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2 / 52 頁-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30條 …演習機關實施徵購及徵用,應簽發徵購、徵用書,命令財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交付應徵財物;演習單位於接收財物後,應即填發受領證明,載明品名、數量、新舊程度及評定價格;如為徵用,並應載明徵用期限,交予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同一年度內,各…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31條 …計價或補償,應由主辦演習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有人或管理人及相關同業公會參照市價及使用情形評定之。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32條 …徵用,並將徵用財物依徵用時之交付地點,返還原應徵財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前項徵用財物之操作人員,應併同解除徵用。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21條 …次以上之處罰。四、私自將車輛駛出營區或發生車輛遺失者,其車輛管理人及駕駛,視情節予以記過一次以上處罰。五、機關、學校編制輪型車輛不足二十輛之單位,每月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次以上者,其主官及車輛管理人應檢討議處;在二十輛以上…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30條 …形之一者,除涉及刑事責任依法辦理外,車屬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記過一次至二次。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31條 …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者,車屬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記過一次至二次,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至二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三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32條 …處罰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者,車輛派遣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申誡一次,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二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33條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者,車屬單位主管及車輛管理人員申誡一次,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二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34條 …一第一項、第十九條規定之情形者,車輛派遣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申誡一次至記過一次。軍車車長及駕駛人行車前未能確實檢查車況,致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之情形者,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至記過一次…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36條 …者,記過一次至記大過一次。軍車駕駛人隸屬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允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軍車者,記過二次至記大過二次。但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45條 …,並不得再參加考驗核發駕駛執照。車輛派遣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明知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記過一次至二次。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46條 軍車駕駛人駕車服裝儀容不整者,車輛派遣單位主官(管)及車輛管理人員申誡一次,車長及駕駛視其階級分別懲罰,軍(士)官申誡一次,士兵禁足一日至三日。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6條 …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者,車屬單位主官(管)申誡一次,車輛管理人員申誡二次,駕駛人記過一次,並應即改善。前項未定期檢驗之車輛,經通知後仍未辦理檢驗者,車屬單位主官(管)記過一次,車輛管理人員記過二次,駕駛人記大過一次,…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72條 本辦法規定車屬正、副主官、政戰人員主管及車輛管理人員應負督導或管理疏失之責者,以查明其確實未盡監督、管理、檢查之責任者為限。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6條 …產相關規定及土地登記規則等有關規定,完成產籍註銷、移轉登記、管理人或所有權人變更登記等作業。前項所稱一定期間,在不動產為一個月;在動產為期三個月;在權利為國內外權利專責機構規定時間,但須於三個月內完成申請作業。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1條 …保險者,應依保險理賠程序申請理賠。第一項人員除經查明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者外,均應賠償損害;涉有刑事責任者,應移送財產所在地之軍、司法機關究辦,其賠償原則如下:一、土地及天然資源損失之賠償,以決定賠償時當地市價為準。…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39條 中科院公有財產使用、保管及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或公有財產相關法令規定時,應查究其責任,涉及民事、刑事責任者,應依法辦理。
-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事主席)、總經理、董(理)監事、副總經理及應業務所需其他重要管理人員、特殊技術人員,由各機構建立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陳報本部核定後進用,不受前條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
-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族:指亡故官兵或其配偶之法定繼承人。亡故官兵無遺族者,由遺產管理人代行本辦法所定遺族相關事項。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7條 …五者。二、透過其他方式對該實體行使控制權者。三、該實體之高階管理人員。於信託或其他法律安排,所稱具控制權之人指委託人、受託人、信託監察人、受益人、其他對該信託行使最終有效控制權之自然人,或具相當或類似地位之人。
- 行政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第4條 …法定繼承人。但無法定繼承人者,本辦法所定遺族相關事項,由遺產管理人代行。六、原屬部隊:指亡故官兵原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4條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為遺產管理人。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5條 …組織清理委員會,妥慎清理。除不堪變價之物品外,應列冊送交遺產管理人管理。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6條 遺產管理人對前條之遺產,經認定其性質不適於管理者,得自行變賣或聲請法院拍賣後保管其價金。列管遺產應編製清冊,送國防部備查。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7條 遺產管理人對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其遺產者,應向其住所地之法院聲請依公示催告程序,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大陸地區以外之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遺產管理人如因管理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而有必要時,得由行政院設立或…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8條 …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示。但繼承本條例施行前已由遺產管理人處理之遺產者,其繼承表示之期間為四年。繼承在本條例施行前開始者,前項期間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算。依前條第一項公示催告所定期限屆滿或大陸地區人民應為繼承表示之…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9條 遺產管理人因管理遺產及國軍各單位辦理亡故現役軍人善後支出之費用,得由遺產內扣除。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10條 遺產管理人應將遺產保管、清償、交付、移交及費用扣除之情形,定期陳報國防部核備。
- 行政土地稅法 第3條 …權人。前項第一款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田賦以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為納稅義務人,未推舉代表人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29條 減免地價稅或田賦原因事實有變更或消滅時,土地權利人或管理人,應於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恢復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