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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應由被投資之電影片製作業提出申請。申請人屬新投資創立者,應自公司設立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屬增資擴充者,應自辦理增資,並於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檢具下列…
  2.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本。二、新投資創立或增資前、後營業項目載有經營電影片製作業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三、申請人議決該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之各次增資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影本;屬新投資創立者,為發起人會議紀錄影本。四、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
  3.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書:一、新投資創立或增資前、後營業項目載有經營電影片製作業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二、核准函。三、議決該次增資之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影本;其屬新投資創立者,為發起人會議紀錄影本。四、營利事業股東繳納股票價款證明文件。五、營…
  4. 行政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影音文化資產保存使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辦法 第2條 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視公司)應於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新聞局)指定之期間,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將該公司於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八日廣播電視法施行前製作、播送之視聽著作,提報臺北市政府審查。前項經臺北市…
  5. 行政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影音文化資產保存使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辦法 第3條 臺視公司影音文化資產之所有權人,對於臺視公司影音文化資產應負保存、維護、數位化處理之責。臺視公司影音文化資產所有權人應依新聞局指定之期間,製作數位化、非數位化之臺視公司影音文化資產目錄,並訂定授權使用報酬相關規定,公布於…
  6. 行政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影音文化資產保存使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辦法 第4條 利用人有非營利性使用臺視公司影音文化資產必要者,得申請該影音文化資產之著作財產權人無償授權,該著作財產權人不得拒絕。但得酌收材料費及申請授權必要之業務處理費。前項所稱非營利性使用,指不以營利為目的,且係為公益性、藝文性、…
  7. 行政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 …價格等項目;審查應作成書面紀錄,並附卷備供查詢。但為鼓勵新創公司參與,得調整前述審查項目,增加新創公司公平競爭機會。
  8. 行政我國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股票予我國創作人申請股票適用緩課所得稅作業辦法(1090414訂定) 第3條 …個月內,將前項認定結果函復該學術或研究機構,並通知該創作人、公司及公司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但前項之認定,經審查屬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文件欠缺或應載明事項不全者,各主管機關得命學術或研究機構於申請年度之隔年報稅起始日三個月…
  9. 行政我國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股票予我國創作人申請股票適用緩課所得稅作業辦法(1090414訂定) 第6條 …受理第一項申請之日起二個月內,將認定結果函復該創作人,並副知公司及公司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我國創作人申請適用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者,應於股票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其往來證券商或保管機構之保管劃撥帳戶前,檢具前項認定…
  10.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條 …發、製造或研究發展之事業。前項科學事業應為依法設立或經認許之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商業組織;其投資計畫須能配合我國產業之發展、使用或能培養較多之本國科學技術人員,且投入研發經費占營業額一定比例以上,並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11.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1條 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科學事業依公司法規定合併者,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科學事業,得繼續承受消滅科學事業合併前,依法已享有而尚未屆滿或尚未抵減之租稅獎勵。但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獎勵者,應繼續生產消滅科學事業合併前受…
  12. 行政科學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暨研究機構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5條 …與該機構以外機構合作之。育研機構應加強與所在地園區內外設立之公司、機構、大學或其他育成中心建立相關資源協力服務機制。
  13. 行政科學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暨研究機構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9條 …進駐且未事先獲准展期者,視為放棄進駐。進駐對象得向管理局辦理公司、分公司或有限合夥登記。進駐育成中心之期限以三年為期;期滿前得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年。進駐對象得因實際需要,申請提前遷出育成中心。育成中心應於進駐對象遷…
  14.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2條 …核准實施投資計畫之園區事業,應於核准之日起二個月內,依核准之公司資本額或分公司營運資金、有限合夥出資額總額千分之三計算,以現金或政府債券繳納投資保證金;於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遷入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辦妥公司、分公司或…
  15.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4條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完成期限,自遷入園區辦妥公司、分公司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次日起算,以三年為限,期滿前得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年。但有正當理由屆期未能完成者,管理局應限期通知改善,經管理局專案審查核准後,得再延長三年,總完成…
  16.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6條 園區事業應於廢止投資核准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遷出園區,並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司解散登記、分公司廢止登記、有限合夥解散登記或向遷入地公司、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公司或分公司、有限合夥所在地變更登記;其原自國外…
  17. 行政公共治理與社會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9條 …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之文件上載明其為信託財產之意旨;為股票或公司債券者,並應通知發行公司。以宣言設立之信託,其信託財產為受託人自有之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或有價證券者,該受託人應於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對公眾為宣言後,依前項規定…
  18. 行政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為應財務管理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其他短期票券、上市公司股票及活化、管理運用不動產。前項有關上市公司股票之運用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之百分之五,並視可動用資金狀況,在不影響投資及融資業務下辦理。
  19.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 第6條 …一、出售股份。二、標售資產。三、以資產作價與人民合資成立民營公司。四、公司合併,且存續事業屬民營公司。五、辦理現金增資。公營事業採前項規定方式移轉民營時,事業主管機關得報請行政院核准,公開徵求對象,以協議方式為之,並將協…
  20.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 第16條 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為移轉民營,將其全部或一部,改組為公營公司者,得沿用原事業之預算。政府持有前項公營公司股份,得於公司設立登記後轉讓,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項之限制。
  21.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 第17條 …行特別股之事業,為下列行為應先經該特別股股東之同意:一、變更公司名稱。二、變更所營事業。三、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事業違反前項規定之決議,無效。依本條規定發行之特別股,不得轉讓。但於第一項所定一定期間屆滿後,由…
  22.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2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公司)人員考核及獎懲,依本辦法規定。
  23.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3條 存保公司人員由其主管本綜覈名實、獎優懲劣之旨,客觀公平考核,並予適當獎懲,以激發團隊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24.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4條 …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之依據。二、年度考核:指於每年年終考核存保公司人員當年一月至十二月任職期間成績。三、另予考核:指存保公司人員於同一考核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侍奉本人或配偶之…
  25.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5條 …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應列丁等。存保公司應視實際需要情形訂定平時考核獎懲基準,報本會備查。其記一大功、記一大過之基準至少應規定如下: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次記一大功:(一)執行重要政令,克服艱難…
  26.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6條 …五)遇重大事件,不為利誘,不為勢劫,而秉持立場,為國家或存保公司增進榮譽,有具體事實。(六)在工作中發明、創造,為國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或增進社會重大公益,且未獲得相對報酬或獎金。(七)舉辦或參與大型國際性或重大國家級活動…
  27.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7條 存保公司依年度工作考成成績,辦理年度考核列甲等人數比率如下:一、甲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二、乙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五。三、丙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五。四、丁等:…
  28.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8條 …分以上,不滿七十分。四、丁等:不滿六十分。考核之細目,由存保公司視職務性質之需要定之。
  29.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9條 考核列甲等特殊條件及一般條件,由存保公司依企業特性及經營管理需要訂定。存保公司人員在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考核列甲等:一、曾受刑事處罰或懲戒處分。二、參加公務人員或存保公司辦理相關考試,經扣考處分。三、平時考…
  30.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12條 存保公司就其所屬人員之考核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受考人。考核結果應予免職處分人員,於存保公司核定後,得於收受通知書次日起三十日內,詳敘理由,檢同證明文件,先向存保公司申請複核;存保公司應於收受申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審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