 期貨商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應載明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二、載明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決議之董事會…
  14.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4條 期貨商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變更公司章程及辦妥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公司變更登記,並填具申請書及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照:一、公司章程及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二、期…
  15.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5條 期貨商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許可時,得同時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已取得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許可之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符合第十二條規定。如有不符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條件…
  16.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6條 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應載明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二、載明分支機構經營證…
  17.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照:一、期貨商分支機構許可證照影本。二、辦理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經理人與業務人員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18.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8條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一、申請書件內容或事項經發現有虛偽不實之情事。二、營業計畫書或內部控制制度內容欠具體或無法有效執行。三、業務經營未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四、董事…
  19.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1條 期貨商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於辦理業務變更登記後,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繳存營業保證金。其分支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亦應繳存營業保證金。前項證券交易輔助人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
  20.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6條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除應由專責部門辦理及指派專人負責管理外,並應由登記合格之證券業務人員執行業務。
  21.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9條 …互相兼任。第一項之業務人員,應具備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專責部門之主管,應具備證券商高級業務員之資格。
  22.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31條 …不符合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之資格條件。三、業務人員如為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專責部門之主管有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情事之一或不符合第二十九條第四項規定之資格條件。四、違反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五、未依規定經參加職前訓練…
  23.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34條 …核發許可證照時,應依下列各款規定,繳納證照費:一、期貨商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者,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五千元。二、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者,每增一分支機構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二千元。證券交易輔助人向主管機…
  24.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3條 經營櫃檯買賣事業,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25.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櫃檯買賣事業經營下列業務:一、提供有價證券之櫃檯買賣。二、提供其他金融商品之櫃檯買賣。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26.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6條 經營櫃檯買賣事業應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一、公司章程。二、營業計畫書。三、發起人名冊,載明姓名或名稱、住址及出資金額。四、發起人會議紀錄。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書件。前項第二款營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27.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櫃檯買賣事業之自有資金不得貸與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除經營業務所需者外,其資金運用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或郵政儲金。二、購買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三、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用途。
  28.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櫃檯買賣事業經營業務之收費基準,由櫃檯買賣事業擬訂,申報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亦同。
  29.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知主管機關。櫃檯買賣事業為前項之查察時,發現櫃檯買賣證券商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信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或內部稽核作業有重大缺失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予輔導。櫃檯買賣證券商不能履行交付義務時,櫃檯買賣事業應即為專案檢…
  30.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收受不正當利益。四、執行職務涉及本身利害關係時未行迴避。五、經營有價證券或其他金融商品櫃檯買賣時,有虛偽、詐欺、隱匿、遺漏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六、其他違反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為或不得為之情事。董事、監察人為法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