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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26 頁- 考試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暨勞工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辦法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具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所定之轉任資格者,得選擇依該辦法轉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12條 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轉任行政機關職務時,其俸級之核敘,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依其考試及格所具資格或曾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職等銓敘審定俸級。行政機關人員轉任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時,其服務年資之採計,亦同。曾…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17條 …職等之年功俸最高級為止:一、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年資。二、公營事業機構具公務員身分之年資。三、依法令任官有案之軍職年資。四、公立學校之教育人員年資。五、公立訓練機構職業訓練師年資。曾任政務人員、民選首長、公立專科以上學…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26條 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俸給,均另以法律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稱轉任,指適用不同任用法規之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三者之間相互轉任者。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人員卸職後,依法再行擔任政府機關各官等職務者。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轉任行政機關職務時,其曾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職等,如高於所轉任職務最高列等者,以核敘至所轉任職務列等之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為止。如有超過之俸級,仍予保留,俟將來調任相當職等…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4條 …至第三十五條規定所制定之任用法律。但不包含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法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退離給與之年資為準。但曾支領技工、工友及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純勞工身分之工等(級、員)、評價職位或其他與技工、工友性質相當職務年資所適用之法令核給退離給與者,不在此限。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合計總年資不…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9條 …其他法令規定核給之退休金、撫卹金、優存利息或其他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相當於退離給與之定期性給付,指遺族領有下列給付:一、依本法核給之月退休金、遺屬年金、月撫卹金及優存利息。二、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行政法人或…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00條 …、最後服務機關屬於依預算法第四條成立特種基金之機關(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以各基金機關(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為支給機關。退撫新制實施後審定年資應計給之退撫給與及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條第三項之補償金,由退撫基金支付並以退…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第3條 參加基金人員曾任依規定得予併計之其他公職、公營事業、義務役軍職、替代役人員或留職停薪期間等未繳納基金費用之年資,得於初(轉)任到職支薪、復職復薪或主管機關依法令釋准予併計之日起五年內申請補繳基金費用。於初(轉)任到職支薪…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費用之計算標準,除銓敘部另有規定外,依下列標準辦理:一、曾任公營事業人員年資,依附表所定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補繳曾任年資應繳基金費用計算標準,對照相當等級之俸點薪級計算應補繳基金費用。二、曾服義務役軍職、替代役人員年…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現職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以下簡稱常務人員),指轉任政務人員之前一日具有現職常務人員身分;所稱未依轉任前原任職務適(準)用之退休(職、伍)法令請領退休(職、伍)金、資遣給與…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0條 …金、退休(職、伍)金、撫卹金、優惠存款利息或其他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相當於退離給與之定期性給付,指遺族領有下列給付:一、依本條例核給之月退職酬勞金、月退休(職、伍)金、遺屬年金、月撫卹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二、政府機…
- 考試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 第4條 送審之經歷證明,應為國內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經政府主管機關依法登記有案之民營事業機構、公私立學校(以下簡稱服務機關(構)、學校)服務之經歷。前項經歷以專任者為限,並依服務機關(構)、學校正式核發之服務證明所載起訖年…
-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11條 慰問金之經費,依下列方式支應:一、受傷慰問金: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編列預算支應。二、失能、死亡慰問金:中央各機關及所屬學校部分,由銓敘部統籌編列預算支應,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於核定時,應通知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簽…
-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14條 公營事業機構非依法任用人員之慰問金,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參照本辦法規定核酌辦理,並逕行核定發給;所需經費由各事業機構自行編列預算支應。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02條 …職員。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分發任用之人員。前項第五…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一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資格,並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依法登記之事業體從事專任該科技術工作達下列年資,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一)以研究所畢業資格申請者:三年。(二)以大學畢業資格申請者:四年。(三)…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6條 …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曾任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除依法令限制不得轉調者外,於相互轉任性質程度相當職務時,得依規定採計提敘官、職等級;其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3條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務人員。三、各級民意機關公務人員。四、各級公立學校職員。五、公營事業機構從業人員。六、交通事業機構從業人員。七、其他依法應經考試之公務人員。前項各款人員依法不受任用資格限制者,不適用之。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三、各級民意機關。四、各級公立學校。五、公營事業機構。六、交通事業機構。七、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高員級考試。本法第十六條所稱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於相互轉任時,得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之辦法,由銓敘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之。
- 考試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能源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辦法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具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所定之轉任資格者,得選擇依該辦法轉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
- 監察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審計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規定,派員赴各公營事業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或稽察其一切收支及財物時,除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規定辦理外,並應注意左列事項:一、查證公營事業機關送審資料之正確性暨審核通知…
- 考試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公務人員考試及轉任公務人員優待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考試,係指考試機關舉辦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包括公營事業人員考試)。
- 考試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公務人員考試及轉任公務人員優待辦法 第6條 …資格者,於轉任依法應經銓敘之行政機關職務及交通事業人員或其他公營事業人員,其原任軍職專長及階級與所轉任職務類科性質相當時,就各該俸給法規比照「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一、第二兩項有關規定辦理。二、退…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7條 教育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陞遷,得準用本法之規定。
- 考試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第1條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各機關)之人事資料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