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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0 / 200 頁-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第9條 執行單位如有申請文件虛偽不實、進度落後未能改善、未依核定專案內容實施、違背法令或補助專案執行不當造成場址二次污染等情事,本署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追繳補助專案之補助款。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第12條 補助專案每年度之申請、執行、核銷、智慧財產權、研究、技術發表、技術移轉及獎勵等相關事項規定,本署於該年度之補助專案工作計畫徵求書訂定。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5條 …明,詳列直接產製原料已繳納整治費之成本百分比,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免徵比率。前項免徵比率之計算方式如下:一、由直接產製原料生產單一產品者:免徵比率={Σ〔直接產製原料分子量×化學反應方程式係數×直接產製原料整治費費率(…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6條 繳費人依前條規定申請免徵比率,於中央主管機關未核定前,應依第七條第一項計算並繳納整治費,不得自行計算免徵比率後扣抵費率。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免徵比率,其生產製程及整治費費率未改變者,免徵比率得續予適用。繳費人適用經核定之免…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8條 …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其應繳納整治費之結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停止徵收整治費。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其結算不足者,應依限期補足差額;溢繳者,退還其溢繳費額。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9條 …量,檢具進、出口報單及該物質已繳納整治費單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還其已繳納整治費費額百分之七十,並得充作其後應繳納費額之一部分。退費之申請應於出口之下兩季結束前提出。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10條 …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所實際支出費用,得以會計年度為計算單元,申請退還部分實際繳納之整治費。經審查核定者,其退費金額,以其前一年度實際繳納整治費費額百分之二十五為上限,並得充作其後應繳納費額之一部分。前項退費,繳費人應於每…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對依本辦法規定所應行申報或申請之內容進行現場查核。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至第十一條辦理相關申報審查、核定、現場查核及通知等業務時,得視實際需要,委託專業機構辦理。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取得合格證書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評估調查人員之登記:一、領有本國執業執照之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應用地質、大地工程、水土保持、農藝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公告之相關專業技師。二、具兩年以上土壤或地下…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自取得合格證書之次日起三年內,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一、申請表。二、合格證書影本。三、執業技師執照影本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登記之有效期間為四年,評估調查人員自期滿前三個…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評估調查人員依前條第二項申請重新登記前,應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土壤或地下水相關課程至少三十二小時。前項課程時數之計算,自完成重新登記之日起重新起算。第一項課程之主辦單位應於辦理前,檢附下列文件,並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中央…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證明文件為外文者,申請人應檢附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9條 …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登記,且自廢止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申請登記;其再為申請登記者,應於完成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到職訓練。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所定格式及填寫說明辦理,應檢附之文件包括下列項目:一、封面、申請表與檢核表。二、基本資料:讓與人姓名、事業名稱、負責人姓名、身分證統一號碼或統一編號、地址、地號、廠(站)區配置圖、土地受讓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所有人及其聯…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1條 …簽證。三、經評估調查人員執行規劃。四、於第十條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讓與人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申報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有不符合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讓與人應重新提出符合規定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備查。申報資料有…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關核可者,駁回其申報資料。三、申報資料經審查後駁回者,應重新申請審查,並重新繳納審查費。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審查收費標準 第3條 本標準所規定之各項審查費繳納後,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規定申請退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保留。
- 行政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7條 …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之申請,副知相關資料。
- 行政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8條 …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之申請,副知相關資料。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以下簡稱一定規模)之貯存容器,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或於申請開工前,應檢具貯存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計畫書(以下簡稱設置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設置計畫書依貯存系統之類別,應記載事…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三日前已完成設置並取得經營許可執照或經申請核准使用之地下儲槽系統,除更新地下儲槽系統外,得不受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限制。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5條 申請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之監測方式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二、經認證機構認證之監測方式測試成果報告。三、品保品管規劃書。四、…
- 行政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 第9條 …三條各獎勵項目參選者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利害關係人得向本署申請迴避: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進行審查有偏頗之虞。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評審委員於該申請…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二十四個學分以上,其中包含三個核心科目六個學分以上者…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經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曾任教或任職於各級學校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計二年以上,並參與環境相關議題研習,其研習時數經教育部認定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二、曾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構)、事業或團…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專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具有環境相關領域著作並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專長。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7條 …,並經與薦舉事實有關之機關(構)、學校、事業或團體推薦者,得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從事環境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具有重大貢獻。二、原住民族或其他少數民族對傳統環境教育之技能、智慧、文化價值維護與傳承,著有績效。三、曾擔…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分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學或從事環境教育工作經驗者,得以考試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前項考試以筆試及口試方式舉行,筆試各科目均及格者,始得參加口試。但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不需口試。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筆試科目…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9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參加核發機關開辦之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並經核發機關評量合格。二、參加環境教育機構辦理之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並經核發機關評量合格。前項訓練之課程時數應達一百二十…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應檢具以下文件:一、申請書。二、依第四條規定申請者,應檢具相關之學位證書及學分證明文件。三、依第五條規定申請者,應分別檢具相關教學、工作年資、志願服務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四、依第六條規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