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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8條 …作業許可,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經營者為台灣區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鮪魚公會)會員。二、漁船具有可填報每尾南方黑鮪量測資料及所採行海鳥忌避措施之電子漁獲回報系統,且可正常回報漁獲資料。三、取得下列…
  2.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漁船申請季節性專業組各組別者,除太平洋組由鮪魚公會協調外,其他組別應由該公會依下列順位排定優先順序後,報送主管機關:一、第一順位:前三年度中曾有一年度經許可為季節性專業組,且有實際作業。二、第二順位:屬印度洋長鰭鮪組。三…
  3.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1條 取得作業許可之漁船船數,未達當年度各作業組別船數限額時,除依前條規定之順位依次遞補外,主管機關得另行公告受理申請,不受第九條申請期限規定之限制。漁獲返國銷售組登記船數不足主管機關公告船數時,鮪魚公會應以公開公平方式,自當…
  4.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經營者申請捕撈南方黑鮪之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一、季節性專業組漁船:年度單船實際卸魚量超過該年度單船漁獲配額百分之十,受處分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三年。二、混獲組漁船:年度單船實際卸魚量超過該年度單船漁獲配…
  5.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3條 …許可證明書,應以中英文記載下列事項:一、證書編號。二、船名、漁船統一編號、總噸位、漁船全長、漁業種類。三、經營者姓名或名稱。四、許可之作業洋區、作業組別、作業漁區、作業期間。五、國際識別編號。六、IMO船舶識別號碼。七、…
  6.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取得南方黑鮪作業許可之中南印度洋組或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應於當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進入中南印度洋漁區。取得南方黑鮪作業許可之西南印度洋組漁船,應於當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進入西南印度洋漁區。漁船未依前二項規定之期限進入所屬作業…
  7.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年二月一日至次年一月三十一日。當年度各作業組別取得作業許可之漁船未達船數限額時,賸餘之漁獲總配額,由主管機關統籌運用。
  8.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度作業許可者,依許可月數占全年度之比率核給配額。南方黑鮪作業漁船之經營者變更,原經營者所使用配額,超過其許可月數占全年度之比率時,核給新經營者該船當年度未使用之配額。南方黑鮪作業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收回當年度未…
  9.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7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所捕南方黑鮪之漁獲量(以未處理之全魚重量計,以下稱漁獲量者,亦同),不得超過該船當年度之配額;超過者,應減少該船下一次及其後許可之年度配額至扣減完畢為止。漁獲物去鰓、內臟、尾處理後之魚體重量,轉換成未處理…
  10.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8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依漁船實際出海作業月數占全年度之比率,核給當年度配額;已核給配額者,按比率收回其配額;當年度無配額可收回時,自該船下一次許可之年度配額中扣回:一、主管機關處分收回漁業證照一個月以…
  11.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9條 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其南方黑鮪漁獲物返國銷售數量,不得低於第十五條第一項公告之數量。
  12.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0條 取得南方黑鮪作業許可之中南印度洋組或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其漁獲量未達百分之五十者,經營者應將自願調減之配額數量,於當年八月十五日以前向鮪魚公會申報,轉送主管機關
  13.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我國漁船捕撈之南方黑鮪,累計總漁獲量達當年度總漁獲配額之百分之九十五時,主管機關得命漁船停止捕撈南方黑鮪,並限期離開作業漁區。
  14.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2條 …送主管機關:一、南方黑鮪單船配額使用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二、漁船未離開其作業漁區。
  15.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3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配合主管機關執行相關試驗研究或管理措施者,主管機關得另核給獎勵配額。
  16.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4條 漁船作業前,經營者應先向鮪魚公會繳交標籤費用後,持繳費證明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南方黑鮪標籤。漁船進入作業漁區前,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核發標籤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南方黑鮪作業許可。南方黑鮪作業漁船於海上作業期間標籤用罄前,應依第…
  17.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漁船捕獲南方黑鮪時,應於鰓蓋適當處繫上南方黑鮪標籤,並將魚體之體長、體重及標籤編號資料填寫於漁獲標識表;其格式如附件二。
  18.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7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出港後,船長應每日透過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所捕獲南方黑鮪每尾之體長、體重及標籤編號,並詳實且正確填寫主管機關指定之漁撈日誌;無漁獲者,亦應回報及填寫。前項漁船所捕獲之南方黑鮪漁獲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
  19.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8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單一航次之南方黑鮪電子漁獲回報,與實際卸魚量之差值,不得超過實際卸魚量之百分之十。差值超過前項規定比率,而符合下列規定者,視為電子漁獲回報與實際卸魚量之差值未超過百分之十:一、季節性專業組:差值未逾二公噸…
  20.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0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前往南緯二十五度以南水域作業時,應至少使用二種海鳥忌避措施,其中一種應為驅鳥繩,其餘應自夜間投繩或支繩加重選擇運用;其規格如附件四。漁船每次作業所採行前項海鳥忌避措施,應填報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
  21.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1條 漁船南方黑鮪漁獲物限於港內轉載或卸魚。但運搬船上配置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派遣之區域觀察員,且漁船經營者已依漁船作業洋區之規定繳交執行觀察員計畫所需經費者,得進行海上轉載。
  22.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2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及運搬船從事轉載南方黑鮪漁獲物,應依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或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之轉載規定辦理。前項運搬船,應列名在CCSBT運搬船名單。…
  23.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2-1條 運搬船船艙應按轉載漁船別存放漁獲物,且備妥船艙位置示意圖,載明各漁船船名及其南方黑鮪漁獲物數量在艙中之位置,以供查驗。
  24.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3條 …核者,有關公正第三方執行國外港口漁獲查核所需經費,由受查核之漁船經營者負擔。
  25.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4條 …黑鮪於國內港口卸魚,以高雄前鎮漁港為限。前項卸魚,經營者應於漁船進港七個工作日前,通知鮪魚公會轉報主管機關,並於進港時,接受主管機關派員檢查。
  26.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5條 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應運返國內之南方黑鮪漁獲物,應於次年度三月三十一日以前運抵國內,並不得出口。
  27.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6條 漁船捕獲之南方黑鮪委託商船、飛機、運搬船或自行運返國內者,應於提貨七個工作日前或魚貨返國七個工作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應於進港時,接受主管機關派員檢查。
  28.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7條 經主管機關、漁業合作國或國際漁業組織指派觀察員隨船者,該漁船經營者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於漁船預定進港或出港七個工作日前,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二、依主管機關通知之時間及地點,接載觀察員上船或送返港口。三、提供觀察員相當於幹…
  29.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8條 經主管機關、漁業合作國或國際漁業組織指派觀察員隨船者,該漁船船長應遵行下列事項:一、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航前講習。二、向觀察員說明漁船之作息方式、安全維護及漁船設施。三、應配合及協助觀察員執行任務,就有關觀察任務事項所為之…
  30.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9條 主管機關派員登船檢查時,漁船船長及船員應配合並協助檢查人員登船、離船,及提供船上生活與執行任務所需之空間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