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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及其繼承辦法 第2條 …正施行前,農會已收之股金應於本辦法發布後移充事業資金,其存儲運用應依農會財務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2. 行政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農委會派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主計總處、中央銀行、財政部、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各派一人,…
  3. 行政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關於下設各基金報農委會重大業務案件之核定或核轉。五、關於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六、關於下設各…
  4. 行政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 行政農田水利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農田水利事業:指運用人為或自然之方法於主管機關劃設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域或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從事農田灌溉、農田排水及相關事項。二、農田水利設施:指本法施行前由農田水利會所轄與本法施行後由主管機關新設之…
  7. 行政農田水利法 第8條 任何人不得任意變更或拆除農田水利設施。但為提高土地運用效益、增進公共利益、供公共建設所需或周遭農田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申請人得檢附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依許可內容辦理變更或拆除,並負擔其費用。前項申請人資格、申請…
  8. 行政農田水利會年度預算編制辦法 第8條 為合理分配及有效率運用財力資源,確立預算決策,應由各組室主管及業務主辦人員,共同組成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編列會議,由會長或總幹事主持,就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詳加檢討、評估、審查,並作成紀錄予以保存。
  9. 行政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5條 水利會經費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效益性及安全性,除定額零用金外,應存儲於政府之水利、土地或農業金融機構,如有特殊需要,存儲於其他銀行者,應敘明理由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核定之。前項存儲於其他銀行者,仍應依照農…
  10. 行政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處務規程 第7條 …析及各項健保政策財務收支影響之分析。三、保險資金與安全準備之運用及資金運用收益之統計。四、代辦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之收回及代位求償請款之辦理。五、政府補助款、保險收入及醫療費用之撥付。六、保險財務之現金、有價證券、票據之出納…
  11. 行政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第11條 …集與資料分析及結果發布。三、國民健康監測調查資料之管理及加值運用。四、出生通報之行政管理及資料分析。五、健康促進有關科技研究之規劃及管理。六、健康促進傳播之規劃及推動。七、其他有關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事項。
  12. 行政衛生福利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辦法 第5條 公設衛福財團法人之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應依本法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
  13. 行政衛生福利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執行。前項投資計畫,應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標的或對象、投資資金運用方法與內容、投資報酬、效益與風險分析、至少三年預估收支報表及其他有助於說明投資之資料。
  14.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5條 …擔及中央政府責任準備款項。四、利息及罰鍰收入。五、基金孳息及運用之收益。六、其他收入。
  15. 行政國民年金法 第48條 本基金除本法所定用途外,僅得投資運用,不得移作他用或處分;其管理、運用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本基金之運用,經中央主管機關通過,保險人得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委託運用方式、範圍、經費及其他應…
  16.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2條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得依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十款及第三項規定之運用範圍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年度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辦…
  17.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3條 …定之國內、外資產管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為對象。受託經營國內投資運用項目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一、成立三年以上。二、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認許,並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三、公開徵求日前一個月底,所管理之資產總規模,應達新臺幣…
  18.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4條 …管銀行合作,並取得合作意向書後,視為符合前項第一款資格。基金運用局基於風險分散及專業化考量,得委託二家以上之保管機構。第二項及第三項各款起算日期,由基金運用局指定之。
  19.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5條 基金運用局應以公開徵求方式遴選受託機構及保管機構,並就其經營或保管計畫建議書評審選定之。前項經營或保管計畫建議書應載明事項,由基金運用局成立評審小組定之。評審小組由基金運用局指派人員及遴聘學者專家共計九人至十一人組成,並…
  20.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6條 受託機構於契約有效期間經營績效優於基金運用局所定之衡量標準或同類型委託資產之績效,且未有違反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情事者,基金運用局得不經評審增加委託經營額度。增加委託之金額以不超過原委託額度二倍為限。受託機構經營績效優於…
  21.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8條 基金運用局與受託機構所定委託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但依約需要以外文為之者,應附中文譯本,並以中文版本為主。契約條款之解釋,以雙方約定之法律為準據法。前項契約應包含下列內容:一、解決糾紛之仲裁條款或管轄法院。二、受託機構應遵…
  22.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9條 基金運用局與保管機構所定委託保管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但依約需要以外文為之者,應附中文譯本,並以中文版本為主。契約條款之解釋,以雙方約定之法律為準據法。前項契約應包含下列內容:一、解決糾紛之仲裁條款或管轄法院。二、保管機構…
  23.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10條 基金運用局得指定國內受託機構買賣有價證券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經紀商,並統一議定手續費率及相關條件。
  24.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11條 …或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有損及委託本金或收益之虞時,基金運用局應即要求改善或為必要之處置,並得收回部分或全部之委託或保管資產。
  25.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12條 委託資產或保管資產之收回方式,由基金運用局決定之。前項收回之委託資產,得委由保管機構為移轉管理之處理。收回之委託資產,由基金運用局自行運用或委託其他受託機構繼續經營;收回之保管資產,由基金運用局委託其他保管機構繼續保管。
  26.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13條 基金運用局應按季考核受託機構之經營績效,並於每季終了一個月內,報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備查。
  27.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3條 …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本基金之運用管理,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辦理;必要時,經衛生福利部同意後,得將部分運用事項委託金融機構辦理。本基金之監督事項,由衛生…
  28.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4條 …擔及中央政府責任準備款項。四、利息及罰鍰收入。五、基金孳息及運用之收益。六、其他收入。
  29.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5條 …第四十二條第四項及第四十六條規定依法負擔款項之支出。四、投資運用所需之管理支出。五、其他法定支出。
  30. 行政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存放國內外金融機構之存款。二、投資國內外債務證券。三、投資國內外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店頭市場交易或承銷之權益證券(以下簡稱權益證券)。四、投資國內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