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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30 頁-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6-3條 航空器飛航於以性能為基礎之監視之空域或航路時,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裝置符合監視性能規範需求之監視裝備。二、航空器所具備之監視性能需求能力相關資訊應明列於飛航手冊,並經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或民航局…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47條 飛機為飛航於二萬九千呎至四萬一千呎空層,且縮減垂直隔離為一千呎(三百公尺)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其裝置之裝備應具有以下能力。(一)顯示目前飛航高度予飛航組員。(二)自動維持所選定之空層。(三)飛航之空層與所選定之空層偏…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4條 …駕駛員。(五)滑翔機商用駕駛員。(六)飛艇商用駕駛員。(七)飛航工程師。(八)飛航管制員。(九)飛航教師。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9條 …駕駛員、自用駕駛員、從事商務專機業務以外之普通航空業駕駛員、飛航教師應每十二個月檢查一次。但年逾六十歲者,應每六個月檢查一次。三、飛航工程師、飛航管制員應每十二個月檢查一次。民航局對經核給體檢證之航空人員,得實施臨時體檢…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2條 …合所持有體檢證規定之標準時,應及時主動向服務單位請求停止執行飛航職務,服務單位並應向民航局或受其委託之體檢醫師諮詢。前項及前條經諮詢後,認為應再體檢之航空人員,並應向民航局或受其委託之體檢醫師申請複檢,於複檢通過後,始得…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20條 …。不得有可能妨礙其正常功能之急性或慢性之活動性病情,以致危及飛航安全或安全執行職務。二、左右兩眼之視野應正常。三、左右兩眼眼肌平衡功能應正常。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32條 …常。應無可能妨礙其正常功能之急性或慢性之活動性病情,以致危及飛航安全或安全執行職務者。二、左右兩眼之視野應正常。三、左右兩眼眼肌平衡功能應正常。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39條 …務時,藉由該項專業技能之實際工作經驗或經完整治療後,不致影響飛航安全者,對其不合標準之部分,准予缺點免計。航空人員申請缺點免計者,其覆議時效停止計算。前項時效停止,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
- 行政航空器檢查委託辦法 第4條 …用航空局檢定合格之有效駕駛員證書,並具有五年及三千小時以上之飛航經歷,且對所擔任試飛同類型之航空器有兩年及一千小時以上之飛航經驗。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6條 …二、最近一年發生航空器意外事件未據實申報。三、使用機型不適宜飛航所申請分配機場額度之機場。四、申請分配機場額度之機場場站設施無法配合。五、自航空器發生失事事件之日起一年內。但該失事事件明顯不可歸責於業者,並經民航局飛航安…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7條 業者應按所分配之機場額度,申請國內航線定期飛航。如屬分配指定航線之機場額度,不得挪為其他非指定航線使用。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2條 國際航權分配或飛航國際包機之營運審查,依本綱要辦理。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9條 …空器失事者,自發生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國際航權分配。但經民航局飛航安全評議會評定其失事顯著不可歸責於業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不得參與國際航權分配之業者,經民航局飛航安全評議會評定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規之情事時,即恢復參與分配…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12條 業者申請非依雙邊協定授予之貨運航權時,應檢附擬飛航國家主管機關之核准文件,報經民航局層轉交通部核准後,並經民航局發給航線證書,始得營運。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13條 業者申請飛航國際包機,應先取得擬飛航之機場起降額度或時間帶,並經民航局航機務審查合格及依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申請核准後,始得營運。自中華民國一○四年八月十日本綱要修正施行之日起,業者有發生航空器失事者,自發生日起一年內…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14條 業者申請飛航國際包機之航線暫無業者經營定期航線班機時,其家數及架次不予限制。依前項規定已飛航國際包機之業者,於已獲配營運定期航線之業者開航後,三個月內仍得申請繼續飛航。
- 行政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空側設施項目及進行中之空側設施計畫。四、最近三年航空站內發生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資料。新建航空站免予提送前項第四款之文件。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條 …達成訓練預期之教學目標,系統化編排教學規劃及步驟之架構。四、飛航訓練設備:指航空器、飛行模擬機及飛行訓練器。五、先進飛行訓練器:指能確實反映航空器型別操作特性之飛行訓練器。六、適職評鑑員:指持有證照受雇於航空人員適職訓練…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收支預估及資金來源。六、訓練規劃:包括訓練班次、教材、設施、飛航訓練設備及完成特定訓練所需之教學資源配置。七、訓練場所配置圖。申請人視其性質,應另檢附下列文件:一、政府機關設立或公立學校附設者,其直接監督機關同意文件。二…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7條 …方式及場地規劃。二、航空器使用計畫:包括使用頻率、空域需求及飛航航點。三、使用之航空器規範。四、租賃、購買或附條件買賣航空器之財務計畫:包括付款方式及資金來源。五、航務、機務之設備、組織及訓練計畫。六、飛航教師簡歷。七、…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11條 …訓練外,訓練機構航空器之起飛及降落應於航空站或飛行場為之,其飛航申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每週飛航時間表應於預計實施七日前向航空站或飛行場申請核准。二、因故變更已核准之飛航時間表,應申請航空站或飛行場核准後,始得實施。機…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15條 …積每人應不少於二點四平方公尺,且不受其他場所實施訓練、機場內飛航及維修活動之干擾。從事航空器駕駛員訓練或航空人員適職訓練之訓練機構,除應符合前項規定外,並應具備可供儀器飛航之飛行模擬機、飛行訓練器、訓練用航空器。但僅申請…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航空器駕駛員訓練機構之教師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編配合格之飛航教師、地面學科教師等人力。二、每一訓練課程應指定一名主任教師,並得聘用助理主任教師。三、擔任飛行訓練之教師應持有訓練課程中所使用航空器之飛航教師檢定證或自由氣…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5條 …航空器駕駛員訓練機構使用之飛行模擬機、飛行訓練器應經民航局依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檢驗合格。各類輔助訓練裝置之精準性,應符合訓練課程之要求。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6條 …最大起飛重量進行正常起降:一、風速每小時低於五哩。二、溫度為飛航所在地區最熱月份之每日最高氣溫平均值。三、依製造廠建議之方法使用發動機、起落架及襟翼。四、起飛時無需特別之操作技巧及方法,即可在起飛過程中平穩離地達到最佳爬…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7條 …檢定訓練課程時,應有適當之通聯設備,以便與相關氣象服務部門及飛航諮詢臺聯繫取得相關資訊。四、同一提示區不得同時被二個以上之航空器駕駛員訓練機構使用。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8條 …分類如下:一、檢定訓練課程:(一)自用駕駛員訓練。(二)儀器飛航訓練。(三)商用駕駛員訓練。(四)民航運輸駕駛員訓練。(五)飛航教師訓練。(六)機型訓練。二、特定課程:(一)駕駛員恢復資格訓練。(二)飛航教師恢復資格訓練…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 …五、使用航空器型別及其特殊裝備之說明。六、執行學科、術科訓練飛航教師之最低資格。七、符合附件十五規定之訓練大綱。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31條 學員未經飛航教師許可,不得執行單飛。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33條 …下:一、審核學員之訓練紀錄、階段考驗及結業考驗報告。二、確認飛航教師於教學前執行適職性考驗,並每十二個月執行一次適職性考驗。三、確認學員之階段考驗及結業考驗,依照核准之訓練課程實施。四、確保依訓練課程實施訓練。實施訓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