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1 / 50 頁- 行政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 第4條 軍事機關辦理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採購,而不適用本法規定時,由國防部發布命令,並副知主管機關;其命令應記載不適用之條文,未記載者,仍應適用本法之規定。
- 行政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 第5條 軍事機關辦理前條採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辦理採購前,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確有依前條命令辦理採購之必要。二、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者,除獨家製造、供應或承做者外,以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為原則。三、不及與廠商簽訂契約…
- 行政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 第6條 軍事機關辦理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採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報經國防部核准。二、應邀請所有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投標。三、參與投標廠商均須簽具保密切結書,得標商須簽具保密合約。四、秘密開標。五…
- 行政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 第7條 軍事機關辦理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採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報經國防部或其授權機關核准。二、招標規格、廠商資格、等標期或辦理資格審查之期限,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之。三、作業文件應…
- 行政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 第8條 軍事機關之採購兼有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二款以上情形者,應一併適用本辦法相關之規定。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2條 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本法第七十六條廠商申訴之處理。二、關於本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履約爭議之調解。三、關於本法第一百零二條廠商申訴之處理。四、其他與廠…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3條 …由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本機關高級人員或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派(聘)兼之。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4條 …由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本機關高級人員或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派(聘)兼之。前項委員,由本機關高級人員兼任者最多三人,且不得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五分之一。第一項聘任之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5條 …法院評事者。二、曾執行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或其他與政府採購有關之專門職業人員業務五年以上者。三、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副教授以上職務三年以上,且教授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學科者。四、具有與政府採購相關領域之專…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8條 申訴會審議採購申訴事件或調解履約爭議事件時,主任委員得指定委員一人至三人預審或調解之。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3條 申訴會委員、諮詢委員、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就採購申訴或履約爭議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行迴避:一、該事件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二、曾為該採購之承辦或監辦人員。三、曾參與該事件之異議…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將前半年辦理採購申訴審議及履約爭議調解業務狀況,彙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得視需要邀集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採購申訴審議及履約爭議調解業務召開檢討會。
-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2條 機關為辦理下列事項,應就各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一、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或第十款規定之評選優勝者。二、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評定最有利標或向機關首長建議最有利標。
-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4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前項專家、學者之委員,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得為機關之現職人員,並得包括其他機關之…
-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4-1條 …薦自己為委員者。三、為特定廠商利益而為遴選。四、遴選不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者。五、明知操守不正而仍為遴選。六、遴選現任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但各級民意機關辦理採購時,不在此限。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前項第六款所稱…
-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5條 …不得受遴選及擔任本委員會委員:一、犯貪污或瀆職之罪或辦理政府採購業務涉不法行為,經有罪判決。但經判決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二、辦理政府採購業務違反法令或有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七條各款情形之一,而受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
-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8條 …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機關人員或專業人士擔任,且至少應有一人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本委員會開會時,機關辦理評選作業之承辦人員應全程出席,並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學者或專家列席,協助評選。前二項協助評選人員,均為無給職。第一項及…
- 行政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3條 …招標文件所列各評選項目滿分之合計總分數。本辦法所稱總評分,指採購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所列評選項目之配分,評審廠商投標文件,核給各評選項目之得分,再將各項得分合計後之分數。本辦法所稱序位,指評選委員會…
- 行政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5條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考量弱勢使用者之需要、計畫之完整性或對本採購之瞭解程度等。二、品質。如品質管制能力、檢驗測試方法、偵錯率、操作容易度、維修容易度、精密度、安全性、穩定性、可靠度、美觀、使用舒適度、故障率、耐用性、耐久…
- 行政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6條 機關應依下列規定,擇定前條之評選項目及子項:一、與採購目的有關。二、與決定最有利標之目的有關。三、與分辨廠商差異有關。四、明確、合理及可行。五、不重複擇定子項。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子項及其評審標準,不得以有利或不利於特定廠…
- 行政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8條 …優劣差異與計分高低應有合理之比例。三、計分應具客觀性,不得與採購目的無關,並不得以部分或全部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容為計分基準。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及子項之序位評比方式,準用前項規定。
- 行政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20條 …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並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公開下列資訊:一、評選委員會全部委員姓名及職業。二、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會議之出席委員姓名。評選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機關於委員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
-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4條 …五、關於營造及相關產業發展之策劃、督導事項。六、關於公共工程採購制度之擬議及督導事項。七、關於工程顧問公司及公共工程相關技師專業服務之督導事項。八、關於公共工程計畫之其他規劃事項。
- 行政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2條 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其任務如下:一、協助審查採購需求與經費、採購策略、招標文件等事項。二、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
- 行政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3條 本小組置委員五人以上,依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綜理審查及諮詢事宜,由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之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兼任;副召集人一人,襄助召集人處理審查及諮詢事宜。副召集人及其餘委員,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或其他機關…
- 行政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4條 …辦理簽核、通知本小組開會、製作紀錄等行政作業;其中一人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但任務事項單純者,工作人員得少於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