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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政府接管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辦法 第6條 …管人執行前項安置任務時,應事先通知當事人及其法定扶養義務人或關係人。
  2. 行政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 第2條 …二)成本效益可行性。(三)調查資料完整性及土地權屬或土地權利關係人意願。
  3.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16條 …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其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時之處置,由監督機關定之。董事、監事相互間,不得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董事、監事或其關係人所有之土地或建築物,位…
  4.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17條 董事、監事或其關係人,不得與本中心為買賣、租賃、承攬及其他交易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致本中心受有損害者,行為人應對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5.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準則 第2條 …易取得之利益。第一項所稱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於董事、監事或其關係人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之任用、聘任、聘用、約僱、臨時人員之進用、勞動派遣、陞遷、調動、考績及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
  6.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準則 第4條 利害關係人認董事、監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迴避: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董事會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董事、監事,對於…
  7. 行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準則 第5條 …應命其迴避;董事、監事有前條第一項情形不自行迴避,而未經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者,應由董事會、監事會命其迴避。
  8.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計畫申請或報核後,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認有所有權持分人數異常增加之情形,致影響事業概要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或報核者,得檢具相關事實及證據,請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9.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權利變換關係人,指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辦理權利變換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及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
  10.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3條 …、更新後得分配土地及建築物之名冊。五、土地所有權人或權利變換關係人應分配土地與建築物標示及無法分配者應補償之金額。六、土地所有權人、權利變換關係人與實施者達成分配權利金之約定事項。
  11.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5條 實施者為擬具權利變換計畫,應就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之下列事項進行調查:一、參與分配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之意願。二、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分配位置之意願。
  12.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8條 …權或耕地三七五租約價值,應由實施者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定之,協調不成時,準用本條例第五十條規定估定之。前項估定之價值,應包括本條例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准予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13.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4條 土地所有權人與權利變換關係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協議不成,或土地所有權人不願或不能參與分配時,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價值應扣除權利變換關係人之權利價值後予以分配或補償。
  14.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7條 …新事業計畫未表明分配及選配原則者,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權利變換關係人自行選擇。但同一位置有二人以上申請分配時,應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實施者應訂定期限辦理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分配位置之申請;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
  15.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3條 …畫核定發布實施後,將下列事項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變換關係人及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一、更新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二、應領之補償金額。三、舊違章建築戶處理方案。
  16.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7條 …埋設等必要公共設施後,應以書面分別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於三十日內辦理接管。
  17.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30條 …之差額價金。前項差額價金,由實施者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應於接管之日起三十日內繳納,或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變換關係人或代管機關應於接管之日起三十日內領取,並準用第十條第二項但書及第三項規定。
  18.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31條 …院或機關、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外,並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變換關係人及本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抵押權人、典權人於三十日內換領土地及建築物權利書狀。
  19. 行政實施重要濕地保育致權益受損補償辦法 第2條 土地所有權人、經營人、使用人或權利關係人因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濕地業務致受有損失者,得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償:一、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二、土地所…
  20. 行政實施重要濕地保育致權益受損補償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同一行為造成土地所有權人、經營人、使用人、權利關係人二人以上受有損失者,應協議由其中一人代表申請,並不得重複申請。
  21.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1條 …管機關。但因故無法發現土地開發或經營單位、使用人時,得命權利關係人、所有權人或管理人限期改善。必要時,得輔導轉作明智利用項目。前項使用屆期未改善或未轉作明智利用項目,而違反本法相關規定,致重要濕地無法零淨損失者,除應依本…
  22.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4條 …導轉作明智利用項目規定,致土地所有權人、經營人、使用人或權利關係人受有損失者,應予合理補償。前項補償金額、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條 …,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24.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19條 …長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25.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
  26. 行政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第12條 受收容人病危或死亡時,收容處所應通知其親友、關係人、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或授權機構。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受收容人死亡後,移民署應以書面通知其親友、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或授權機構處理善後、領回遺物,並支付喪葬費用…
  27.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忘表。六、重要工作關係連絡人名單:卸任同仁應儘可能將重要工作關係人引介予接任同仁並備妥名單,資料應包括姓名、職稱、連絡地址、電話。七、其他須交待相關事項。
  28.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3條 …。二、文書驗證:指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依有關文書之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申請,以比對簽章式樣或其他適當方法查驗後,證明文書製作人、有權簽字人或公證人之簽章為真正,或文書形式上存在之程序。三、出具證明:指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依有…
  29. 行政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23條 …規定不予受理或駁回申請時,得以言詞或書面為之。但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要求作成書面時,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不得拒絕。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不予受理或駁回申請之決定如有不服,得以書面敘明理由,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
  3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3條 …之政府機關、政府間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其他與發展策略相關利害關係人之合作協調關係。四、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建立成果導向之發展策略。五、與友邦或友好國家達成對發展策略執行成效互相負責之共識。