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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7條 …務證券、基金或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總成本,不得超過投資當時本基金運用總額百分之五。二、投資於單一債務證券累計總額,公司債不得超過投資當時發行公司淨值百分之十;金融債券不得超過投資當時發行金融機構淨值百分之二十。三、投資於單一…
  2.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8條 …在此限。前條第二項、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之一定等級,由基金運用局定之。
  3.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9條 本基金運用於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至第七款及第十款之國外投資比率,不得超過本基金運用總額百分之六十。
  4.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10條 …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限額、對象及風險管理措施,由基金運用局擬訂,提經監理會審議通過,報請衛生福利部核定。
  5.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之運用,應由基金運用局擬訂投資政策書,且於每年度開始前擬編本基金運用計畫,該計畫並應納入勞保局提供之基金收支預估資料,提經監理會審議通過,報請衛生福利部核定。
  6.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12條 本基金之運用情形,基金運用局應按月送勞保局。本基金之收支、運用情形及其積存數額,勞保局應按月彙報監理會審議通過,報請衛生福利部備查,衛生福利部並應按年公告之。
  7.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13條 …處理,應獨立計算,其會計報告及年度預算、決算之編製,應由基金運用局將本基金之運用資料送勞保局彙辦。前項年度預算、決算之編製,應提經監理會審議通過。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
  8. 行政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第2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結合民間資源,運用社會工作人員,對連續三至六個月未存款之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進行輔導及提供相關協助。
  9. 行政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第24條 …關應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並定期將辦理情形公告。第一項捐贈運用方式、分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0. 行政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 第3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協助服務對象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得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辦理。為強化脫離貧窮服務品質與效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要,結合教育、勞政或其他相關局(處)及民間團體,建立合作服務體系,並定期召開聯…
  11. 行政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 第2條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接受各界捐贈之財物,應妥善管理及運用;其屬金錢者,應設專帳儲存。
  12. 行政獎勵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人存款辦法 第4條 …請開立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或開戶人持續存款,得自行或運用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團體或其他資源,辦理下列獎勵措施:一、提供實物給付。二、辦理公開表揚。三、提供獎助學金。四、優先提供以工代賑或工讀機會。五、其他獎勵…
  13. 行政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4.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資料庫運用者,指申請使用生物資料庫之生物檢體、資料、資訊之自然人、法人與學術研究機構及營利事業機構。
  15.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指設置者或資料庫運用者使用生物資料庫之生物檢體、資料、資訊產出或衍生之商業有關收益。
  16.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4條 …四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置許可時,應檢具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商業運用利益回饋之有關規範。
  17.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5條 生物資料庫之商業運用利益,其回饋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一、可預期產生之權利金收入,設置者與運用者應事先以契約約定其回饋金額比率。二、可能產生之商業運用利益難以預估者,應於申請運用時依其運用性質與數量,由設置者收取定額費用。前…
  18.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6條 設置者收取之商業運用利益,其回饋對象如下:一、利益之產生主要為特定群體之貢獻者,應回饋於該特定群體。二、利益之產生難以界定與特定群體之關連性者,應回饋於人口群。前條所定之回饋金或收取之定額費用,回饋於前項對象時,不得低於…
  19.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7條 設置者與生物資料庫運用者所訂契約,應明定運用者負申報未來商業運用情形之義務。
  20.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8條 設置者有關商業運用利益之規範、管理使用事項之監督,由其倫理委員會為之。
  21.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9條 設置者應逐年公開生物資料庫之商業運用利益資訊。
  22.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10條 設置者於召募參與者時,應向召募對象說明商業運用產生之利益回饋原則,並提供書面資料。
  23.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4條 …如下:一、人體研究(以下簡稱研究):指從事取得、調查、分析、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二、人體檢體:指人體(包括胎兒及屍體)之器官、組織、細胞、體液或經實驗操作產生之衍生物質。…
  24.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6條 …費需求及其來源。七、預期成果及主要效益。八、研發成果之歸屬及運用。九、研究人員利益衝突事項之揭露。
  25.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14條 …可預見之風險及造成損害時之救濟措施。八、研究材料之保存期限及運用規劃。九、研究可能衍生之商業利益及其應用之約定。研究主持人取得同意,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為之。
  26.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19條 …故事件之統計與分析。四、生產事故救濟事件資料庫之建立、分析及運用。五、其他與生產事故救濟業務有關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要求前項受託財團法人、其他機關(構)或團體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並得派員檢查其業務狀況及會計帳簿等資料…
  27. 行政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 第11條 …法之補助,以科技計畫預算為之者,其研發成果之權利歸屬、管理及運用,應依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規定。
  28. 行政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 第5條 通過初審者,逕送本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審查。前項審查,得通知申請人提出說明及補正相關證據資料;申請人至遲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說明及補正;逾期不為完足說明或補正者,應為不予補助之審定。
  29. 行政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設置辦法 第2條 …(以下稱本部)為管理及監督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以下稱本基金)之運用,特設本基金管理監督小組(以下稱本小組)。本小組任務如下:一、基金之保管、財務狀況及執行運作之監督。二、本法第五十六條之一第四項補助業務之審查。三、其他補助…
  30.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56-1條 …、補助其他有關促進食品安全之相關費用。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由學者專家、消保團體、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監督補助業務。第四項基金之補助對象、申請資格、審查程序、補助基準、補助之廢止、前項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