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97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4 / 33 頁
  1.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安置期間屆滿或撤銷安置之兒童及少年,應依本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續予追蹤輔導至少一年,並定期作成追蹤輔導報告。
  2.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應由社會工作人員實施個案管理,結合相關資源,提供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相關處遇服務。
  3.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受安置之兒童及少年,依前條規定實施之家庭處遇計畫滿二年,經評估其家庭無法重建或重建無成效,致兒童及少年無法返家者,應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提出兒童及少年長期輔導計畫。前項長期輔導計畫,應…
  4.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4條 依本辦法保護之兒童及少年轉學時,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應予協助,必要時,得以不遷徙戶籍方式辦理轉學籍,兒童及少年轉出及轉入之學校應予配合,並注意個案身分資訊保密。
  5.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5條 依本辦法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有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兒童及少年需要,代為聲請民事保護令。
  6.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6條 第二條第一項情況緊急之通報案件,由兒童及少年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兒童及少年因移動或行蹤不明者,以受理通報在先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前項以外之通報案件,由受理通報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7.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17條 …、教育、衛生、司法、戶政、民政、移民業務及其他相關機關,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處理之宣導、教育訓練。
  8.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條 …機構:指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設立,提供全時住宿服務之機構。四、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指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一)依法設立,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之社會團體、財團法人…
  9. 行政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四條所定實習,其科別及週數或時數,規定如下:一、兒童牙科:二週或八十小時以上。二、口腔顎面外科:八週或三百二十小時以上。三、齒顎矯正科:二週或八十小時以上。四、贋復科:八週或三百二十小時以上。五、牙周病科:四週或一…
  10. 行政醫師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形學實驗,牙周病學實驗,牙髓病學實驗,固定、活動義齒學實驗,兒童牙醫學實驗,矯正學實驗,口腔外科、麻醉學實驗),臨床見、實習時數達二千零十四小時以上。二、牙醫學系:(一)入學資格:高級中學畢業或相當年級。(二)畢業學校:…
  11. 行政口腔健康法 第8條 …危害因子防制:一、老人、身心障礙者。二、孕婦、乳幼兒、幼兒、兒童及少年。三、口腔癌高危險群。
  12.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44條 …助宣告者之意願。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見。
  13.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27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兒童及國民預防接種政策,應設置基金,辦理疫苗採購及預防接種工作。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政府編列預算之補助。二、公益彩券盈餘、菸品健康福利捐。三、捐贈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前項第…
  14.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3條 …外國之牙醫專科醫師證書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二、接受牙周病科、兒童牙科、牙髓病科、贋復補綴牙科、牙體復形科、家庭牙醫科、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或植牙科專科醫師訓練,於一百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已自國內、外大學牙醫學系畢業。
  15. 行政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6條 …顎面外科。二、口腔病理科。三、齒顎矯正科。四、牙周病科。五、兒童牙科。六、牙髓病科。七、贋復補綴牙科。八、牙體復形科。九、家庭牙醫科。十、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十一、植牙科。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牙醫專科。
  16.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2條 …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五、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六、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七、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無法從事工作,為非屬受雇而須實際工作…
  17. 行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8條 …害人就醫病歷,其範圍如下:一、年齡未滿三歲或罹患先天性疾病之兒童:出生起訖申請日止之全部病歷。二、罹患慢性疾病者:接種前至少三年迄申請日止之全部病歷。三、前二款以外者:接種前一年迄申請日止之全部病歷。
  18. 行政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 第15條 …,指導用戶將藥品留置袋(箱)置於不被日晒、雨淋、受潮及不易為兒童獲取之處所。如發現袋(箱)內藥品有變質、沉澱、損壞或其他不良狀況時,應即收回或換入新品。並不得將任何成藥或固有成方製劑拆封或改裝及沿途或設攤販賣。
  19.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80條 …;五至七歲服成人二分之一量;二至四歲服成人三分之一量;或標示兒童依年齡遞減。二歲以下嬰幼兒,應由醫師診治服用,成藥不得對二歲以下嬰幼兒標示用法、用量。
  20.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8條 …:一、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二、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
  21.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20條 …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者,不得吸菸。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不得吸菸。
  22.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收出養媒合服務之財團法人,及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以下簡稱安置機構),分類如下:一、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二、安置機構:(一)公立安置機構:政府設立並符合兒…
  24.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主管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大學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兒童與家庭、社會福利或法律相關系、所、院或學位學程,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具有一年以上公、私立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
  25.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資格之一:一、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二、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勞行政職系之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四、…
  26.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院、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二、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教育、性別相關科、系、所、院、學位學程畢業,並取得心理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27.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出養媒合服務者,從事國內收出養媒合服務達三年以上,經最近一次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評鑑結果通過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從事跨國境收出養媒合服務之許可。前項申請,應檢附與外國合作機構或團體受當地政府認可或授權從事該項業務…
  28.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組,由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表,及具有兒童少年福利、醫療、教育與法律背景之外聘專家學者七人,共九人組成;召開審查會議之出席委員,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二分之一。前項任一性別委員人數,…
  29.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優先考量出養兒童、少年之最佳利益,並以國內收養人為優先。二、對出養兒童、少年及其家人之個人資料保密。但經當事人同意或依法應予通報或提供者,不在此限。三、社會工作人員應接受職前訓練至少…
  30. 行政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接獲兒童及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提出出養需求,應通知其居所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兒童及少年有出養必要時,應洽請合適之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並提供兒童及少年相關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