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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103 頁-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3條 …所管理之原生資產及衍生資產分別建置目錄,並得將可合法對外提供利用之文化創意資產相關資訊,以對外網站或其他適方式公開,且應定期更新,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5條 …得以出租、授權、委託發行、合作設計、代工製造及其他可發揮對外利用效益之方式利用。對於非營利使用、符合本院重大政策或對學術研究、文物典藏、教育推廣、行銷宣傳、創意設計研發與數位發展等具重大效益,經本院審查同意者,得以免費、…
-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6條 欲利用前條第一項資產者,應向本院申請,並經本院審查同意後,方得利用。前項申請經本院審查同意者,本院應作成同意文件,其內容應記載如下:一、利用標的、利用期限、利用範圍、利用地域及再利用約定。二、雙方之權利義務。三、爭議處理…
-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7條 利用本院文化創意資產者,應於適當位置標示本院法定組織全銜「國立故宮博物院」或其他經本院核可之圖文字樣。
-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8條 本院得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業務之一部或全部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並得將文化創意資產利用推廣業務以非獨家方式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
-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第10條 …商提供文物參考資料:(一)以公告方式辦理:為蒐集文物資訊,得利用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公告本院需求,以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二)不以公告方式辦理:於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得…
- 行政公職人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 第5條 …所或提供電視臺為完整之重播外,不提供任何人為競選或罷免活動之利用。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6條 …平臺互連之通用介面規格。第一項所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指利用公眾電信網路視聽媒體互動介面及視聽內容儲存設備所架構電信事業可控制非開放環境之平臺上,供用戶藉由寬頻接取電路及用戶機上盒,接取該平臺上由內容服務提供者所提供…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連時依使用電信網路通信時間計算之費用。六、通信費:指電信事業利用電信設備提供電信服務向用戶收取之費用。七、轉接接續費:指電信事業間之電信網路一部或全部未直接互連,其電信網路間之通信需經由其他電信事業之電信網路轉接始能完成…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服務:指依國際電信聯合會對電信號碼編定規格書之編號,經營者可利用E.164用戶號碼提供之網路電話服務。八、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指經營者未利用E.164用戶號碼所提供之網路電話服務。九、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關義務均依經營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之規定辦理。提供利用外國E.164用戶號碼之網路電話服務者,以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為限。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提供前項服務前,應檢具有關提供臺灣地…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項目。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及調整費用之條件。三、用戶基本資料利用之限制及條件。四、經營者經受廢止許可,或暫停或終止其營業以致對用戶權益產生損害時,對用戶之賠償或補償方式。五、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
-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固定通信系統:指利用有線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傳輸方式連接固定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所組成之通信系統。二、行動通信系統:指利用行…
-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 第6條 …提供服務時間。電信事業為前項通報時,應指定聯絡人於三十分鐘內利用公司網站對外公告無法提供服務原因、電信服務類型及應變措施,並於一小時內公告預定恢復期間及用戶權益保障方式;電信事業於必要時,得以廣播或電視媒體公告周知。電信…
-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5條 …護之建置及執行方案。八、執行前款執行方案所蒐集、儲存、處理及利用用戶之隱私與個人資料安全保護措施。九、通過資通安全管理驗證之執行方案。
-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2條 …列規定計算:一、材料費:拆回材料堪用者以新料價七折折價;無再利用價值者不予折價,拆回之材料應歸設置者處理。二、人工費:按實際參加工作人數核實計算,工資以設置者之員工薪津標準計算。三、運屯費:以料具自設置者之工程單位或料庫…
- 行政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13條 …延誤申請裝置或不提供公平服務者。九、兼營電視接收機銷售業者,利用此項獨營權為不正當之競爭者。前項限期改正期間,應發給臨時執照,其有效期間不得逾三個月。
- 行政網際網路位址及頂級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監督辦法 第7條 …:一、提供服務內容。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三、註冊人基本資料利用之限制及條件。四、註冊人消費爭議申訴之處理。五、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六、其他與註冊人消費權益有關之事項。業務規章應備置於該註管機構之網站及服務場所供消費者…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不得利用所設置之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或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提供之電信服務有營利、違法經營電信事業、廣播電視事業或有任何足致社會大眾誤認其為電信事業或廣播電視事業之行為。申請人或管理者提供學術、教育電信網路之各…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管理者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其他資料之蒐集及利用,應明確告知用戶目的及範圍。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業務性質,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七、是否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主管機關得就學術、教育電信網路申請案件之設置計畫書中項目或內容予以刪減。數申請人規劃使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涵蓋地理範圍有重疊時,以合作對象數量較…
-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4條 …務成為管理者未來經營電信事業或廣播電視事業之用戶,且用戶不得利用所使用之服務進行第六條第六項之營利行為。管理者向用戶收費及訂定服務契約者,應將服務契約範本納入用戶使用規章,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通知用戶繳費之帳單應詳列明…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5條 …及實施訂戶權益保障計畫之合理性。七、提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保護措施。八、其他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之因素。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條 …定期繳交基本費用,始可收視、聽之頻道。七、鎖碼:指系統經營者利用加密或其他特殊方式處理播送節目內容,使訂戶須經特殊解碼方式始得收視、聽之技術。八、頭端:指接收、調變、傳送有線廣播電視訊號至有線傳輸網路之設備及場所。九、插…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4條 系統經營者得利用其系統經營電信服務及其他加值服務。但依電信法規須經特許或許可始得經營者,應依規定取得特許或許可執照。系統經營者經營電信業務,應依電信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5條 …停止播送頻道。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之四分之一。系統經營者應於播送之節目畫面標示其識別標識。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所稱可利用頻道,指營運計畫中所規劃之頻道扣除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及本法第四十三條所定之頻道。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2條 …波及地波合稱為地上波。三、轉播站:指本身未具有製作節目設備而利用中繼系統接收主臺節目,同時將其轉播之電臺。四、共同鐵塔:指二以上之廣播或電視電臺共同附掛發射天線之鐵塔。五、無線廣播電臺:指以無線電進行聲音調變訊號之播送,…
- 行政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訂定) 第14條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核准換發電臺執照,始得使用。利用調頻廣播電臺發射副載波信息及無線電視電臺播送廣播資訊須符合以下規定:一、以供公眾直接接收且不涉及向公眾收取任何費用者為限。二、播送之信息不得使原電臺節目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