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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 26 頁-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83條 裁判書除依特別規定外,現役軍人應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職階、及其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非現役軍人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住居所;如係判決書,並應記載軍事檢察官及辯…
-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84條 …託該監所長官為之。應受送達人住居於軍事法院所在地以外者,現役軍人得囑託其所在地之軍法警察官、軍事法院或軍事法院檢察署代為送達,非現役軍人得囑託其所在地之法院或檢察署代為送達。
-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91條 …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簽名,審判中由軍事法院院長簽名。被告為非現役軍人時,其拘提應會同該管警察機關或自治單位主管人員為之。
-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20條 …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現役軍人由軍事法院裁定之,軍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請該管軍事法院裁定之,非現役軍人送法院裁定之。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拘提證人,準用拘提被告之規定。
-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30條 不問何人知現役軍人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現役軍人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告發、告訴應以文書或言詞,向該管軍事檢察官、軍法警察官、軍法警察或各級軍事機關或部隊長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製作筆錄。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1條 現役軍人犯本法之罪者,依本法處罰。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2條 非現役軍人於戰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適用本法之規定處罰:一、犯第十六條之罪。二、犯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罪。三、犯第五十三條第一項、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第六十三條第一項之罪。四、犯…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3條 現役軍人犯本法之罪後,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仍適用本法處罰。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4條 現役軍人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本法之罪者,仍適用本法;非現役軍人於戰時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第二條之罪者,亦同。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5條 現役軍人在中華民國軍隊占領地域內犯中華民國刑法或其他法律之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6條 本法所稱現役軍人,謂依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之軍官、士官、士兵。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7條 依法成立之武裝團隊,戰時納入作戰序列者,視同現役軍人。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16條 …意圖犯第十四條第一項之罪,而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煽惑現役軍人暴動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28條 戰時有救護、醫療職務之人,無故遺棄傷病軍人或俘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44條 …,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二項所稱凌虐,指逾越教育、訓練、勤務、作戰或其他軍…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68條 對於前條以外之軍人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聚眾犯前項之罪,首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處二年以下有…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74條 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76條 現役軍人犯刑法下列之罪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各該規定處罰:一、外患罪章第一百零九條至第一百十二條之罪。二、瀆職罪章。三、故意犯公共危險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第一百八…
- 行政陸海空軍刑法 第77條 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之。
- 行政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第4條 …官、士兵。三、公墓:指國軍示範公墓(以下簡稱示範公墓)、空軍軍人公墓(以下簡稱空軍公墓)。四、忠靈塔:指國軍示範公墓附設忠靈殿(以下簡稱忠靈殿)、國軍各地區忠靈塔(以下簡稱地區忠靈塔)、空軍軍人公墓附設忠靈塔、室(以下簡…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2條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係指現役軍人死亡,無繼承人、繼承人之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之遺產。前項所稱現役軍人,係指大陸地區來臺人員,死亡時仍服軍官、士官、士兵現役者。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4條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為遺產管理人。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5條 國軍各單位對所屬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應組織清理委員會,妥慎清理。除不堪變價之物品外,應列冊送交遺產管理人管理。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7條 遺產管理人對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其遺產者,應向其住所地之法院聲請依公示催告程序,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大陸地區以外之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遺產管理人如因管理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而有必要時,得由行政院設立或…
- 行政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9條 遺產管理人因管理遺產及國軍各單位辦理亡故現役軍人善後支出之費用,得由遺產內扣除。
- 行政大學法 第25條 …參加國際性學科或術科競賽成績優良學生、運動成績優良學生、退伍軍人、蒙藏學生、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申請歸化經許可者、僑生、大陸地區學生及外國學生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不受前條公開名額、方式之限制。前項大陸地區學生…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32條 …國內技藝技能競賽成績優良學生。七、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八、退伍軍人。九、僑生。十、蒙藏學生。十一、大陸地區學生。十二、香港及澳門學生。十三、外國學生。十四、基於人道考量、國際援助或其他特殊身分經教育部專案核定安置之學生。前…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 第3條 …明,包括職稱、工作性質與內容及起迄年月日。二、投保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農民健康保險之證明文件或薪資明細表。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6-1條 …金。前項所稱未具本職,指兼任、代課教師未具下列身分之一:一、軍人保險身分者。二、公教人員保險身分者。三、農民健康保險身分者。四、勞工保險身分之下列全部時間工作者:(一)以機關學校為投保單位:機關學校專任有給人員。(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