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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第2條 …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二、政務人員。三、民選首長。四、公營事業人員。五、聘任、聘用、僱用及約僱人員。六、公立學校職員。前項第五款人員,不包括公立學校校長及教師。
  2.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公立學校及教育文化機構。七、衛生及公立醫療機關(構)。八、公營事業機構。九、私立學校。十、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構)。要保機關之認可與變更,除私立學校另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外,應由要保機關敘明經權責主管機關准予成立或變更之…
  3.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如具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所定之轉任資格者,得選擇依該辦法轉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
  4.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意義如下:一、公務員:指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組織法規中,除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之專任人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二、轉任:指現任公務員經原服務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原服務機關)及…
  5.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4條 …安排回任時,應由原服務機關之主管機關協調所屬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安排其回任。前項回任職務之安排,如經徵得回任人員同意,得以較低之官等、職等職務回任。現任公務員以借調方式至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有關借調期間,不…
  6.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9條 各級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後,回任行政機關職務者,如轉任與回任前後年資均未中斷,且其轉任前曾任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之年資,合於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7. 考試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5條 …官等職務者。具有各該官等資格者,亦同。二、曾任交通事業人員、公營事業人員、軍職人員或聘用人員相當簡任職務者。三、曾任教育人員相當簡任職務者。曾任私立學校教師相當職務者,亦同。四、曾任民選公職人員相當簡任職務者。五、曾任縣…
  8. 考試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官等職務者。具有各該官等資格者,亦同。三、曾任交通事業人員、公營事業人員、軍職人員或聘用人員相當薦任職務者。四、曾任教育人員相當薦任職務者。曾任私立學校教師相當職務者,亦同。五、曾任民選公職人員相當薦任職務者。六、中華民…
  9. 考試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7條 …官等職務者。具有各該官等資格者,亦同。三、曾任交通事業人員、公營事業人員、軍職人員或僱用人員相當委任職務者。四、曾任教育人員相當委任職務者。曾任私立學校教師相當職務者,亦同。五、在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
  10.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2條 曾任行政機關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具有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之資格者(以下簡稱轉任人員),其轉任前服務成績優良任職年資得予採計。其採計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應從其規定外,依本辦法行之。轉任行政機關職…
  11.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3條 …公立學校教育人員」,係指各級公立學校校長、教師及職員;所稱「公營事業人員」,係指各級政府設置之生產、金融(保險)、交通及公用等事業機構從業人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準用各級學校教師資格聘任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
  12.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任職務性質相近。所稱「等級相當」,指曾在行政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職務與擬轉任職務之官等職等、資位及等級相當而言。其職務等級對照依後附「行政、教育及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對照表」認定之。
  13.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5條 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經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轉任行政機關人員時,除分別取得其考試及格等次、類科之任用資格外,其轉任前曾任與轉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先按年換算俸級至各該職等本俸最高…
  14.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6條 …考試、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之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教育人員轉任公營事業人員或行政機關及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時,比照前條規定辦理。依本辦法轉任公立學校校長、教師者,須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資…
  15.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6條 …資,其考績(成)列乙等或七十分以上,繳有證明文件者。二、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具公務員身分之年資,依權責機關(構)訂定之成績考核法令辦理之考核,成績列乙等或七十分或相當乙等以上,繳有證明文件者。三、曾任依法令任官有案之軍職年資…
  16.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8條 …得晉敘期間之年資。二、按日、按時、按件計酬之人員、工職人員或公營事業機構評價職位人員之年資。三、應公務人員各類考試筆試錄取分配實施訓練(學習、實習)之年資。
  17. 考試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4條 …並繼續任職者為限。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政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者,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採計提敘官職等級之年資,得比照前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年資,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績。
  18. 考試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23條 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考績,均另以法律定之。
  19. 考試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其任職至年終累計達六個月者,不再辦理另予考績。轉任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或其他公職者,如其轉任前之年資,未經所轉任機關併計辦理考績、考成或考核者,應由轉任前之機關予以查明後,於年終辦理另予考績。
  20. 考試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以法定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為適用對象。
  21. 考試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第20條 …定:一、行政法人繼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人員。二、公營事業機構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具公務員身分人員。三、聘任、聘用、僱用及約僱人員。四、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
  22.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7條 …、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期間之年資。二、服務於機關、公營事業機構之全時專任年資。三、軍職年資。四、服務於行政法人之全時專任年資。五、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年資。六、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
  23.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8條 …之情形者,亦同。公務人員以外其他受有俸(薪)給之文職公務員、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志願役軍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者,轉任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之核給依前項規定。但原職受撤職、免職或其他相當處分後轉任者…
  24.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2條 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
  25.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26條 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適用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規定;其經營商業、執行業務及兼課、兼職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
  26. 考試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或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事業或團體而言。本辦法所稱受有報酬,指兼任前項職務受有金錢給與或非…
  27. 考試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第10條 各學校、研究、公營事業機構對於聘僱之人員,及各機關對於依其組織法律特聘或遴聘之有給專任人員,未訂定退休、資遣、撫卹或離職給與規定者,得比照本辦法辦理。
  28.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4條 …付優惠存款利息(以下簡稱優存利息),或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所支領保險年金(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年金)之合計金額。(二)於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指每月按審定比率所領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加計一次退休…
  29.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11條 …員任用條例規定之教職員,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證明者。六、曾任公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之編制內有給專任職員,經原服務機構覈實出具證明者。七、其他曾經銓敘部核定得予併計之年資。公務人員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以後退休、資遣生效…
  30.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15條 …公務人員年資。二、公立學校教職員年資。三、政務人員年資。四、公營事業人員年資。五、民選首長年資。六、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退撫新制實施後轉任之軍職人員或其他公職人員年資。前二項人員重行退休或資遣時,其再任職年資之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