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第6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專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具有環境相關領域著作並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專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