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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25條 …之土地上其原設定抵押權或典權之權利價值,主管機關應於重劃分配確定之日起二個月內,邀集權利人協調,達成協議者,依其協議結果辦理;協議不成者,應將土地所有權人應得補償地價提存之,並列冊送由該管登記機關逕為塗銷登記。
  2.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27條 重劃區土地分配結果確定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據分配結果重新編號,列冊送由該管登記機關逕為辦理地籍測量及變更登記,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三十日內換領土地權利書狀,免收登記費及書狀費;未於規定期限內換領者,宣告其原土…
  3.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28條 重劃分配之土地,自分配確定之日起,在土地所有權人依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應繳納之差額地價未繳清前,不得移轉或設定負擔。
  4.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15條 …或加寬之道路,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抵價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依法辦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或非都市土地分區或用地編定之變更。
  5.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31條 …)主管機關提出。未於公告期間內提出者,其分配結果於公告期滿時確定。主管機關接受異議後應即查明處理,並將查處情形以書面通知異議人。依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申請於發給之抵價地設定抵押權或典權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抵價…
  6.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9條 …分管後,就國有分管範圍辦理放租。國有耕地有使用或產權糾紛尚未確定前,暫不放租。
  7.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11條 …補償事項,應於擬訂各該道路修築計劃時,一併規劃列入。修築計劃確定公告後,通知所有權人,限期拆除或遷讓,必要時並得代為執行。前項限期,不得少於三個月。
  8.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權人,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者為準。但因繼承、強制執行、法院判決確定已取得所有權,並能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9.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申報單位地價前項計算結果,除通知各宗土地所有權人外,並於公告確定後依法編造地價冊,於一個月內送稅捐機關,作為重劃後土地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依據。
  10.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土地分配公告確定後,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分別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及承墾人定期到場實地測量指界,辦理交接土地。土地分配公告期間提出異議者,應就其異議部分及其相關土地,於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完畢後,依前項規定辦…
  11.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46條 …原設定抵押權或典權有關權利價值,縣(市)主管機關應於重劃分配確定之日起二個月內,邀集權利關係人協調,其經達成協議者,應依協議結果清理;其未達成協議者,應將土地所有權人應得補償地價提存之,並列冊送由該管登記機關逕為塗銷登記…
  12.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第16條 …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經訴願、再訴願、行政訴訟程序確定應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數額高於已繳數額時,應予補足;低於已繳數額時,其溢繳部分應予退還,並均按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加計利息。
  13. 行政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890426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逾期未提出者,由該管鄉(鎮、市、區)公所逕行登記:一、經判決確定者。二、經訴訟上和解或調解成立者。三、經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或調處成立者。四、出租人死亡,其繼承人辦竣繼承登記者。五、耕地經逕為標示變更登記者。六、耕地之一部…
  14. 行政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890426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明文件各一份,或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處成立證明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一份。四、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申請者,應檢具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之證明一份。五、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五款申請者,應檢具土地使…
  15. 行政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 第3條 …行強制執行之拍賣程序,於各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為他人所有,或經確定之終局判決確認為他人所有前,其價值應依財稅資料認定之。為辦理住宅補貼查核所需,主管機關得洽請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前二項財產資料,受請求者有配…
  16.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2條 …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之。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
  17.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3條 …定專用顯已違反公共利益,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43-1條 …性質與土壤及基礎結構互制等之模擬準確。六、為考慮質量分布之不確定性,各層質心之位置應考慮由計算所得之位置偏移。質量偏移量及造成之動態意外扭矩放大的作用依規範規定。七、地震產生之層間相對側向位移應予限制,以保障非結構體之安…
  19. 行政共同管道系統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之使用程序使用範圍界線劃分登記徵收及補償審核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應將確定使用之空間範圍及界線之劃分,測繪於共同管道系統構造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及剖面圖上。剖面圖應加測高程,其基準自平均海平面為零公尺起算,並自水準點引測之。
  20. 行政共同管道系統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之使用程序使用範圍界線劃分登記徵收及補償審核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於確定共同管道工程需穿越公、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時,應將穿越部分使用之空間範圍以適當之圖說公告之,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前項穿越部分之空間範圍,其使用邊界以不超過共同管道工程構造物之外緣加一.五公尺為限。
  2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7條 高層建築物之基礎應確定其於設計地震力、風力作用下不致上浮或傾斜。
  22. 行政建築師法 第4條 …復權。四、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五、受廢止開業證書之懲戒處分。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本法之規定,請領建築師證書。
  23. 行政建築師法 第51條 被懲戒人之處分確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執行,並刊登公報或公告。
  24.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6條 …取之補償費,自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本條例公布生效日後尚未核課確定者,不計入所得課稅。撥用公有耕地之承租人準用之。
  25.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市鎮特定區計畫範圍內之徵收土地,指新市鎮特定區可行性規劃報告確定應實施區段徵收之土地;所稱於新市鎮範圍核定前已持有,指於新市鎮特定區可行性規劃報告確定之日前已持有;所稱發還抵價地五年內,指囑託該管登記機關完成抵價地所有權…
  26.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院核定開發之新市鎮,於經行政院核定應實施區段徵收或特定區計畫確定應實施區段徵收之日起,至實施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五年內,應實施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因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亦適用同條第一項之規定,免徵遺產稅…
  27.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條 …者。六、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七、經偵檢確定遭受放射性污染之建築物。八、特種工業設施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28.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36條 …度。十八、權利變換之分配及選配原則。其原所有權人分配之比率可確定者,其分配比率。十九、公有財產之處理方式及更新後之分配使用原則。二十、實施風險控管方案。二十一、維護管理及保固事項。二十二、相關單位配合辦理事項。二十三、其…
  29.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56條 權利變換後,原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視為原有。
  30.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9條 …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一、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二、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